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信息化项目第三方监理服务
庐江县信息化项目第三方监理服务
项目名称: | 庐江县信息化项目第三方监理服务 | ||
项目法人: | 庐江县数据资源局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庐江县 |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
监督部门: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3-22 16:31:38 |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信息化项目第三方监理服务
1.2招标人:庐江县数据资源局
1.3项目业主:庐江县数据资源局
1.4资金来源:财政
1.5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信息化项目第三方监理服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ANNBZ00140
2.3监理服务期限:具体服务期与各子类项目建设实际工期一致。
2.4项目概况:为确保庐江县信息化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得以顺利实现,有效地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风险进行预控,拟对2021年2月起至2022年2月28日止需要引入第三方监理服务的庐江县信息化项目引入监理机制,聘请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信息系统监理单位对上述期间内的各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建设”等)实施过程中提供全过程监理及咨询服务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5项目概算投资额:工程监理预算费用200万元。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7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8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
3.4 项目总监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投标人应该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 10 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0 分(含 10 分)到 15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6 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5 分(含 15 分)到 20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12 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20 分(含 20 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24 个月。
3.8 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的。
3.9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04月03日09:00至2021年04月18日17:3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网上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2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3日0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2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http://ggzy.hefe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庐江县数据资源局
地 址:庐江县黄山路北路与迎松路交叉口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王劭宇
电 话:********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庐江县移湖西路15号A3栋4楼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邢工
电 话:156*****568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在项目开标次日后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9.3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4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 》(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谢谢理解、支持。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建设银行账号 | |
农业银行账号 | |
工商银行账号 | |
邮政储蓄银行账号 | |
中国银行 |
2021年04月02日
庐江县信息化项目第三方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庐江县信息化项目第三方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2021ANNBZ00140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4月0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04月23日
庐江县信息化项目第三方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北方实验室(沈阳)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三义街6-1号21层02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玖拾贰万元整(*******.00)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吴军
证书名称:信息系统监理师
证书编号: 161*****011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浙江天航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费家塘路588号3幢4层402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玖拾陆万元整(*******.00)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高飞
证书名称:信息系统项目监理师
证书编号:********047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采购)人名称:庐江县数据资源局
地址:庐江县黄山路北路与迎松路交叉口
联系人: 王劭宇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庐江县移湖西路15号A3栋4楼
项目负责人:邢工联系电话:156*****568
公示期:2021年04月25日至2021年04月2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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