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虹炼化(一标)-二氧化碳 招标公告
盛虹炼化(一标)-二氧化碳 招标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有限公司
盛虹炼化一体化桩基工程(第一标段)管桩工程项目
二氧化碳气体采购报价邀请书
(招标编号:CNCEHMC-WZ-询2021-15)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698号);
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3.1项目概况
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位于国家七大石化产业基地之一的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内。
本次询价内容为二氧化碳询比价采购。
3.2招标内容
详细清单及采购文件售价见附件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公司所属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允许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进行投标。
(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近连续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可接收中化工程集团财务公司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3)、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4)、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6)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是否需要使用CA:否。
5.1本次采购文件仅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采购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因审核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注册指南见门户帮助中心-投标人指南,客服热线400-0351-029)。
5.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询价文件。
5.2.3下载或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04月24日9时00分至2021年04月26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下载或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1、若需要购买文件请点击“投标管理-购买文件”2、若需要下载文件请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件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标书的费用不提供发票。
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附件一),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2个工作日汇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大兴支行、开户帐号:1100 1009 0000 5605 5680),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和标段(包)名称,以便财务及时查账。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6.2线上递交保证金付款凭证扫描件: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将保证金付款凭证扫描件上传至平台,作为财务查账依据。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并线上递交付款凭证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平台操作:“我的项目-项目主控台-保证金管理”,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6.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一个月内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1年04月28日上午10时0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将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上传至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并进行线上报价,逾期未上传,招标人将其作弃标处理。(投标操作见门户帮助中心-相关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客服热线400-0351-029)
7.3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4采购文件澄清答疑:澄清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6日17时30分,澄清联系人:解晓光。澄清方式:澄清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答复以电子招标平台澄清为准,电话咨询不作为评审依据。(平台操作:“投标管理-我的项目-操作按钮:采购文件澄清管理”,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8.交货期本次招标材料交货期为2021年05月1日
9.质量标准二氧化碳气体纯度必须满足:CO2>99.5%、O2<0.1%、HO2(CO2气体湿度)<1~2g/m?。
10.结算及付款方式结算:按月结算或分期支付
支付条件:一次性付清。
付款:转账或中化工程集团财务公司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率:3%
11.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解晓光
联系电话:186*****036
平台操作咨询:400-0351-029
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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