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保障管理设备软件适应性改进及技术服务(第二次)采购公告
综合保障管理设备软件适应性改进及技术服务(第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4-23 11:19:58 截止时间:2021-04-30
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
(二)项目名称:综合保障管理设备软件适应性改进及技术服务
(三)采购内容:
1、项目简介:
综合保障管理设备软件要求结合装备特点,在已有软件基础上进行适应性改进,实现对装备使用、维修、训练保障工作进行信息化辅助管理,对全舰物资的储存、补给和消耗等后勤保障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对全舰日常办公、政务等工作进行自动化管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软件适应性改进
结合装备保障业务需求开展相关改进,主要包括装备保障管理(技术资料管理、使用维修管理、备件器材管理、弹药勤务管理、技术状态管理)、后勤保障管理(供给保障管理、卫勤保障、后勤物资库存)、行政与政工管理功能(人事资料管理、值班考勤管理、日常信息管理)等。
(2)软件技术服务
包含软件交付后配合开展的相关试验,以及交付后的软件培训、售后等技术服务。
(3)初始数据包整理及录入
配合甲方开展软件运行所需的初始数据整理及录入。
2、技术要求:
(1)各软件模块响应时间≤10秒,子系统访问数据库响应时间≤15秒;
(2)服务器同时连接用户数不少于25个;
(3)信息记录保存时间:静态信息长期保存,动态信息定期备份。
(4)要求能够实现与已有岸基信息系统的信息交互。
(四)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前完成软件适应性改进。
二、承制单位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具备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颁的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且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并需对所承担的试验项目保密安全性做出承诺;
4.单位应有对应的军事代表室监管,代表室能够且愿意实施该项目全过程质量监督和军检验收,并能提供给相应的证明文件;
5.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且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6.投标人取得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审核通过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投标、配套供货和技术服务中未存在不良记录。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有外资背景单位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谈判;仅接受产品直接生产厂家谈判响应,不接受代理商的谈判响应;
三、资格预审和谈判文件发放
本项目需在有效截至时间前完成网上对接报名,并于2021年4月30日(含)前以电话形式与采购方联系,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提供进三年经审计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依法纳税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4.单位应有对应的军事代表室监管,代表室能够且愿意实施该项目全过程质量监督和军检验收,提供给相应的证明文件;
5.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审核通过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6.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证明文件。(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质量事故、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
8.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发放谈判文件。
四、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
联系人:邹大程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2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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