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改扩建项目智慧高速专项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改扩建项目智慧高速专项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改扩建项目智慧高速专项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SDGS-2021-0152 | ||
2021-04-23 | 2021-04-29 |
1. 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 | 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 |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直 | 建设性质 | 改扩建 |
招标备案号 | CG********4-AWJBA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 | CG********4 | 招标类别 | 设备材料采购 |
项目立项单位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立项文号 | 鲁发改政务[2018]44号 |
项目法人单位 |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 | 山东高速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有限数量制 | 投标形式 | 双信封 |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 60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100% |
评标细则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项目概况: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起自京台高速与青兰高速交叉的泰山枢纽,桩号为K470+175.846,经泰安、济宁、枣庄,止于鲁苏省界K659+659.042,向南与京台高速江苏段连接。工程建设内容为原路扩建,在原双向四车道基础上拓宽为双向八车道,采用“两侧拼宽为主,局部受限制路段采用单侧拼宽、高架桥为辅”的加宽方式,线路路由不变。为全面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数字交通发展规划纲要》,拟对“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进行智慧高速专项建设。智慧高速专项工程实施方案总体架构主要包括泛在感知系统、多网融合通讯系统、云控平台系统和应用服务系统四个层次。规划建设全线智慧高速示范路段,单侧20公里全面支持自动驾驶试验路段,开展车路协同自动驾驶场景测试及应用等工作。 (2)招标范围:根据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智慧高速专项工程需求,完成所属范围内:定向毫米波雷达、全向毫米波雷达、雷达数据边缘计算服务器、门架式可变信息标志、液晶拼接屏、车位诱导屏、小间距LED拼接屏、摄像机、激光雷达、车路协同车载终端、北斗车载服务终端、路侧通信设备RSU、边缘计算节点MEC、无人机巢、无人机、合流区预警设备、智慧路桩、智慧道钉、地磁感应线圈、光纤护栏碰撞监测主机、光纤监测智能终端、北斗差分基准站、智能机箱、网络防雷器、服务器、工作站、交换机、IP-SAN、防火墙、数据库审计、上网行为管理、日志审计等设备的供货、仓储、运输、售后服务、技术指导、成品保护、设备调试、配套软件及质保等相关工作。 |
2.2 标段划分 | 1. 标段名称:设备采购一标段,标段号:ZHGSCG-1,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2. 标段名称:设备采购二标段,标段号:ZHGSCG-2,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3. 标段名称:设备采购三标段,标段号:ZHGSCG-3,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4. 标段名称:设备采购四标段,标段号:ZHGSCG-4,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5. 标段名称:设备采购五标段,标段号:ZHGSCG-5,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6. 标段名称:设备采购六标段,标段号:ZHGSCG-6,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7. 标段名称:设备采购七标段 ,标段号:ZHGSCG-7,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8. 标段名称:设备采购八标段 ,标段号:ZHGSCG-8,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9. 标段名称:设备采购九标段,标段号:ZHGSCG-9,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10. 标段名称:设备采购十标段 ,标段号:ZHGSCG-10,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
设备采购一标段 | 负责泰安段定向毫米波雷达、近远焦摄像机、车辆精准监控摄像机等相关设备的供货、仓储、运输、售后服务、技术指导、成品保护、设备调试、配套软件及质保等相关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商须取得设备生产厂商的授权,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生产厂商。 | |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完成所投主要产品合同额均不低于200万元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仅认定代理商自身业绩)。 | |||
财务要求 | 无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3.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
其他要求 | 无 | |||
设备采购二标段 | 负责全向毫米波雷达、雷达数据边缘计算服务器的供货、仓储、运输、售后服务、技术指导、成品保护、设备调试、配套软件及质保等相关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商须取得设备生产厂商的授权,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生产厂商。 | |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完成所投主要产品合同额均不低于200万元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仅认定代理商自身业绩)。 | |||
财务要求 | 无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3.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
其他要求 | 无 | |||
设备采购三标段 | 负责情报板、液晶拼接屏、小间距LED拼接屏等相关设备的供货、仓储、运输、售后服务、技术指导、成品保护、设备调试、配套软件及质保等相关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商须取得设备生产厂商的授权,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生产厂商。 | |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完成所投主要产品合同额均不低于200万元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仅认定代理商自身业绩)。 | |||
财务要求 | 无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3.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
其他要求 | 无 | |||
设备采购四标段 | 负责服务区摄像机、枣庄段定向毫米波雷达、车辆精准监控摄像机等相关设备的供货、仓储、运输、售后服务、技术指导、成品保护、设备调试、配套软件及质保等相关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商须取得设备生产厂商的授权,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生产厂商。 | |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完成所投主要产品合同额均不低于200万元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仅认定代理商自身业绩)。 | |||
财务要求 | 无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3.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
其他要求 | 无 | |||
设备采购五标段 | 负责激光雷达、车路协同车载终端、北斗车载服务终端、北斗差分基准站等相关设备的供货、仓储、运输、售后服务、技术指导、成品保护、设备调试、配套软件及质保等相关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商须取得设备生产厂商的授权,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生产厂商。 | |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完成所投主要产品合同额均不低于200万元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仅认定代理商自身业绩)。 | |||
财务要求 | 无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3.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
其他要求 | 无 | |||
设备采购六标段 | 负责路侧通信设备RSU、边缘计算节点设备MEC的供货、仓储、运输、售后服务、技术指导、成品保护、设备调试、配套软件及质保等相关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商须取得设备生产厂商的授权,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生产厂商。 | |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完成所投主要产品合同额均不低于200万元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仅认定代理商自身业绩)。 | |||
财务要求 | 无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3.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
其他要求 | 无 | |||
设备采购七标段 | 负责无人机巢、无人机的供货、仓储、运输、售后服务、技术指导、成品保护、设备调试、配套软件及质保等相关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商须取得设备生产厂商的授权,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生产厂商。 | |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完成所投主要产品合同额均不低于200万元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仅认定代理商自身业绩)。 | |||
财务要求 | 无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3.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
其他要求 | 无 | |||
设备采购八标段 | 负责合流区预警、智慧路桩、智慧道钉地磁等相关设备的供货、仓储、运输、售后服务、技术指导、成品保护、设备调试、配套软件及质保等相关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商须取得设备生产厂商的授权,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生产厂商。 | |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完成所投主要产品合同额均不低于200万元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仅认定代理商自身业绩)。 | |||
财务要求 | 无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3.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
其他要求 | 无 | |||
设备采购九标段 | 负责护栏碰撞监测主机、光纤监测主机、智能机箱及网络防雷器等相关设备的供货、仓储、运输、售后服务、技术指导、成品保护、设备调试、配套软件及质保等相关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商须取得设备生产厂商的授权,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生产厂商。 | |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完成所投主要产品合同额均不低于200万元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仅认定代理商自身业绩)。 | |||
财务要求 | 无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3.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
其他要求 | 无 | |||
设备采购十标段 | 负责服务器、工作站、交换机、IP-SAN、防火墙、数据库审计、上网行为管理、日志审计系统等相关设备的供货、仓储、运输、售后服务、技术指导、成品保护、设备调试、配套软件及质保等相关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商须取得设备生产厂商的授权,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生产厂商。 | |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完成所投主要产品合同额均不低于200万元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仅认定代理商自身业绩)。 | |||
财务要求 | 无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3.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
其他要求 | 无 |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 |||
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注册完毕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项目确认。 |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1-04-24至2021-04-2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疫情防控期间,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发布招标文件 |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 潜在投标人需在获取文件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PDF扫描件及单位信息登记表WORD文档(包括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电话、邮箱、邮寄地址)发送至邮箱panziyu@sdhyha.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潘子玉,电话186*****007)获取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纸质标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5-25 13:30,申请人应于当日12时30分至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26号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0302/3开标室 |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 补充信息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3.除设备采购十标段,本项目其他标段,投标人之间不得代理同一标段主要设备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4、投标人业绩要求中“主要产品”详见附件1。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山东高速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全运村中央广场A1座 | 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2-3-18 |
邮政编码 | 250000 | 250101 |
联系人 | 张先生 | 李俊光 |
电话 | ||
传真 | / | / |
账户名称 | ||
银行账号 | ||
银行编码 | ||
分支行名称 | ||
分支行所在地 |
2021-04-23
附件1: ********0___%E9%99%84%E4%BB%B61.pdf" target="_blank" rel="noopener">附件1.pdf
1. 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 | 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 |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直 | 建设性质 | 改扩建 |
招标备案号 | CG********4-AWJBA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 | CG********4 | 招标类别 | 设备材料采购 |
项目立项单位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立项文号 | 鲁发改政务[2018]44号 |
项目法人单位 |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 | 山东高速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有限数量制 | 投标形式 | 双信封 |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 60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100% |
评标细则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项目概况: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起自京台高速与青兰高速交叉的泰山枢纽,桩号为K470+175.846,经泰安、济宁、枣庄,止于鲁苏省界K659+659.042,向南与京台高速江苏段连接。工程建设内容为原路扩建,在原双向四车道基础上拓宽为双向八车道,采用“两侧拼宽为主,局部受限制路段采用单侧拼宽、高架桥为辅”的加宽方式,线路路由不变。为全面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数字交通发展规划纲要》,拟对“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进行智慧高速专项建设。智慧高速专项工程实施方案总体架构主要包括泛在感知系统、多网融合通讯系统、云控平台系统和应用服务系统四个层次。规划建设全线智慧高速示范路段,单侧20公里全面支持自动驾驶试验路段,开展车路协同自动驾驶场景测试及应用等工作。 (2)招标范围:根据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智慧高速专项工程需求,完成所属范围内:定向毫米波雷达、全向毫米波雷达、雷达数据边缘计算服务器、门架式可变信息标志、液晶拼接屏、车位诱导屏、小间距LED拼接屏、摄像机、激光雷达、车路协同车载终端、北斗车载服务终端、路侧通信设备RSU、边缘计算节点MEC、无人机巢、无人机、合流区预警设备、智慧路桩、智慧道钉、地磁感应线圈、光纤护栏碰撞监测主机、光纤监测智能终端、北斗差分基准站、智能机箱、网络防雷器、服务器、工作站、交换机、IP-SAN、防火墙、数据库审计、上网行为管理、日志审计等设备的供货、仓储、运输、售后服务、技术指导、成品保护、设备调试、配套软件及质保等相关工作。 |
2.2 标段划分 | 1. 标段名称:设备采购一标段,标段号:ZHGSCG-1,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2. 标段名称:设备采购二标段,标段号:ZHGSCG-2,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3. 标段名称:设备采购三标段,标段号:ZHGSCG-3,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4. 标段名称:设备采购四标段,标段号:ZHGSCG-4,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5. 标段名称:设备采购五标段,标段号:ZHGSCG-5,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6. 标段名称:设备采购六标段,标段号:ZHGSCG-6,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7. 标段名称:设备采购七标段 ,标段号:ZHGSCG-7,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8. 标段名称:设备采购八标段 ,标段号:ZHGSCG-8,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9. 标段名称:设备采购九标段,标段号:ZHGSCG-9,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10. 标段名称:设备采购十标段 ,标段号:ZHGSCG-10,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
设备采购一标段 | 负责泰安段定向毫米波雷达、近远焦摄像机、车辆精准监控摄像机等相关设备的供货、仓储、运输、售后服务、技术指导、成品保护、设备调试、配套软件及质保等相关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商须取得设备生产厂商的授权,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生产厂商。 | |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完成所投主要产品合同额均不低于200万元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仅认定代理商自身业绩)。 | |||
财务要求 | 无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3.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
其他要求 | 无 | |||
设备采购二标段 | 负责全向毫米波雷达、雷达数据边缘计算服务器的供货、仓储、运输、售后服务、技术指导、成品保护、设备调试、配套软件及质保等相关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商须取得设备生产厂商的授权,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生产厂商。 | |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完成所投主要产品合同额均不低于200万元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仅认定代理商自身业绩)。 | |||
财务要求 | 无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3.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
其他要求 | 无 | |||
设备采购三标段 | 负责情报板、液晶拼接屏、小间距LED拼接屏等相关设备的供货、仓储、运输、售后服务、技术指导、成品保护、设备调试、配套软件及质保等相关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商须取得设备生产厂商的授权,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生产厂商。 | |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完成所投主要产品合同额均不低于200万元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仅认定代理商自身业绩)。 | |||
财务要求 | 无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3.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
其他要求 | 无 | |||
设备采购四标段 | 负责服务区摄像机、枣庄段定向毫米波雷达、车辆精准监控摄像机等相关设备的供货、仓储、运输、售后服务、技术指导、成品保护、设备调试、配套软件及质保等相关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商须取得设备生产厂商的授权,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生产厂商。 | |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完成所投主要产品合同额均不低于200万元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仅认定代理商自身业绩)。 | |||
财务要求 | 无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3.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
其他要求 | 无 | |||
设备采购五标段 | 负责激光雷达、车路协同车载终端、北斗车载服务终端、北斗差分基准站等相关设备的供货、仓储、运输、售后服务、技术指导、成品保护、设备调试、配套软件及质保等相关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商须取得设备生产厂商的授权,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生产厂商。 | |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完成所投主要产品合同额均不低于200万元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仅认定代理商自身业绩)。 | |||
财务要求 | 无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3.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
其他要求 | 无 | |||
设备采购六标段 | 负责路侧通信设备RSU、边缘计算节点设备MEC的供货、仓储、运输、售后服务、技术指导、成品保护、设备调试、配套软件及质保等相关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商须取得设备生产厂商的授权,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生产厂商。 | |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完成所投主要产品合同额均不低于200万元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仅认定代理商自身业绩)。 | |||
财务要求 | 无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3.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
其他要求 | 无 | |||
设备采购七标段 | 负责无人机巢、无人机的供货、仓储、运输、售后服务、技术指导、成品保护、设备调试、配套软件及质保等相关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商须取得设备生产厂商的授权,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生产厂商。 | |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完成所投主要产品合同额均不低于200万元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仅认定代理商自身业绩)。 | |||
财务要求 | 无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3.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
其他要求 | 无 | |||
设备采购八标段 | 负责合流区预警、智慧路桩、智慧道钉地磁等相关设备的供货、仓储、运输、售后服务、技术指导、成品保护、设备调试、配套软件及质保等相关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商须取得设备生产厂商的授权,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生产厂商。 | |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完成所投主要产品合同额均不低于200万元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仅认定代理商自身业绩)。 | |||
财务要求 | 无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3.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
其他要求 | 无 | |||
设备采购九标段 | 负责护栏碰撞监测主机、光纤监测主机、智能机箱及网络防雷器等相关设备的供货、仓储、运输、售后服务、技术指导、成品保护、设备调试、配套软件及质保等相关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商须取得设备生产厂商的授权,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生产厂商。 | |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完成所投主要产品合同额均不低于200万元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仅认定代理商自身业绩)。 | |||
财务要求 | 无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3.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
其他要求 | 无 | |||
设备采购十标段 | 负责服务器、工作站、交换机、IP-SAN、防火墙、数据库审计、上网行为管理、日志审计系统等相关设备的供货、仓储、运输、售后服务、技术指导、成品保护、设备调试、配套软件及质保等相关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商须取得设备生产厂商的授权,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生产厂商。 | |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完成所投主要产品合同额均不低于200万元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仅认定代理商自身业绩)。 | |||
财务要求 | 无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3.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
其他要求 | 无 |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 |||
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注册完毕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项目确认。 |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1-04-24至2021-04-2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疫情防控期间,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发布招标文件 |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 潜在投标人需在获取文件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PDF扫描件及单位信息登记表WORD文档(包括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电话、邮箱、邮寄地址)发送至邮箱panziyu@sdhyha.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潘子玉,电话186*****007)获取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纸质标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5-25 13:30,申请人应于当日12时30分至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26号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0302/3开标室 |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 补充信息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3.除设备采购十标段,本项目其他标段,投标人之间不得代理同一标段主要设备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4、投标人业绩要求中“主要产品”详见附件1。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山东高速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全运村中央广场A1座 | 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2-3-18 |
邮政编码 | 250000 | 250101 |
联系人 | 张先生 | 李俊光 |
电话 | ||
传真 | / | / |
账户名称 | ||
银行账号 | ||
银行编码 | ||
分支行名称 | ||
分支行所在地 |
2021-04-23
附件1: ********0___%E9%99%84%E4%BB%B61.pdf" target="_blank" rel="noopener">附件1.pdf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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