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共享中心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财务共享中心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财务共享中心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财务共享中心平台建设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CNSC-21HDGC020587
2.2 招标项目名称财务共享中心平台建设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为落实中核集团提升集团财务管控能力、推动整体财务转型,落实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落地,并结合工程公司自身业务快速扩张的需要,公司财会部在公司内部推行财务共享服务,在北京总部成立财务共享中心,将工程公司的财务共享中心打造成为公司的费用报销中心、会计核算中心、资金结算中心、报表管理中心、财务档案中心、人才培养中心、政策支持中心、风险预警中心。
根据工程公司规划,财务共享中心建设将按照“统筹规划、全面共享、优化运营”三步走的总体规划予以推进和实施。通过两个建设阶段,实现工程公司财务共享中心由“共享中心”向“数据中心”的转变。对标领先实践、运用先进技术,力争在2021年底实现工程公司内高效、高质、稳定的财务共享中心。
工程公司财务共享中心平台建设项目分为两期,本项目是针对第一期统筹规划试点开展系统共享实施建设,计划2021年底实现共享业务功能上线运行,并在一期实际基础上提出二期建设方案。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财务共享中心建设实施工作。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财务共享中心平台建设、共享中心平台与现有系统的整合集成、系统上线支持等内容。
2.5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及各指定现场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2.7 质量标准投标人应根据整个系统实施的工作计划,对阶段性工作成果进行审查和测试,并向招标人提交里程碑式工作成果,保证各阶段性成果的质量。
投标人需根据项目质量管理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及文档管理,具体内容要求以项目质量管理要求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SAP金牌合作伙伴证书(铂金)、SAP系统运维资质。
(5)项目经理资格:应具备领导3个以上同类项目,5年以上财务共享项目实施管理经验,10年以上工作经历。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核心业务咨询及技术顾问应具备实施3 个以上同类项目经验,工作经历 8 年以上,其他咨询顾问和成员至少具备 2 个以上的相关项目经验,工作经历 5 年以上,其他技术顾问和成员至少具备 1 个以上的相关项目经验,工作经历 3 年以上。
(6)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7)业绩情况:具有承担实施大型企业ERP系统的实施经验与案例,具有承担大型企业财务共享中心系统的实施经验与案例,提供两个三年内同类项目成功实施上线的案例。(需提供业绩的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页和验收材料等相关证明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无
开户单位: 无
收款账号:无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04月25日 17时00分—2021年04月3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栋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5月26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 。7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栋16层东区
联系人:杨工
电话:010-63312078
电子邮件:yangxp@puyuan.com
8 其他说明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其他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5日
标签: 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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