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市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服务技术事务》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公示
2021年深圳市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服务技术事务》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公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就《2021年深圳市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服务技术事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深圳市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服务技术事务 项目预算金额:293万元整 |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一、内容 本项目为年度常规项目。该常规项目由《2020年度深圳市测绘成果提供使用服务 》、《2020年度深圳市地图内容审查》、《2020年度广东省测绘地理信息监管与服务平台深圳节点日常服务》、《2020年测绘地理信息业务专栏建设与保障》和天地图深圳门户技术支持服务内容共5个项目合并。工作内容共包含五大块内容: 1、测绘成果提供使用服务: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般测绘成果、涉密测绘成果的提供服务; 2、地图内容审查:根据地图编制单位申请,对深圳市域内的地图审核提供技术支持; 3、广东省测绘地理信息监管与服务深圳节点技术支持服务:监管与服务平台深圳节点运行日常监控;空间地理数据资源更新与技术支持;测绘地理信息监管与服务技术支持; 4、测绘地理信息业务专栏建设与保障服务:保障专栏自查整改及升级改版工作,顺利完成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政府网站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测绘业务专栏及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网站信息的日常更新,测绘业务专题及重点业务工作的建设,积极推进我局测绘地理信息宣传; 5、天地图深圳门户技术支持服务:天地图深圳门户、数据发布、安全管理、应用服务等技术支持服务。 二、用途 依据《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市海洋局)于2019年正式更名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其中确定测绘管理处的职能包括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建立和管理地理信息系统;拟订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等多项职能。 为了更好的满足各类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应用工作,支撑测绘处的各项职能工作的开展,建议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服务技术事务工作。 三、数量 (1)年度总结报告,1套 (2)测绘成果提供回执,1套 (3)地图审核评分表,1套 (4)测绘地理信息业务专栏建设工作方案和技术支持报告,1套 四、简要技术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5号)第六章第二十九条“测绘成果属于国家秘密的,适用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对外提供的,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审批程序执行”。《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测法字[2006]13号文)第三条“国家测绘局主管全国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础测绘成果的提供使用管理工作”第十五条“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准予使用基础测绘成果的,被许可使用人持批准文件到指定的测绘成果资料保管单位领取”。 “国家实行地图审核制度。”( 地图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根据新修订的地图管理条例 (2015年11月11日国务院第11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地图审核制度由原先的二级审核(国家—省)修订为三级审核(国家-省-设区市)。 广东省测绘地理信息监管与服务深圳节点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广广东省测绘地理信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通知》(粤国土资测管函[2017]1693号)要求,构建广东省测绘地理信息监管与服务平台深圳节点(以下简称监管与服务平台深圳节点),确保节点正常运行,以图形驱动业务流转的模式,为测绘主管部门提供“以图管测”、“监管服务”、“质量监督”、“信用管理”、“测绘成果目录服务”等服务,确保我市的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监管与服务工作与省厅保持一致,提升我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监管服务效率和管理决策水平。 ********2">测绘地理信息业务专栏作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单位实施电子政务的基础平台和主要载体,是服务好群众和企业的主要通道。建立、运营好测绘专栏是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提升政府公信力、建设透明型与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手段。近年来,国家对测绘地理信息部门越来越重视,根据国测办[2014]4号《国家测绘局关于加强测绘系统网站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大测绘相关网站专栏经费投入力度,统筹解决网站建设和管理经费等问题,把测绘网站专栏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2号)、《国家测绘局关于加强测绘系统网站建设的指导意见》国测办发[2011]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发[2007]30号)等文件的要求必须加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业务专栏的建设,做好专栏日常管理工作。 天地图.深圳节点系统建设与2013年8月启动,2014年8月建成开通,在互联网环境面向公众提供基础地理专题服务。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4号)要求加大“天地图”应用推广力度,建立健全“天地图”长效运行机制。 《2021年深圳市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服务技术事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全局性和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具有较强的地理信息专业能力工作团队进行日常管理。 |
拟定供应商名单: 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1、专门性: 1.1测绘成果提供使用服务 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以下称“信息中心”)成立于1993年,是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根据市编制机构部门的批复职能,信息中心主要承担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等管理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和档案管理职责。2010年,信息中心加挂“深圳市空间地理信息中心”牌子,并增加“负责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库及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和服务”职责。信息中心依据法定职能,长期承担我局的信息化建设及信息资料的管理,具有很强的信息化技术服务能力。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5号)第六章第二十九条“测绘成果属于国家秘密的,适用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对外提供的,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审批程序执行”。《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测法字[2006]13号文)第三条“国家测绘局主管全国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础测绘成果的提供使用管理工作”第十五条“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准予使用基础测绘成果的,被许可使用人持批准文件到指定的测绘成果资料保管单位领取”。 《深圳市测绘成果提供使用工作规程》(试行)第二条“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下称信息中心)和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下称测绘大队)为深圳市测绘成果的保管单位,负责提供测绘成果使用的具体工作”。 1.2地图内容审查 2016年度我局机构职能优化调整方案中,对测绘主管部门——测绘处,新增“地图审核”行政许可事项,对各管理局增加“负责辖区范围内地图审核工作”职能,对信息中心增加“负责地图审核技术工作”职能。 1.3广东省测绘地理信息监管与服务深圳节点技术支持服务 为响应《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广广东省测绘地理信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通知》要求,更好为广大测绘资质单位和社会企事业单位提供测绘成果服务,启动广东省测绘地理信息监管与服务深圳节点技术支持服务。其中空间地理数据资源更新与技术支持涉及到基础测绘数据,属于秘密数据。 1.4测绘地理信息业务专栏建设与保障服务 测绘地理信息业务专栏所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自09年建设至今一直由信息中心独立承担全部建设管理工作,并参加每年部委及省市各级政府网站绩效考评,曾连续5年获得深圳市网站评比第一名。信息中心拥有丰富的业务资源优势和技术团队保障,形成了成熟可靠地技术支持护体系和长期管理方案,同时有多年承接测绘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经验。测绘地理信息业务专栏建设与保障为年度基本工作要求,建设过程包括栏目改版调整,专题策划等,时间紧,工作急,必须由熟悉业务的成熟团队按质按量完成,业务专栏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政府绩效评分,其建设的优劣程度也将直接影响整个单位在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工作中的成绩。 1.5天地图深圳门户技术支持服务 天地图深圳节点于2013年8月由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深圳市空间地理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为信息中心)启动建设,2014年8月建成开通,在互联网环境面向公众提供基础地理专题服务,并且天地图深圳节点的技术支持工作由信息中心具体承担。因此信息中心已组建在技术支持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的团队。 综上所述,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供应商为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 2、延续性:该项目所涉及到工作内容已列为我局常态化管理工作之一。此前均由信息中心专人专岗负责持续开展相关工作,拥有丰富的工作基础,这有助于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开展。 3、保密性:项目开展中所涉及的基础测绘数据,属于秘密数据。信息中心有完善的数据保管和存储制度,可以提供可靠的数据服务。 鉴于以上3点,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第二十一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项目拟通过单一来源方式产生供应商,供应商为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 |
征求意见期限: 从2021年 4月 23日起2021年 4月30 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杨文龙 地址:深圳市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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