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LNZC2013-0135)沈阳检验检疫局T3航站楼负压隔离室、预防接种室、X光投照实施改造工程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对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口岸检验检疫局T3航站楼负压隔离室改造项目(编号:LNZC2013-0135)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分包产品名称 |
1 |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口岸检验检疫局T3航站楼负压隔离室改造项目 |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报价包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报价,否则其谈判报价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具有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具有负压隔离室或者类似的负压病房、洁净室的施工建设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和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相关材料。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采购文件、预投标登记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3年6月3日,下载采购文件、预投标登记详见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网(地址http://www.lnzc.gov.cn)首页“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预投标登记注意事项”。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3-06-04 9:00(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届时请报价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竞争性谈判。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433号
联 系 人:康凯
联系电话:139*****442
集中采购机构: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色楼)综合楼A座610/608室
项目联系人:许胜
传真:***-********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
谈判保证金咨询电话:***-********
评审结果咨询电话:***-********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工程类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口岸检验检疫局T3航站楼负压隔离室改造项目采购文件编号:LNZC2013-0135编制文件单位: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目 录竞争性谈判邀请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第二章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评审方法附 件:1.供应商须知2.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3.政府采购合同条款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说明:采购文件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供应商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正文和附件如有不一致的地方,须以正文为准。 竞争性谈判公告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对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口岸检验检疫局T3航站楼负压隔离室改造项目(编号:LNZC2013-0135)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采购内容包号分包产品名称1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口岸检验检疫局T3航站楼负压隔离室改造项目本工程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报价包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报价,否则其谈判报价无效。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具有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具有负压隔离室或者类似的负压病房、洁净室的施工建设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和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相关材料。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采购文件、预投标登记的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2013年6月3日,下载采购文件、预投标登记详见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网(地址http://www.lnzc.gov.cn)首页“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预投标登记注意事项”。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3-06-049:00(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届时请报价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竞争性谈判。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433号联 系 人:康凯联系电话:
139*****442集中采购机构: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沈阳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色楼)综合楼A座610/608室项目联系人:许胜传真: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
********谈判保证金咨询电话:
***-********评审结果咨询电话:
***-********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
***-********/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5月28日 第一章 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序号项 目内 容1项目概述150平米负压隔离室改造2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如果允许联合体报价,则联合体报价的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中第3.3条款执行3领取采购文件、预投标登记的时间及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4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5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具体事宜如下:时间: 2013年5月31日 9:00地点: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T3航站楼内联系人:康凯联系电话:
139*****4426样品要求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报价产品样品7最高限价及谈判保证金包号最高限价(元)投标保证金(元)1796500.00 7000说明:1.超过每包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文件。2.收到谈判保证金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的下午3:00。3.收取谈判保证金银行汇款信息:单位名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泰山支行账号:
****************118(保证金)现金交纳信息:报价供应商在沈阳市市内的任何一家盛京银行网点都可以交纳谈判保证金【注:存款人要将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单位名称写在银行交款单的左上角】,报价供应商凭银行开具的交款单,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512)开取收据。8谈判小组人数共5人,其中采购单位代表1人,其余为技术、经济类专家。9报价文件份数与谈判小组人数相同,其中正本1份,其余为副本10评审办法包号1综合评分法1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2资格后审本项目根据项目需要进行资格后审13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14询问和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及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详见“供应商须知”中39条款。15成交通知书的发布本项目的成交公告将在网上公布3天,如无疑义,即下达成交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第二章 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项目项目及审核内容格式装订顺序报价文件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报价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11-1报价文件的封皮21-2报价文件的目录31-3资格性证明材料(本栏所列内容为采购项目的初审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报价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过上年度有效年检)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具有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具有负压隔离室或者类似的负压病房、洁净室的施工建设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和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相关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本栏所列内容为采购项目的初审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报价函53报价一览表及附表6质量保修承诺7材料、设备清单8施工组织设计9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10项目要求及报价响应表11其它材料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报价供应商认为有必要且能证明响应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的其它资料(综合评分法)。4重要提示: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提供该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供应商在装订报价文件时,应按照本表中“报价文件装订顺序”进行装订。 格式1报价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收件人: 报价文件(正本)报价包号:第 包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收件人:报价文件(副本)报价包号:第 包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收件人: 报价一览表报价包号:第 包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月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格式2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报价 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格式3报价文件目录一、资格性证明材料1.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所在页码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在页码1.3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所在页码……二、符合性证明材料2.1谈判函………………………………………………………所在页码2.2报价一览表及附表…………………………………………所在页码2.3质量保修承诺………………………………………………所在页码……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报价文件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 共 页,在此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保证报价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格式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出具此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在我公司(或企业、单位)任(董事长、经理、厂长)职务,是我 公司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谈判报价并签署谈判报价文件。特此证明。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 格式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出具此授权委托书)委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签字: )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受委托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 住所地: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手机 现委托受委托人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你中心组织的竞争性谈判活动。委托代理权限如下:代为参加并签署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报价文件;代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及处理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等相关事宜;代为承认与我公司签署、实施的与采购文件相关的采购活动及行为。本授权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此处请粘贴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单位名称:年 月日 格式5报价函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名称 授权供应商代表人姓名、职务 为我方代表,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采购项目进行谈判报价。为此,我方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报价、谈判保证金:包号谈判报价谈判保证金(人民币 元)详见报价一览表……一、我方同意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谈判之日起90天内遵守本报价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二、我方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规定,如果本公司违反采购文件要求,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可以被你单位没收。如果谈判后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可以被你单位没收。三、我方承诺已经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你单位提供任何与本采购项目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四、我方保证尊重谈判小组的评审结果,完全理解本采购项目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报价文件。五、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如果我方成交,我们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保证忠实地履行双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承诺采购单位若需追加采购本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它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价格保证供货和服务。七、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受你单位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我方施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违约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提请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供应商的;(3)与采购单位、其它供应商或者省政府采购中心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5)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单独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八)我方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本采购文件附件2“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的全部内容,承诺遵守全部内容。与本供应商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 格式6附表1报价一览表单位:元(人民币)项目名称总 价承诺工期报价总价(大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格式6附表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报价供应商:(单位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造价工程师(预算员)及注册证号:(签字盖执业专用章)编制时间:工 程 总 价建设单位:工程名称: 工程总价(小写): (大写):报价供应商:(单位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编制时间: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1234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它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规费税金合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本页小计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合计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1采购人部分小计2供应商部分合计 材料价格表 第页,共页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单位单价(元)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综合单价组成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格式7质量保修承诺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我公司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编号:LNZC)的谈判采购。我公司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公司做如下质量保修承诺:一、具体保修的内容:二、质量保修期1、 2、3、4、二、保修服务响应及到达现场的时间三、技术培训的具体安排四、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备品备件供应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五、其他保修服务措施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格式8材料、设备清单单位:元(人民币)设备、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国别数量单价总金额……合计供应商应将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全部如实地填入此表,以便谈判小组进行评审,材料的品牌、型号作为进场验收的重要依据。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格式9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组织设计书供应商应编制递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谈判文件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编制具体要求是:编制出详细的施工设计图纸,并采用文字与图表结合的方式阐述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主要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采购、运输、使用、计划安排;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减少扰民噪音、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提出具体的保修措施及保障体系。2、相关附表(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劳动力计划表、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2、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2、2 劳动力计划表2、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2、4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 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级别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注: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的。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供应商应提交的施工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谈判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成交供应商还要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表可采用关键线路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适应。 格式10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职务姓名职称上 岗 资 格 证 明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 原服务单位项目数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曾获得过的奖励证书(省级及以上):在建和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在建和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报价文件一起装订)注: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供应商自选设计。 格式11项目要求及报价响应表一表(对项目或各包的要求)包号:1分包产品名称: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口岸检验检疫局T3航站楼负压隔离室改造工程采购文件要求要求内容(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报价文件响应内容备注★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 )日内★工程建设地点沈阳桃仙国际机场T3航站楼内★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10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一个月后再支付合同款的30%,承包人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竣工后7日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35%。采购单位应持有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政府采购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销售发票(如果是复印件需要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以及合同(如果是合同复印件需要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到辽宁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付款手续。采购资金由省财政厅国库管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直接向供应商支付。余款(合同款的5%)留作质保金,无质量问题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付清。★验收和重新检验按相关规定执行。竣工验收:1、成交供应商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竣工后7日内。2、成交供应商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竣工后10日内,份数根据需要提供。3、如需要国家相关部门验收的,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质量保证期1、保修内容、范围:整个工程。2、保修期限:不少于(2)年。★保修及保修期外的服务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成交供应商需严格按设备材料清单上所报的品牌、规格进行采购。★驻工地代表康凯★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成交供应商工作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和要求:开工前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份数:周报,报告期后1天,1份;其他报表。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按相关规定进行防护4、向采购单位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6、成品保护的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8、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无污染施工9、施工现场要求: 按相关规定执行★进度计划:1、成交供应商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3天2、采购单位代表批准的时间:开工前★延期开工非采购单位及不可抗力原因,成交供应商不能按规定日期开工,每延误一天,付给采购单位中标价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工期不顺延。★暂停施工非采购单位及不可抗力原因,成交供应商暂停施工,每暂停一天,付给采购单位中标价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工期不顺延。★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隐蔽工程、中间验收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按国家相关规范执行。★合同价款及调整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价格、费用均不作任何调整。★工程量的核实确认成交供应商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每周六前提交,需采购单位代表签字确认。★设计变更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由成交供应商提出变更,报请采购单位批准后,由成交供应商出设计变更图纸,经采购单位签字确认。★争议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到项目所在地法院进行裁决。★违约采购单位未能提供项目执行所必备的条件造成项目不能按期完成的,采购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并对成交供应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项目不能按期完成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并对采购单位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索赔对于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每推迟一天,责任方应当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能超过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安全施工按相关规定执行。★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按相关规定执行。★地下障碍和文物按相关规定执行。★工程分包未经采购单位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分包。★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按相关规定认定标准认定。★保险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表(对产品指标的要求)品目号:1-1产品名称: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口岸检验检疫局T3航站楼负压隔离室改造项目数量:1.00是否经过审批采购进口产品:否产品的主要用途、功能以及特点:无采购文件要求要求内容(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报价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产品要求一、技术规范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二、工程内容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口岸检验检疫局T3航站楼负压隔离室改造项目,包含负压隔离室各区域之间围护结构;电气系统、弱电系统、空调、排风、给排水系统配置等。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三、具体要求1、因本工程为改造工程,供应商须认真参加现场踏勘活动,对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数据测量,以便全面了解采购单位的需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如果在现场踏勘中有疑问,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2、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供应商的成交价为签订合同和付款的依据。3、工程量清单所述工程必须使用全新材料、设备。4、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但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需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采购和使用。5、所有装饰、装修材料必须满足安全、环保、消防等方面的有关规定。6、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否则按违约处理。7、供应商要对施工档案进行装订、整理,档案标准应符合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竣工后提交一式四份给采购单位,否则采购单位不予拨付工程余款。8、供应商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和搭设临时用房,事先要征得采购单位代表同意,按采购单位划定的区域进行搭设。对施工现场的各种管线及设施需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如造成损坏及由此引发的人身安全和事故,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和损失。9、施工用电、用水须与采购单位协商后方可使用,费用自理,同时须确保水电线路的安全,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线路及有关设备损坏和由此引发的人身安全事故,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和损失。其它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名称: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口岸检验检疫局T3航站楼负压隔离室改造项目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装修工程1手工玻镁岩棉彩钢板吊顶m2932手工岩棉彩钢板隔断m21803密封五金材料m22734配套铝合金辅料m22735彩色钢板成品门樘16彩色钢板成品门樘117双层玻璃固定窗樘28检查窗樘19闭门器个1210联动电子锁套411不锈钢传递窗台212彩钢板安装费m227313PVC地面m29314新开门洞及修补个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名称: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口岸检验检疫局T3航站楼负压隔离室改造项目 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空调通风工程1镀锌钢板风管m22252风管保温材25mmm22253风管成型费m22254高效排风口套75高效排风口套76铝合金方形送风口只147铝合金排风口只28铝合金防雨百叶只29防火阀只210电动密闭阀只211对开多叶调节阀只212对开多叶调节阀只1413对开多叶调节阀只1414电动调节阀只715电动调节阀只316帆布软接口个38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名称: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口岸检验检疫局T3航站楼负压隔离室改造项目 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电气工程 1动力控制箱台12照明控制箱台13应急净化灯套54净化灯套65应急净化灯套46防潮灯套17紫外线杀菌灯套88应急出口标志灯套59应急疏散指示灯套210工作指示灯箱套111小电器开关只1512小电器插座只22 13电线m 780 14电缆m 55 15电缆m 32 16电缆m 67 17电缆m 32 18电缆m 13 19桥架m3520PVC穿线管m 320 21PVC穿线管m 5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名称: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口岸检验检疫局T3航站楼负压隔离室改造项目 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给排水工程 1即热式淋浴器套12成品淋浴房套13打包坐便器套14不锈钢洗手池套25感应龙头套26不锈钢污水收集罐套27PPR给水管道及排水管道项1 8地面开槽打洞项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名称: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口岸检验检疫局T3航站楼负压隔离室改造项目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监控、弱电、自控系统工程 1门禁控制系统套32控制器台13液晶操作屏个14扩展模块个35扩展模块个46温湿度传感器个17压差传感器套108压差开关只69风阀执行器只1010编程软体个111组态软件个112自控箱体台113进口差压计个1014压力气管m8915小型程控交换机台116免提净化主机个917对讲分机线缆米26518电话终端只319网络终端只320屏闭线m 450 21网络线m12022电话线m15023PVC穿线管m6524一体化摄像机台625球罩(带云台)台626解码器个6278路硬盘录像机台128硬盘台129监视器台130弱电桥架m3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名称: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口岸检验检疫局T3航站楼负压隔离室改造项目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设备工程 1直膨式净化空调送风机组台12热回收机组台13排风机组台1 第三章 评审方法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见下表:分包产品名称:负压隔离室改造工程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分值 价格报价1.评审基准价计算办法:有效报价供应商总数达5家及5家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报价和1个最低报价,取剩余各有效报价供应商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审基准价。当有效报价供应商为5家以下(不含5家)时,以各有效报价供应商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对应基础分55分。2.报价得分:(1)报价供应商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从基础分中扣1分,最多扣至0分。(2)报价供应商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从基础分中扣0.5分,最多扣至0分。55.00技术部分材料设备选择1.选择的各种材料、设备质量是否可靠,档次是否满足项目需要,0-22分。其中:装修材料:0-2分;空调通风材料:0-3分;电气材料:0-3分。给排水材料:0-3分。监控系统:0-5分。设备:0-5分。其他材料:0-1分;2.材料清单中所列材料是否详细,产地、品牌及规格型号标注是否清晰,0-2分。24.00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方法是否科学合理、针对性强,0-2分。2.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0-3分。3.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可靠,0-2分。4.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是否齐全、人员配备是否合理,是否满足施工要求,0-3分。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包括安全措施、施工现场环保、消防、降噪声、与其他专业施工队伍的配合等)是否合理、可靠,0-2分。12.00商务部分供应商信誉及实力1.供应商近三年被市级政府或工商部门评为“市级优秀工程证书”单位(提供证明资料)的,得1分,没有得0分。供应商近三年被省级政府或工商部门评为“省级工程奖”单位(提供证明资料)的,得1分,没有得0分。同一项目仅得一次分。2.供应商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项认证证书复印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最多得3分。3.企业有AAA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的,得1分,没有得0分。6.00业绩提供2009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装修工程项目合同,每项0.5分,满分2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2.00保修根据供应商承诺的保修年限及保修措施评分,0-1分。1.00加分价格项价格项加分等于以下二项之和:1.(节能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 ×(3% )×价格项满分分值2.(环境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 ×( 3%)×价格项满分分值0.00技术项技术项加分等于以下二项之和:1.(节能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 ×(3% )×技术项满分分值2.(环境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 ×(3% )×技术项满分分值0.00合计100.00重要提示1.如果报价产品是纳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报价产品当前页的打印件。2. 如果报价产品是纳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报价产品当前页的打印件。二、评审原则及程序详见本采购文件附件1供应商须知“五、评审”。三、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单位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采购单位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文件附件1供应商须知一、 总则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定义:2.1 “集中采购机构”: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2.2 “采购单位”指采购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需方。 2.3 “谈判采购单位”指采购单位及省政府采购中心。2.4 “货物”指采购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2.5 “采购文件收受人”指按采购文件规定取得采购文件的潜在的报价供应商。2.6 “供应商”指按采购文件规定取得采购文件并参加采购活动报价的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3.2 满足采购文件中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3.3 联合体参加报价的规定。如果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报价,供应商应按以下规定执行:3.3.1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报价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报价。3.3.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3.3.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报价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报价协议连同报价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报价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报价。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单位承担连带责任。4.货物及伴随服务供应商除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并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采购单位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以上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5.报价费用不论报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报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6.采购单位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采购单位在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时有权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幅度内对项目要求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7.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7.1谈判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的报价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7.2现场踏勘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义要求澄清的,应在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会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谈判采购单位,谈判采购单位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答复。答复将以公告的方式公布。二、采购文件8.采购文件的构成8.1第一部分:采购文件正文部分8.1.1竞争性谈判邀请书8.1.2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8.1.3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8.1.4评审方法8.2第二部分:采购文件附件部分8.2.1供应商须知8.2.2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8.2.3政府采购合同条款8.2.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8.3供应商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采购文件正文部分”与“采购文件附件部分”如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采购文件正文部分”为准。9.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1谈判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9.2谈判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竞争性谈判时间,但至少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9.3 采购文件、更正公告、变更公告均以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为准,如果内容互相矛盾时,是最后发出的为准。三、报价文件10.报价文件编制的要求10.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10.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供应商可对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报价。省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标的物或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10.3报价文件语言。报价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报价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11.报价文件的构成报价文件由符合性证明材料、资格性证明材料、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第二章。12.报价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报价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3.谈判报价13.1所有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报价价格应为折扣后货物价格、购买货物和相关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及货物运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超过每包最高限价的谈判报价无效。13.2供应商要按报价一览表、分项价格表和货物价格明细表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货物总价、谈判报价及其它事项,并按照格式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13.3报价一览表中标明的价格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13.4省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报价。报价供应商对报价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显著处予以注明,未宣读的报价价格、价格折扣和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报价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若有上述内容未被唱出,应在唱标时及时声明、澄清。否则,省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3.5对于报价供应商在报价一览表和报价文件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评审时不得作为评分因素或者调整评标价格的依据,也不作为优先成交的条件。13.6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产品,还应填报报价产品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为便于评标,供应商应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采购单位有权按照供应商的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报价签订采购政府采购合同的权利。14.报价函格式、报价一览表及其附表14.1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报价函。14.2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报价一览表,按格式填写、签署、盖章。报价一览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报价一览表的“报价总价”必须与分项价格表中的“总价金额”保持一致。14.3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分项价格表,列明货物价格、运保费、税费及其它费用等。14.4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货物价格明细表,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基本情况、来源、数量和价格。14.5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采购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报价响应表,报价文件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应与采购文件的技术指标要求逐项对应填列,并将偏离情况在偏离栏中列出。14.6项目要求及报价响应表是评审的重要依据,无论所报价的货物与采购文件的要求是否有偏离,供应商都必须一一对应填报,如无偏离,应在偏离栏中填写“无”。 15.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质证明材料15.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质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15.2供应商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16.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6.1供应商应提交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16.2供应商关于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证明除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说明外,还在交货时由提交货物的原产地证明、制造厂商的出厂合格证、装箱单等证明。16.3 对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包括文字资料、产品样本、产品样品、图纸和数据等。17.谈判保证金17.1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文件。17.2谈判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支票、银行电汇、现金三种交纳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报价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的下午3:00。对于超过上述规定时间汇入或交纳的谈判保证金将视为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谈判保证金。17.3谈判保证金汇出人、报价文件领取人、报价登记人和报价的供应商必须为同一法人,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在将谈判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时,必须准确填写汇出人的名称及账号,省政府采购中心只按汇出人的名称及账号退还谈判保证金。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至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部门领取已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有效证明。17.4在递交报价文件时,供应商须出示已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有效证明。省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接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或虽已交纳谈判保证金,但所交纳的数额不足或未能出示已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有效证明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17.5谈判保证金的退还。省采购中心在收到报价提供的已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有效证明原件后,退还谈判保证金。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将于确定成交公告发布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谈判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不计利息。17.6供应商谈判保证金收据丢失退还保证金的处理办法。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财务人员根据《情况说明》按谈判保证金的退还程序予以办理。17.6.1以供应商单位名义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17.6.2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外地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相关证明。17.7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7.7.1在报价函中承诺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的;17.7.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或拒绝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7.7.3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省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单位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8.报价有效期18.1报价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报价文件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作为无效文件处理。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相同。18.2在特殊情况下,省政府采购中心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报价文件的有效期,并书面形式进行协商确认,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省政府采购中心要求修改报价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报价文件的其它内容。19.报价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9.1报价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除了报价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右上角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可认,不可潦草,报价文件的目录必须编序。以保证谈判小组的评审和报价文件存档需要。19.2报价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9.3报价文件中凡是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处均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本人手书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19.4报价文件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需打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四、报价文件的递交20.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单独密封,且在包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正、副本两个包封,统封在一个包封中。20.2报价文件外封面、封口按照“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的格式进行封装。20.3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印鉴。20.4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省政府采购中心对于报价文件的误投、错投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21.报价截止时间21.1供应商按“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正、副本数量提交报价文件。省政府采购中心收到报价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1.2省政府采购中心可以延长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省政府采购中心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22.迟交的报价文件省政府采购中心拒收在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报价文件。23.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3.1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但省政府采购中心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书面通知,并签字确认接受,否则无效。23.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3.3 “撤回”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供应商。23.4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即从竞争性谈判开始之时起),供应商不得对其报价文件做任何修改。23.5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至报价有效期期满,供应商不得撤回谈判报价,否则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供应商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报价的,除谈判保证金被没收外,还将受到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五、评审24.竞争性谈判24.1省政府采购中心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采购单位、供应商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竞争性谈判。24.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省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评审小组审核报价文件,包括供应商名称、修改报价文件的通知、报价价格、价格折扣、是否提交了谈判保证金,以及报价一览表要求的其它内容。24.3供应商在报价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接受其报价文件:24.3.1在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报价文件的;24.3.2报价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24.3.3未领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的;24.3.4未提交谈判保证金的。25.谈判小组的组成25.1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评审工作。25.2与谈判报价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谈判小组。25.3谈判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按“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人数组成。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独立履行谈判小组职责。26.谈判26.1谈判小组全体成员应当集中与参加谈判报价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的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所有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2谈判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规则:谈判中谈判内容发生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确保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报价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轮数,要求参加谈判报价的供应商分别进行原则上不超过3轮的报价,参加谈判报价的供应商应当享有相同的报价权利。26.3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如果认为参加谈判报价的供应商有报价明显不合理、降低质量、不能诚实履约或其他特殊情形的,应当通知其限期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26.4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并以书面形式确认。27.报价文件的初审27.1资格性检查。谈判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报价文件中资质证明、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审查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性。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查,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供应商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其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报价处理。27.2 符合性检查。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27.2.1 实质上响应的报价是指与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27.2.2 重大偏离系指供应商货物的技术指标、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单位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它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7.2.3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竞争性谈判开始后修正,但谈判小组将根据供应商须知第26.4条的规定,允许修正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27.2.4 如果报价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报价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27.2.5 谈判小组审定报价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报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7.3 报价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报价处理:27.3.1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7.3.2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3.3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7.3.4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串通报价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如下:27.3.4.1 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中相同错误在3处以上(含3处);27.3.4.2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中加盖了对方的公章,或者相互装订了标有对方名称的文件材料、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27.3.4.3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错别字等相同;27.3.4.4供应商串通报价的其它情形。27.3.5采购文件规定报价时属于无效报价或者废标的其它情形。27.4报价文件中的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列原则修正:27.4.1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内容的对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7.4.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7.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7.4.4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报价报价及分项报价,其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28.报价文件的澄清谈判小组对于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报价处理。29.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谈判小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报价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9.1综合评分法29.1.1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报价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9.1.2谈判小组依照评审方法对每个有效报价文件进行打分。计分原则:当谈判小组人数在5人及以上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后用算数平均的方法计算报价供应商的最终得分(得分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当谈判小组人数在5人以下时,用算数平均的方法计算报价供应商的最终得分(得分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二位)。29.2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3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30.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评审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评审价及技术指标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0.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价相同的,按技术优劣顺序排列。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评审价及技术指标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0.3评审中遇到的其它问题,由谈判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1.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31.1谈判小组根据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单位提交书面评审报告。31.2采购单位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2.评审过程的保密性32.1谈判开始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报价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它人透露。32.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试图在报价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方面向谈判小组、采购单位或省政府采购中心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政府采购合同授予33.政府采购合同授予标准除供应商须知第34条规定的情况外,采购单位根据谈判小组提交的评标结果,将政府采购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并有良好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的成交供应商。34.资格后审34.1谈判采购单位有权通过资格后审采取寻求外部证据的方式对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能力(即报价供应商的财务和技术状况、资格、信誉等)以及其它有必要了解的方面做进一步的审查。34.2审查将采取实地考察、抽样检验、审查报价文件原件(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原件,经营业绩合同原件等)以及谈判采购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方式和内容。34.3谈判采购单位将按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进行资格后审。如果排序最先的候选成交供应商通过审查,则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没有通过审查,将按排序依次对其它候选成交供应商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作相同的审查。35.省政府采购中心宣布废标的权利3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省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35.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5.1.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34.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2报价截止时间结束后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评审期间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均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第四十三条规定执行。36.成交通知书36.1 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省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东北新闻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2成交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37.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7.1采购单位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7.2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7.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单位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政府采购合同,但所有补充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政府采购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七、其 他38.履约保证金38.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单位订立政府采购合同之前或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及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8.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取银行保函、银行转账支票、汇票、现金方式提交。38.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供方提交的货物经采购单位或省政府采购中心验收合格交付之日止,不计利息。 39.询问和质疑39.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以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3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39.3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9.4 采购单位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询问或者质疑,省政府采购中心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就采购单位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39.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40.最高限价项目各包谈判报价不得超出“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最高限价的规定,超出最高限价的谈判报价均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而直接宣布为报价无效。41.其它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采购文件附件2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二、不向采购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报价供应商,与其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报价供应商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五、不与采购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六、不与其它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成交,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采购文件附件3政府采购合同条款一、合同条款(一)通用条款参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二)专用条款第1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协议,中标通知书,报价文件,谈判文件及补遗,标准与规范和有关技术资料,图纸,其它有关文件。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第2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2.1合同语言:汉语2.2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2.3适用标准和规范: 国家、地方有关标准和规范,如上述标准和规范对统一问题要求不一致时,由发包人负责解释以哪一种标准和规范为准。第3条 发包方驻工地代表:3.1发包人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3.2职责: 3.3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见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第4条 承包方驻工地代表:由承包人列明第5条 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份数: 第6条发包方工作:6.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要求:开工前6.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现场水源、电源由发包人供给,场内临时线路及水费、电费由承包人负责。6.3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6.4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6.5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开工前6.6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开工前第7条承包方工作:7.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和要求:开工前7.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份数:周报,报告期后1天,1份;其他报表。7.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按相关规定进行防护7.4向发包人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7.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7.6成品保护的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7.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7.8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无污染施工7.9施工现场要求: 按相关规定执行第8条进度计划:8.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3天8.2发包人代表批准的时间:开工前第9条延期开工:非发包人及不可抗力原因,承包人不能按规定日期开工,每延误一天,付给发包人中标价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工期不顺延。第10条暂停施工:非发包人及不可抗力原因,承包人暂停施工,每暂停一天,付给发包人中标价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工期不顺延。第11条 工期延误:非发包人及不可抗力原因,承包人不能按规定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付给发包人中标价万分之十的违约金。第12条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13条隐蔽工程、中间验收: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按国家相关规范执行。第14条试车:按相关规定执行。第15条验收和重新检验:按相关规定执行。第16条合同价款及调整: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价格、费用均不作任何调整。第17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承包人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每周六前提交,需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第18条本项目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承包人需严格按设备材料清单上所报的品牌、规格进行采购。第19条设计变更: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由承包方提出变更,报请发包方批准后,由承包方出设计变更图纸,经发包方签字确认。第20条确定变更价款:第21条竣工验收:21.1承包人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竣工后7日内。21.2承包人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竣工后10日内,份数根据需要提供。21.3如需要国家相关部门验收的,由承包人负全部责任。第22条竣工结算:22.1结算方式:22.2承包人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竣工后7日内22.3发包人应持有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政府采购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销售发票(如果是复印件需要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以及合同(如果是合同复印件需要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到辽宁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付款手续。采购资金由省财政厅国库管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直接向供应商支付。第23条保修:23.1保修内容、范围:整个工程23.2保修期限: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承包方的承诺执行第24条争议:发包人、承包人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到项目所在地法院进行裁决。第25条 违约:发包人未能提供项目执行所必备的条件造成项目不能按期完成的,发包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并对承包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项目不能按期完成的,承包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并对发包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26条索赔:对于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每推迟一天,责任方应当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能超过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第27条安全施工:按相关规定执行。第28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按相关规定执行。第29条地下障碍和文物:按相关规定执行。第30条工程分包:未经采购单位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第31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按相关规定认定标准认定。第32条保险:按相关规定执行。第33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中规定双方权力、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第34条 合同份数:四份,发包人、承包人、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 采购文件附件4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2、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3、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5、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6、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采购公告和谈判文件(3)成交通知书(4)报价文件和最终报价及承诺(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责任。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0、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对(项目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 (2) (3) (4) 3、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小时内不能按时到达现场,发包人有权用质量保证金指定他人处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对于涉及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5、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 (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