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基地一中心”建设项目基坑支护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基地一中心”建设项目基坑支护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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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基地一中心”建设项目基坑支护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新西招字【2021】03023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基地一中心”建设项目基坑支护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5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31962万元。项目规划占地1012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法官交流培训基地、国际司法协助研究基地、司法案例信息研究中心及配套附属设施。
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县南旅基地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具备[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勘察]岩土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或工程测量高级工程师。 4.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谈判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5日至2021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方式:现场现金获取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4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无在规定时间提交,视为无异议) 2、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建设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路19号
代建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健康路2号
项目联系人:吴江、张珈瑞
联系电话:159*****535、135*****661
名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联系人:柳娟、卢贝贝
电话:****-*******
政府财政监管: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政府财政监管联系人:包文泉
政府财政监管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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