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良三路及阎河路路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房山区良三路及阎河路路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房山区良三路及阎河路路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项目单位:北京市交通委路政局房山公路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山区良三路及阎河路路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已列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2013年公路工程年度计划,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房山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房山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因本项目第一次招标过程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本项目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现进行二次招标。

  第一次报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报名继续有效。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良三路(K16+680-K21+650)段,长4.97公里。设计标准:公路二级。由于边坡岩体受卸荷、降雨等因素影响,局部裂隙张开,边坡破碎松散、凹凸不平、孤石偏立,发生崩塌、掉块等边坡病害时有发生。

  阎河路(K9+800-K16+550)段,长6.75公里。设计标准:公路二级。由于边坡岩体受卸荷、降雨等因素影响,局部裂隙张开,边坡破碎松散、凹凸不平、孤石偏立,发生崩塌、掉块等边坡病害时有发生。

  本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内容为浮石清理、SNS主动防护网、砌体挡墙、生态砖防护、生态袋防护、路面防护等。

  施工招标范围:地址灾害防治工程及其附属工程。

  本项目标段划分:施工标为 1 个标段。预计工程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具备近五年(2008-2012)累计完成3项(含)以上、50公里(含)以上同类工程施工。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联合体其他成员应具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含)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以购买标书先后顺序为准)。(联合体在报名时须出示联合体协议书)。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最多只能有一家投标单位通过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本招标公告第4.2款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北京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75.218.36/)使用企业诚信卡进行投标报名,初次登陆的企业须先领取诚信卡并申请开通(领取及开通联系电话***-********-****),在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后,可进行该项目投标报名。网上报名后请投标人向招标人电话确认网上报名是否成功。只有完成有效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才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5月29日至2013年6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仅指施工)、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3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2013年6月5日9:30 时,集中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房山公路分局209会议室;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3年6月5日11:30 时,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房山公路分局209会议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6月24日 10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时00分至 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房山公路分局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28号

  邮编:102488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孙大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邮政编码:100176

  电 话:(010)********

  传 真:(010)********

  联系人: 高磊 陈海宁

  网上报名:http://210.75.218.36/

  联系人:孙大为

  电话:69376115、********

  传真:***-****************

  邮编:102488

  监督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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