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条形煤场封闭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条形煤场封闭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条形煤场封闭改造工程总承包(EPC)公告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条形煤场封闭改造工程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以示范区经备(2021)13号批准备案,项目业主为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条形煤场封闭改造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苏海路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连云港徐圩开发区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场地内,一期工程建有两座干煤棚,每座干煤棚长度128m、宽度92米、高度34.395米,本工程在原有2座干煤棚的基础上进行煤场全封闭抑尘改造,拆除干煤棚两端约15.5m的山墙,新建山墙至干煤棚屋面网架,高度约34.395m,并在原有每座干煤棚两端斗轮机部分进行封闭处理,一端封闭大小为30(长)×14(宽)×10.8(高),另一端封闭大小为10(长)×8(宽)×5(高),本工程不增加用地,煤场面积不发生改变。
2.1.3合同估算价约:37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5月31日(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8月29日。
2.1.5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符合国家、江苏省、连云港市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工作[包括电气、土建、暖通、热控、水工、环保、消防等所有设计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包括电气、土建、暖通、热控、水工、环保、消防等],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含补充勘察)、施工、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单位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建筑师一级资格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EPC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0年9月至 2021年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2018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且含钢结构的项目业绩。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认定。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注:该项目经理业绩必须为投标人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业绩)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示范区建发【2020】179号、连徐清办发(2020)7号、徐招办发(2021)8号、连清办(2021)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 12 号执行。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可参照招标文件格式)。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或出借资质等市场不良行为信息来源: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省住建厅、信用江苏、信用中国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信用中国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提供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 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 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本项目执行连公管办【2020】1号文、建市规【2019】12号文、国令第724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5月24日10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均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均提供);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5、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
6、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 B 类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7、投标保证金或缴纳投标保证金底单或有权部门出具的免收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8、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0年9月至 2021年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9、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0、投标人承诺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1、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此项);
1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2018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且含钢结构的项目业绩。(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缺一不可。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投资估算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工程业绩,则需提供能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以上原件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复印件装订在标书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原件资料,原件不全或无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1.本工程资格审查以现场提供的原件为准,但投标人仍须将资格审查材料在开标前完成网上上传;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上传;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非牵头人的资格审查材料须同时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
7.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两阶段评标:第一阶段:线下先开方案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并先对方案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方案设计文件合格(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选择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前5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由评委进行竞争性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第二阶段:开标时,线上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资格审查(电子投标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 1、设计说明(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说明(包含干煤棚钢结构、地基处理、封闭煤场外围护、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消防设计、防雷接地、煤场安全监测系统、喷洒系统、煤场通风系统、除尘等)。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
2.总平面图布局(8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4)是否满足消防间距、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5)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 ||
3.建筑功能(9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 ||
4.建筑造型(4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 (3)功能与形式统一 ,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 | ||
5.结构方案(3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
6.设备方案(2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3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 ||
8.设计深度(2分) | (1)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3分)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具体数值由投标人代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 1. 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 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相匹配。 3. 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四配。 4. 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 A、答辩程序及方法 (6)本次答辩形式为闭卷(手机、工程资料等不允许带入考场)。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字体为宋体四号字,行距为1.5倍行距,低于或高于总篇幅要求扣1分,字体或行距不满足要求扣3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中具备建设工程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不含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中具备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不含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 注: 1、请将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拟派项目组成员均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投标时需要提供为拟报项目组成员缴纳的(2020年9月—2021年2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否则不得分。 |
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除方案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采用纸质版投标外,其余投标文件商务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经济标等(资格审查材料同时上传至网上投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上传)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设计文件),且CA密码锁、投标备份文件(如提供)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网上上传投标文件,要求所有文件清晰完整上传,评委评审一律以网上上传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投标备份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备份文件,如提供,建议投标备份文件采用U盘或者光盘形式。投标备份文件应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备份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广联达:
联系人:郑磊138*****568 刘书丹186*****807
国泰新点:
联系人:黄桂松158*****880朱家旺 189*****238张海南185*****64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另提供5套完整书面方案设计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四套),方案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分别单独装订密封,封袋外均需标明标段名称和封袋內文件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方案设计文件(A3文本五份)采用胶订,资格审查文件(A4文本五份)采用胶订,不得采用活页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上发布。
招 标 人: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石化三路55号 地址:连云港市市委党校教学楼410
联 系 人:仇工联 系 人:王工
电话:****-******** 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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