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神泉谷景区国家山地旅游度假区存量PPP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长顺县神泉谷景区国家山地旅游度假区存量PPP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顺县神泉谷景区国家山地旅游度假区存量PPP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长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发【202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顺县好花红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顺县好花红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长顺县长寨街道
2.2项目规模:项目分四期建设,一期规划面积24550平方米,主要内容集吃、喝、游、玩、住一体的特色民宿酒店及其附属配套设施;二期规划面积24642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荷花池、海棠园、水边绿化、水生植物等及其附属配套设施;三期规划面积79976.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入口牌坊一座、管理房、公共厕所、青龙阁、神泉阁等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四期规划面积10062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态停车场、公共洗手间、沥青道路、木栈道、景观亭、休闲平台等及其附属配套设施。
2.3计划工期:360天
2.4招标范围:由本项目中标人负责完成本工程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整体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3)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单位的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与招标人共同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25日00时00分至2021年04月3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25日00时00分至2021年04月3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qn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17日10时30分,地点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都匀市黔南大道(原黔南农机校内))。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17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qn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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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长顺县好花红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正业工程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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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长顺县 | 地址: | 贵州省 贵阳市 南明区 宝山南路564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王亮 | 联系人: | 曾淼 |
电话: | / | 电话: | 0851-85505598 |
手机号码: | 18785433442 | 手机号码: |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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