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批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ZB-2013-04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自筹100%,招标人为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福建省兴闽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批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的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项目名称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附件)。
分标编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XMZB-2013-04-KS | 服务类设计项目 |
XMZB-2013-04-SG | 服务类施工项目 |
XMZB-2013-04-JL | 服务类施工监理项目 |
********7">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3)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必须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6)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自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被责令停业的;
l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l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l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l投标人处于破产状态;
l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l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l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l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l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l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分别如下:
3.2.1标包XMZB-2013-04-KS-16、17必须满足以下专用资格要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2.2标包XMZB-2013-04-SG-27必须满足以下专用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肆级及以上《承装、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3标包XMZB-2013-04-SG-28、30必须满足以下专用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伍级及以上《承装、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4标包XMZB-2013-04-SG-29必须满足以下专用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5标包XMZB-2013-04-SG-31必须满足以下专用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信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贰级及以上《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或《承装、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力通信)。
3.2.6标包XMZB-2013-04-SG-32必须满足以下专用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信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贰级及以上《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或《承装、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力通信)。
3.2.7标包XMZB-2013-04-JL-0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业绩要求:
3.3.1标包XMZB-2013-04-KS-16、17必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近五年(截止投标截止日)独立承担过与招标项目相同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项目和线路项目设计各三个并已投运。
3.3.2标包XMZB-2013-04-SG-27必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具有近五年(截止公告截止日)3个35kV及以上已建成投产新建线路工程施工业绩。
3.3.3标包XMZB-2013-04-SG-28、30必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具有近五年(截止公告截止日)3个10kV及以上已建成投产类似新建工程施工业绩。
3.3.4标包XMZB-2013-04-SG-29必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具有近五年(截止投标截止日)单项合同造价500万元及以上类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且竣工验收合格的业绩。
3.3.5标包XMZB-2013-04-SG-31必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截止投标截止日)应有3个及以上通信光缆建设工程施工且竣工验收合格的业绩。
3.3.6标包XMZB-2013-04-SG-32必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截止投标截止日)应有3个及以上通信设备施工项目且竣工验收合格的业绩。
3.3.7标包XMZB-2013-04-JL-06必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投标人在开标日前五年内具有与招标项目类似的建成投产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业绩,其主要人员应具有与招标项目类似的工程监理经验。
3.4投标人项目经理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技术人员资格条件要求:
3.4.1标包XMZB-2013-04-SG-27、28必须满足以下技术人员资格条件: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必须是投标人),并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线路工程管理经验。
3.4.2标包XMZB-2013-04-SG-29必须满足以下技术人员资格条件: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具有近五年(截止投标截止日)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建过单项合同造价300万元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且竣工验收合格的业绩;目前无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建的在建工程。
3.4.3标包XMZB-2013-04-SG-30必须满足以下技术人员资格条件: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
3.4.4标包XMZB-2013-04-SG-31、32必须满足以下技术人员资格条件:项目经理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
3.4.5标包XMZB-2013-04-JL-06必须满足以下技术人员资格条件: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水利水电行业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开标日前五年内具有1个以上同类工程的总监或总监代表工作经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1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电子银行、银行汇款方式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必须以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标书费、购买分包工程名称”,标书费必须在6月4日17:00时前支付完成,过时不予开通。标书款到账后,财务核对确认需要1~2个工作日,财务确认开通后,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活动。
4.1.2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28日至2013年6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投标人管理信息系统http://zgys.wzzb.com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售价¥50元/包(招标文件费用一律采用电汇方式),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18日9时,地点福州市五四路260号福建经贸会展中心酒店五楼会议室。
鉴于本次招标规模大,投标文件递交量大,并考虑到交通等因素,为投标人能有较为充分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除纸质开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电子版外)请于2013年6月17日15:00-17:00(北京时间)递交到福州市五四路260号福建经贸会展中心酒店五楼会议室。
(2)纸质开标文件(即投标函、投标函附表及报价单、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及投标文件电子版请于2013年6月18日上午8:10-9:00(北京时间)递交到福州市五四路260号福建经贸会展中心酒店五楼会议室。
5.2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3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6月18日8:10至9:00时递交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
5.4投标保证金要求: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下列媒体上:
http:///
投标人管理信息系统http://zgys.wzzb.com
其他网站: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兴闽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东浦路140号2楼
邮 编:350003
联系人:邱小姐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xmzb_qiu@163.com
网 址:http://zgys.wzzb.com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屏山支行
账 号:1508 0142 1000 3584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