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圩新区社会综合治理一体化指挥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徐圩新区社会综合治理一体化指挥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徐圩新区社会综合治理一体化指挥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圩新区社会综合治理一体化指挥平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示范区经复【2021】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集中组织建设,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徐圩新区社会综合治理一体化指挥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试点建设二维码标准地址统一管理系统,在重点设施设备、城市部件张贴二维码,实现物、端(手机端)、人的互联;建设隐患巡查治理系统,支持网格员及社会公众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实行销号管理;建设智能工单系统,通过机器识别问题类型,辅助派单跟踪;建设考评系统,每月形成情况通报,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2.2交货地点:徐圩新区,项目施工现场。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18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合同估算价:513.8万元。
2.6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须承担过单项合同300万元及以上网格化治理类软件项目开发业绩,并已验收。
注:
(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和验收证明原件的复印件为准,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没收投标保证金,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工作内容、项目规模、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验收证明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签约金额(或中标价)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3.4.3 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
3.4.4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4.5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0年08月至2021年0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 号文,投标人确定的委托代理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4.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中1.4.3条情形之一;
(2)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32分 技术响应:40分 服务支持及培训:6分 公司及项目组人员实力:14分 业绩:8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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