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采购】南通市崇川区档案馆库房档案架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

【分散采购】南通市崇川区档案馆库房档案架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

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档案馆(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采购人库房所需密集架设备含安装的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HH202113(JT01) ;

2.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档案馆库房档案架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预算:约人民币23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23万元;

6.采购需求:采购人拟对档案库房需求的密集架设备(含配套安装)进行采购,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 25 “日历天”完成所有设备产品的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争性谈判响应。

二、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对本项目有意愿参与询价响应的单位,请于公告日起至评审开封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www.chongchuan.gov.cn)→我要看→公示公告栏”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

1.提交时间:2021年4月30日下午1时至2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1年4月30日下午2时(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4月30日下午2时整(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 10% 。

七、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南通市崇川区档案馆;

地址:南通市城港路58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楼;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188*****798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5日

附件2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附件1 南通市崇川区档案馆库房档案架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021-4-25 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架设 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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