昌吉州2021年首批新增风光电竞争性配置项目招标公告
昌吉州2021年首批新增风光电竞争性配置项目招标公告
为科学合理有序开发昌吉州风光电资源,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开发秩序,促进风光电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持续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1号)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火电和风电、光伏等公共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选定项目业主暂行办法》,结合自治区《关于有序推动2021年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就昌吉州2021年首批新增风光电竞争性配置项目委托新疆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竞争优选,欢迎合格的投资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 | 二标段 | |
项目名称 | 昌吉州2021年首批新增风力发电竞争性配置项目 | 昌吉州2021年首批新增光伏发电竞争性配置项目 |
建设地址 | 木垒县四十个井子第一风电场A区 | 吉木萨尔县光伏规划区1#地块 |
建设规模 | 新建地面风力发电项目10万千瓦 | 新建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10万千瓦 |
开发经营期 | 以全容量并网发电后开始计算,风电项目开发经营期二十(20)年(不含建设期) | 以全容量并网发电后开始计算,光电项目开发经营期二十五(25)年(不含建设期) |
项目建设期 | 首批新增项目作为今年保障性并网规模,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 |
二、投资商资格要求
1、投资业主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第一标段同时要求经营范围包含:发电或风力发电等新能源电力的投资与开发;第二标段同时要求经营范围包含:发电或太阳能光伏电站等新能源电力的投资与开发)。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一个企业集团只能以集团的名义或旗下全资/参股子公司一家参与(注:全资/参股子公司代表股东参与投标需股东授权)。
3、投资业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应提交“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截图。
4、存在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倒卖前期工作批复文件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已列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监管报告(新能源部分)及工作要求的通知》(国能监管[2015]384号文件)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昌吉州2021年首批新增风光电项目竞争优选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采取竞争优选综合评分办法。
四、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1、投资商领取招标文件日期: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7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19:00(北京时间)。投资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截图,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并携带原件核对)(注:领取招标文件的投资商与参与投标的投资商必须保证一致)。
报名及领取文件地址:新疆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大厦10楼综合业务办公室)。
2、投资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及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原西部庭州网)(http://www.cj.gov.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王佳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赖丽萍 ****-*******
2021年4月23日
标签: 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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