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应急管理局森防、防汛、发电机组、危化应急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汉中市应急管理局森防、防汛、发电机组、危化应急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汉中市应急管理局森防、防汛、发电机组、危化应急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汉中市中航尚街体育场北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5-17 09: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ZC-2021-005

2、项目名称:汉中市应急管理局森防、防汛、发电机组、危化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3,998,49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1,063,390.00元;

第2包:989,600.00元;

第3包:1,000,000.00元;

第4包:945,500.00元;

5、采购需求:

第1包: 汉中市应急管理局森防应急物资采购项目(一包), 21 项,预算金额:1,063,390.00,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防火机具、通讯设备等,具体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用途:自用 ?

第2包: 汉中市应急管理局防汛应急物资采购项目(二包), 15 项,预算金额:989,600.00,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土工布、救生圈、操舟机等,具体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用途:自用

第3包: 汉中市应急管理局发电机组急物资采购项目(三包), 1 项,预算金额:1,000,000.00,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发电机组,具体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用途:自用

第4包: 汉中市应急管理局危化应急物资采购项目(四包), 17 项,预算金额:945,500.00,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防爆对讲机、防化服、气体检测仪等,具体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用途: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4-19 08:00:00至 2021-05-30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的有效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经财务审计单位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保证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售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8)出具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4-30 18:00:00止

地点:汉中市中航尚街体育场北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向招标组织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分公司(汉台区前进西路北侧,中航尚街附1号楼三楼)索取收款收据或相关凭据,作为唯一有效的交纳证明。投标人未交纳、或者未足额交纳、或者未按规定时限交纳保证金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的权利。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5-17 09:00:00

地点:汉台区前进西路北侧,中航尚街附1号楼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汉中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光辉社区

联系人:汉中市应急管理局经办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汉中分公司

电 话:********899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汉台区前进西路北侧,中航尚街附1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4月25日

汉中市应急管理局森防、防汛、发电机组、危化应急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汉中市中航尚街体育场北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5-17 09: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ZC-2021-005

2、项目名称:汉中市应急管理局森防、防汛、发电机组、危化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3,998,49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1,063,390.00元;

第2包:989,600.00元;

第3包:1,000,000.00元;

第4包:945,500.00元;

5、采购需求:

第1包: 汉中市应急管理局森防应急物资采购项目(一包), 21 项,预算金额:1,063,390.00,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防火机具、通讯设备等,具体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用途:自用 ?

第2包: 汉中市应急管理局防汛应急物资采购项目(二包), 15 项,预算金额:989,600.00,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土工布、救生圈、操舟机等,具体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用途:自用

第3包: 汉中市应急管理局发电机组急物资采购项目(三包), 1 项,预算金额:1,000,000.00,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发电机组,具体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用途:自用

第4包: 汉中市应急管理局危化应急物资采购项目(四包), 17 项,预算金额:945,500.00,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防爆对讲机、防化服、气体检测仪等,具体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用途: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4-19 08:00:00至 2021-05-30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的有效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经财务审计单位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保证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售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8)出具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4-30 18:00:00止

地点:汉中市中航尚街体育场北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向招标组织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分公司(汉台区前进西路北侧,中航尚街附1号楼三楼)索取收款收据或相关凭据,作为唯一有效的交纳证明。投标人未交纳、或者未足额交纳、或者未按规定时限交纳保证金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的权利。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5-17 09:00:00

地点:汉台区前进西路北侧,中航尚街附1号楼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汉中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光辉社区

联系人:汉中市应急管理局经办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汉中分公司

电 话:********899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汉台区前进西路北侧,中航尚街附1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4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应急物资 发电机组 防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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