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面向消费者的工商零消协同品牌营销体系建设(四川、黑龙江及广东等地区)之终端管理模块(ZZGJ2021-G3-0001)】招标公告
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面向消费者的工商零消协同品牌营销体系建设(四川、黑龙江及广东等地区)之终端管理模块(ZZGJ2021-G3-0001)】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本面向消费者的工商零消协同品牌营销体系建设(四川、黑龙江及广东等地区)之终端管理模块(招标项目编号:ZZ11008FW********),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面向消费者的工商零消协同品牌营销体系建设(四川、黑龙江及广东等地区)之终端管理模块一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合法存续的,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2人(项目成员)的社保缴费证明记录复印件。
2.2本项目特殊要求无。
2.3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出现如下情形的,只接受其中先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不接受其他投标人参加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2)存在相互参股关系的;
(3)主要人员(股东、监事、经理、执行董事)相互兼任情况的。
2.4投标人的投标标的如果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等)使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2.5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
2.6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在烟草行业各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和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年04月25日08时30分00秒---2021年04月30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下午 14 时 30 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报名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查询结果打印件、2.1条款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长园路8号大地华城S3-01号商场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7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5 月 17 日 9 时整,地点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长园路8号大地华城S3-01号商场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7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5 月 17 日 9 时整,地点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长园路8号大地华城S3-01号商场三楼)开标室。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 面向消费者的工商零消协同品牌营销体系建设(四川、黑龙江及广东等地区)之终端管理模块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面向消费者的工商零消协同品牌营销体系建设(四川、黑龙江及广东等地区)之终端管理模块
项目编号: ZZGJ2021-G3-0001
招标内容: 面向消费者的工商零消协同品牌营销体系建设(四川、黑龙江及广东等地区)之终端管理模块一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合法存续的,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2人(项目成员)的社保缴费证明记录复印件。
2.2本项目特殊要求 无 。
2.3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出现如下情形的,只接受其中先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不接受其他投标人参加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2)存在相互参股关系的;
(3)主要人员(股东、监事、经理、执行董事)相互兼任情况的。
2.4投标人的投标标的如果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等)使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2.5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
2.6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在烟草行业各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和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2.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下午 14 时 30 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报名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查询结果打印件、2.1条款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长园路8号大地华城S3-01号商场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3.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投标人将所需材料发至邮箱:zhongzi176@163.com,招标人在确认收到3.1条款要求的全部所需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购买标书联系人:蒙颖,联系电话****-*******,传真:****-*******。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5 月 17 日 9 时整,地点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长园路8号大地华城S3-01号商场三楼)开标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长园路8号大地华城S3-01号商场三楼
邮 编: 530022
联 系 人: 郭乃华
电 话: ****-*******
传 真: ****-*******
开 户 名 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东葛路支行
2021 年 4 月 25 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
招标人: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北湖南路28号
联系人:郭乃华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园路8号大地华城S3-01号商场三楼
联系人:郭乃华
电话:****-*******
电子邮件:zhongzi17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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