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法院传达室、办公楼加固区域信息化集成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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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法院传达室、办公楼加固区域信息化集成项目招标...

1、南通开发区人民法院(招标人名称)的 开发区法院传达室、办公楼加固区域信息化集成项目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2、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具体要求及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4、交货并安装结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5、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
6、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外,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
(5)企业具备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6)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证书
(7)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近三年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供应业绩。
(7)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
(10)不是在南通市注册的投标企业需提供与南通市相关公司的代维合同。(代维公司资质条件: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从业时间2年以上,具有1名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格预审时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备查)。
7、报名时需提供以下原件资料:
(1) 报名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3) 企业资质证书;
(4) 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5) 企业近两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原件;(6) 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供应业绩的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
报名时携带上述原件备查,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该单位报名。资料提供的齐全与否为资格预审通过与否的先决条件。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上述第(1)~(6)项资料原件和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上列资料任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真实、齐全有效的资料,招标人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进行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资格预审资料一式贰份(除原件外)装订成册,原件无须装订,但必须置于招标报名资料袋内,审核结束后退还。
8、公告时间:2013年5月28日至2013年6月7日。
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请申请人于2013年6月7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11 时 00 分将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式两份)递交至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51号投资服务中心603室,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均不予受理。。
9、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2013年6月9日15时---17时,南通市开发区招投标管理中心603室(开发区中央路51号投资服务中心大楼)
10、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2013年7月1日14时30分,南通市开发区招投标管理中心603室(开发区中央路51号投资服务中心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413室
联系人:朱雨红 传真:******** 电话:138*****326

2013年5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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