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三峡大学水环学院农业水利综合创新实验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转载)三峡大学水环学院农业水利综合创新实验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峡大学水环学院农业水利综合创新实验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转自湖北政府采购网,原文链接: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104/notice_d18e0fbbe1cc41d496f5e8c67fa23182.html
【项目概况】
三峡大学水环学院农业水利综合创新实验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深圳路18-5号(新华通讯社大楼)四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ZTDYC【2021】013
2、采购计划备案号:鄂采计[2021]-03120号
3、项目名称:三峡大学水环学院农业水利综合创新实验室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80(万元)
6、最高限价:280(万元)
7、采购需求:
三峡大学水环学院农业水利综合创新实验室项目,包括pH计、电导仪、鼓风干燥箱、万分天平、土壤、一体式多层参数测定仪、土壤渗透仪、土壤团粒结构分析仪、恒温培养箱、水浴恒温往复振荡器、作物生理实验培养箱(含光照、可调式恒温)、纯水制备仪、消煮炉(配套尾气吸收装置)、火焰光度计、环刀、水样采集设备、水泵配套模型(含各类模型机、平台等)、土壤墒情和盐分的连续监测仪、自记水位计、测桶、直链淀粉测定仪、高效节水灌溉设计软件、农业灌区设计仿真软件、土壤采集处理配套设备、PC 服务器、终端机、基础软件、农业水利综合创新实验室数据存储、油浴锅、铝块消煮炉、通风橱、实验边台液晶成像仪等仪器设备的维护与数据更新、安装调试、检验验收、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所交货物应为全新、未拆封过的原厂原装合格正品(含配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 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鲜章,以本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日期为准)。
(2)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就本项目内所有内容整体性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3)持合法、有效证件购买了本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25日至2021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深圳路18-5号(新华通讯社大楼)四层)
3、方式:
现场购买。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5月0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深圳路18-5号(新华通讯社大楼)八层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5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深圳路18-5号(新华通讯社大楼)八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质疑: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峡大学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深圳路18-5号(新华通讯社大楼)四层
联系方式:****-*******(报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蓉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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