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城市管理局一拖四车头招标公告
江岸区城市管理局一拖四车头招标公告
武汉市江岸区城市管理局一拖四车头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市江岸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一拖四车头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代理,经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该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进行竞标。
一、项目编号:WHJT-CZH-2013-1064
二、采购内容:一拖四车头 11辆
三、招标控制价:柒拾壹万伍仟元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下: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为货物制造厂商的,必须具有拟投货物的生产经营范围已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代理货物生产厂家须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正式专项授权书(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授权唯一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本项目同一货物品牌按报名顺序只接受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
4、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明细表》。所投货物必须是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产业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并通过国家“3C”认证,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且《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明细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证明资料的有效期保证从投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若投标货物有生产许可证要求的,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取得该货物的生产许可证。
6、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应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制造生产并销售该货物的能力和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投标人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本次投标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
9、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可于2013年5月28日起,携带上述第四条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营业执照、工商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资信证明材料、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武汉市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领取谈判文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013年6月18日14:30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武汉市江岸区政府会议中心3号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3年6月18日14:30在武汉市江岸区政府会议中心3号厅。
八、联系 人:吴峰、赵雪莉
联系电话:***-********、********
传 真:***-********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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