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采购】南通市崇川区档案馆库房档案架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
【分散采购】南通市崇川区档案馆库房档案架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
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档案馆(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采购人库房所需密集架设备含安装的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HH202113(JT01) ;
2.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档案馆库房档案架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预算:约人民币23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23万元;
6.采购需求:采购人拟对档案库房需求的密集架设备(含配套安装)进行采购,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 25 “日历天”完成所有设备产品的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争性谈判响应。
二、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对本项目有意愿参与询价响应的单位,请于公告日起至评审开封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www.chongchuan.gov.cn)→我要看→公示公告栏”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
1.提交时间:2021年4月30日下午1时至2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1年4月30日下午2时(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4月30日下午2时整(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 10% 。
七、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南通市崇川区档案馆;
地址:南通市城港路58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楼;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188*****798。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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