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孚县甲宗镇二级消防站家具、厨具采购招标公告
道孚县甲宗镇二级消防站家具、厨具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CZX-ZFCG-202113
道孚县甲宗镇二级消防站家具、厨具采购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道孚)
道孚县消防救援大队 | 共同编制 |
四川众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21年4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2 -
第四章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48 -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50 -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52 -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84 -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 - 96 -
第一章 投标邀请四川众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道孚县消防救援大队(采购人)委托,拟对道孚县甲宗镇二级消防站家具、厨具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次采购共1个包,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道孚县甲宗镇二级消防站家具、厨具及其配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2)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①禁止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②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禁止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自行选择报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1)网上报名: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上传报名资料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电子版。平台咨询电话为:***-********。
投标人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上传报名资料成功后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完成报名资料审核并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完成标书费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投标人报名成功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现场报名: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6号丰德国际广场B1座1002号持报名资料购买。
报名资料: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留盖章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5月17日09:0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或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采 购 人:道孚县消防救援大队
通讯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团结大道
邮 编:626400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众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6号丰德国际广场B1座1002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SCZCZX@QQ.COM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 | 采购预算:196569.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
2 | ★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196569.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
3 | 项目所属行业 | 零售业 |
4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5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有效证明文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第1条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投标人报价评标,且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
6 | ★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 |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均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审核。无论招标文件是否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未提供,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 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产品按招标文件执行。 |
7 | 评标情况公告 |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 |
8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
9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10 | 招标文件咨询 |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
11 |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
12 | 中标通知书领取 | 中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人凭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6号丰德国际广场B1座1002号 |
13 | 投标人询问 | 根据采购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成都市航空路6号丰德国际广场B1座1002号 邮编:610000 |
14 | 投标人质疑 | 根据采购代理协议约定,对于招标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成都市航空路6号丰德国际广场B1座1002号 邮编:610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
15 | 投标人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甘孜州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炉城南路95号。 邮政编码:626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16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
17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
18 | 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 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经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8000.00元的,按8000.00元收取。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由乙方直接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
19 | 备注 | 1.若招标文件中存在其他内容与投标人须知附表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以投标人须知附表为准。 2.招标文件中标记“★”的项为招标项目实质性要求,投标人须完全响应。 3.投标人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 “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 |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道孚县消防救援大队。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众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3“采购人”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供应商。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5.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3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投标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2家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5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6投标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8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9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标专家委员会成员。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7.1采购人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但采购人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得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1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报价、技术、商务及其他部分)
★①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A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B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②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
③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
④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1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本项目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17.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包含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投标文件(报价、技术、商务及其他部分)、“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共4部分内容。
18.2投标人应按要求准备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文件(报价、技术、商务及其他部分)正本1份、副本2份;“开标一览表”1份;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1份。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
18.4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5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18.6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7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8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8.9电子文档须为经签字盖章后的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PDF格式)和电子版(WORD格式),以U盘或光盘为载体。
19.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
投标文件应当密封,投标文件(报价、技术、商务及其他部分)和电子文档可统装或分装,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和“开标一览表”均应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如有)。
20.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采购人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密封袋上的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分包号(如有)应当与报名的信息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里的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分包号(如有)与报名的信息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1.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22.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投标文件原封退还投标人并做好退还记录。
22.3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4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5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6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7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1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投标文件递交情况记录表”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不接受事后质疑。
(6)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
26.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投标人中标后,拒绝现场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采购人将于中标人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26.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人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7.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4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5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1份)送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
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1.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1.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2.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及采购人提出的要求进行验收。
32.2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到采购人处办理采购资金支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
七、投标纪律要求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35.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
九、其他36.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37.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磋商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15%。
★38.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39.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或删除无关内容。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资格审查部分)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职务:电话:)。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投标的适用;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适用;2.授权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应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3.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7.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8.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9.资质性证明材料(如有)
10.投标人应提供的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根据第五章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报价、技术、商务及其他部分)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目 录(格式自拟)
注:如有章节删除,序号依次递进。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份,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元 (大写:) |
备注 |
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品备件等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的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2.报价一览表报价合计应与分项报价合计一致。3.表格如不能完全表达相关内容,供应商可自行补充。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分项报价合计:元;(大写:) |
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品备件等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的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2.分项报价合计应与报价一览表报价合计一致。3.表格如不能完全表达相关内容,供应商可自行补充。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若联合体成员超过两家的,供应商在序号“2”后自行增加;3.非中小企业不提供,可删除。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提供,可删除。
(格式自拟)
注:1.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有效证明文件;2.非监狱企业不提供,可删除此页内容。
(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投标人名称)参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针对我方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次(只计算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内的次数)。(填写0、1、2、3......)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投标人名称)参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二)除非招标文件特别规定,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均属于采购人所有。我单位在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不擅自将其内容转让、赠与或透露给第三方。
(三)我单位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会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单位向采购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四)如采用我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我方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应答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注: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或取消中标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应答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注: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或取消中标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注: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对不涉及的内容可填写“/”。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序号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备注 | |||
注:1.此表后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协议或合同复印件须反映相关信息;若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协议或合同复印件不能反应相关信息,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序号 | 货物(设备)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注:1.投标人须将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或取消中标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类别 | 姓名 | 职称 | 资格证明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管理 人员 | ||||||
... | ... | ... | ... | ... | ... | |
技术 人员 | ||||||
... | ... | ... | ... | ... | ... | |
服务 人员 | ||||||
... | ... | ... | ... | ... | ... |
注:1.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对不涉及的内容可填写“/”;2.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如有)、注册证书(如有)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自拟)
(格式自拟)
第四章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2.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①禁止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②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禁止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本项目确定投标人重大违法记录中经营活动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标准低于前款规定的,从其规定。2.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一、资格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若为企业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②若为事业法人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③若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④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签字并加盖手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或提供承诺函。(盖单位公章;若为自然人,则签字并加盖手印)
(2)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①如为经审计的2019或2020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应包含审计报告及其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盖单位公章)
②如为自行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财务报表复印件,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盖单位公章)
③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④非盈利性单位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盖单位公章)
⑤如为自然人,提供银行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签字并加盖手印)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盖单位公章;若为自然人,则签字并加盖手印)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免税企业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盖单位公章;若为自然人,则签字并加盖手印)
(2)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或提供承诺函。(盖单位公章)
5.无重大违法记录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盖单位公章;若为自然人,则签字并加盖手印)
6.无行贿犯罪记录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盖单位公章;若为自然人,则签字并加盖手印)
二、其他类似效力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若为自然人,则签字并加盖手印)
注:1.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2.投标人应对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3.上述材料为资格审查主要依据,采用承诺形式的,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本次采购共1个包,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道孚县甲宗镇二级消防站家具、厨具及其配件。
二、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参考图片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材质及参数说明 | 备注 | |
一 | 家具类 | |||||||
1 | 四门储藏柜 | 1900mm*800mm*400mm | 组 | 15 | 1.规格:1900mm*800mm*400mm; | 贮藏室 | ||
2 | 双门衣柜 | | 2100mm*800mm*600mm | 组 | 19 | 1.规格:2100mm*800mm*600mm; | 班、门卫、通信室 | |
3 | 1m单人床 | | 1000mm*2000mm | 架 | 18 | 1.规格:1000mm*2000mm | 班、通信室等 | |
4 | 床头柜 | | 400mm*400mm*500mm | 个 | 18 | 1.规格:400mm*400mm*500mm | 班、通信室等 | |
5 | 单人办公桌套(一桌一椅) | | 1400mm*700mm*750mm | 套 | 2 | 1.规格:1400mm*700mm*750mm | 办公室、通信室 | |
6 | 休闲办公桌椅 | | 1200mm*500mm*745mm | 套 | 1 | 1.规格:1200mm*500mm*745mm | 接待室 | |
7 | 三人沙发 | | 标准 | 个 | 3 | 1.规格:标准; | 办公、备勤、接待 | |
8 | 茶几(条) | | 1200mm*600mm*450mm | 个 | 3 | 1.规格:1200mm*600mm*450mm | 办公、备勤、接待 | |
9 | 接待室床头柜 | | 500mm*400mm*500mm | 个 | 2 | 1.规格:500mm*400mm*500mm | 接待室 | |
10 | 3层货架(1.5米) |
| 1500mm*600mm*2000mm | 组 | 14 | 1.板材选用上海宝钢、攀钢、武钢等国内一线类似同档次优质冷轧钢板,立柱80*40*1.0mm,横梁60*40*1.0mm,层板≥0.4mm,每层承重不低于300kg; | 器材库、健身房 | |
11 | 3层货架(2米) |
| 2000mm*600mm*2000mm | 组 | 8 | 1.板材选用上海宝钢、攀钢、武钢等国内一线类似同档次优质冷轧钢板,立柱80*40*1.0mm,横梁60*40*1.0mm,层板≥0.4mm,每层承重不低于300kg; | 厨房、器材库、健身房(均选用3层货架) | |
12 | 多功能折叠椅(当前配发型) | | 标件 | 张 | 15 | 1.可折叠,集桌子、凳子、椅子为一体,坐凳及靠背材质:ABS环保材料,椅架采用1.2mm厚碳钢骨架,高温喷涂技术,不易生锈不易掉漆,高稳定性,凳脚加防磨胶垫,优质五金配件,可承重150kg; | 班、通信室等 | |
13 | 会议室条桌(2人位) | | 1200mm*400mm*750mm | 张 | 12 | 1.规格:1200mm*400mm*750mm | 会议室(35人)、门卫 | |
14 | 会议室条桌(3人位) | | 1800mm*400mm*750mm | 张 | 5 | 1.规格:1800mm*400mm*750mm | 会议室会议室(35人) | |
15 | 实木靠背椅 | | 常规 | 张 | 40 | 1.规格:常规; | 会议室、门卫 | |
16 | 主席台5人座椅 | 3500mm*600mm*750mm | 套 | 1 | 1.规格:3500mm*600mm*750mm | 会议室 | ||
17 | 报告席 | | 700mm*600mm*1180mm | 个 | 1 | 1.规格:700mm*600mm*1180mm | 会议室 | |
18 | 翻转升降白板90*180 | | 1800*900 | 套 | 1 | 1.规格:1800mm*900mm | 会议室 | |
19 | 双人办公桌椅套(1桌2椅) | | 1600mm*1200mm*750mm | 套 | 1 | 1.规格:1600mm*1200mm*750mm | 办公室 | |
20 | 茶水柜 | | 800mm*400mm*800mm | 个 | 1 | 1.规格:800mm*400mm*800mm | 餐厅包间 | |
21 | 2门文件柜(书柜) | | 2000mm*800mm*400mm | 组 | 9 | 1.规格:2000mm*800mm*400mm | 办公室、通信室、门卫 | |
22 | 保密柜 |
| 1850mm*900mm*420mm | 个 | 2 | 1.板材选用上海宝钢、攀钢、武钢等国内一线同档次优质钢材,厚度≥1.1mm,经剪板机下料,冲床冲孔、冲角、折弯、电焊、装配成型; | 办公室、通信室 | |
23 | 衣帽架 |
| 圆盘直径400mm,高度1850mm | 个 | 1 | 1.衣帽架材质采用胡桃木制作而成,纹理细腻大方、密度高、不易开裂、不变形、含水率低、经久耐用; | 餐厅包间 | |
24 | 全实木圆桌8人桌椅(1桌8椅) | | 直径1600mm,转盘直径1000mm | 套 | 2 | 1.餐桌及转盘材质采用橡胶木制作而成,面板是实木热压板,防水、防烫、防开裂效果好,板材均经过防虫防潮处理,优质五金配件,表面喷涂环保聚脂漆,保证光亮平整,耐磨耐压耐高温,可长期保持表面效果; | 餐厅 | |
25 | 10人圆桌火锅餐桌椅 | | 直径1800mm,电动转盘直径1200mm | 套 | 1 | 1.餐桌及转盘材质采用橡胶木制作而成,面板是实木热压板,防水、防烫、防开裂效果好,电动遥控智能落地机芯,板材均经过防虫防潮处理,优质五金配件,表面喷涂环保聚脂漆,保证光亮平整,耐磨耐压耐高温,可长期保持表面效果; | 餐厅包间 | |
26 | 1.8米床加床垫 | | 1800mm*2000mm | 套 | 4 | 1.规格:1800mm*2000mm; | 大队用,并将现用的1.5米床调换到甲宗、八美接待室 | |
27 | 五人位衣架 |
| 1950mm*3130mm*650mm | 套 | 2 | 1.采用201不锈钢板制作,具有耐腐蚀、耐热性、耐低温等优点,钢板0.8mm厚,0.8mm厚30*30mm不锈钢矩管骨架。一体两面,360°双面旋转衣架,排气孔设计不锈钢板; | ||
二 | 厨房用品 | |||||||
1 | 厨房操作台 | | 1500mm*800mm*800mm单通 | 个 | 3 | 1.采用优质食品级无磁201不锈钢板制作,具有耐腐蚀、耐热性、耐低温等优点,台面、侧及内层板、柜门0.8mm厚。工作台面下柜身两边设置不锈钢滑动趟门,一层可移动中置平层板,不锈钢平底层板; | ||
2 | 高原电蒸柜 | | 660mm*850mm*1085mm | 个 | 1 | 1、柜体接触食物内侧采用304#食品级加厚不锈钢,柜体外侧采用201#优质不锈钢无指纹钢板,采用40mm厚高压聚氨酯全发泡材质,具有高保温性能,发热管采用304#不锈钢发热管,全铜进水口,抗氧化,经久耐用不生锈,悬空托条,保证蒸盘的稳定,定制门锁,高水位自动溢水保护,橡胶脚轮移动方便; | ||
3 | 3池洗菜盆 | | 1500mm*600mm*800mm | 个 | 1 | 1.采用优质食品级无磁201不锈钢板制作,台面1.2mm、芯盆1.2mm厚;内置芯盆尺寸:420*420*250mm;柜式结构,四周带不锈钢围板,厚度1.2mm;柜脚采用φ48*1.2mm不锈钢圆管连可调节高度子弹脚,工作台面连仿溅背板; | ||
4 | 调料车 | | 640mm*480mm*800mm | 个 | 1 | 1.采用优质食品级无磁201不锈钢板制作,具有耐腐蚀、耐热性、耐低温等优点,台面厚度0.8mm、φ32mm0.6厚不锈钢管架;内嵌调料缸,置放区深度100mm;安装四个活动轮子(两定向两万向)并连优质轴承,具有静音、承重性好、结实耐用、便于转运的特点;2.附件:配φ160mm大号(90mm高)不锈钢调料缸12个; | ||
5 | 单灶柴油灶 | | 1000mm*850mm*800mm | 个 | 1 | 1.型号:1000mm*850mm*800mm,炉膛内径φ340mm | ||
6 | 净水机 | | 550mm*450mm*1660mm | 台 | 2 | 1、水胆体积18L,功率2000W,电源频率220V-50HZ,一开一温,R05级过滤; | ||
7 | 厨房储藏柜 | | 1160mm*500mm*1800mm | 台 | 2 | 1、四门不锈钢碗柜,1160*500*1800 | ||
8 | 碗柜 | | 1160mm*480mm*1680mm | 台 | 1 | 1、不锈钢机身、远红外线+臭氧消毒、钢化玻璃面板,容量1200L特大型10层,带热风循环; | ||
9 | 厨房用热水器 | | 885mm*474mm*509mm | 台 | 1 | 1、厨房用热水器:885mm*474mm*509mm,80L,一级能效; | ||
10 | 抽油烟机商用 | |
| 台 | 1 | 1、不锈钢,双风机,内置净化,800w+800w | ||
11 | 四门冰柜 | | 1200mm*700mm*1900mm | 台 | 1 | 1、高温冷藏,柜体采304,1.0mm不锈钢板制作,内藏板管式蒸发器,换热效率高,制冷效果好; | ||
12 | 4.5英寸饭碗 | | 4.5英寸饭碗 | 个 | 30 | 陶瓷饭碗 | ||
13 | 9英寸菜盘 | | 9英寸,口径220 | 个 | 20 | 陶瓷碟 | ||
14 | 6英寸大面碗 | | 口径约15.5cm | 个 | 20 | 陶瓷碗 | ||
15 | 小勺 | | 长约13cm | 个 | 20 | 陶瓷小勺 | ||
16 | 12英寸鱼盘 | | 长27.5cm | 个 | 20 | 陶瓷鱼盘 | ||
17 | 9英寸汤古 | | 直径约22.8cm | 个 | 10 | 陶瓷汤古 | ||
18 | 调味碟 | | 直径:10cm | 个 | 20 | 陶瓷碟 | ||
19 | 大勺 | | 长度:24cm | 个 | 10 | 陶瓷骨瓷汤勺 | ||
20 | PVC加厚西餐垫餐布 | | PVC加厚,450*300 | 张 | 20 | PVC加厚环保材质,450*300 | ||
21 | 高压锅(小) | | 规格:26cm,容量:8.5L | 个 | 2 | 1、材质:三层复合锅底,铝合金锅体,舒适防烫手柄,燃气灶电磁炉通用; | ||
22 | 高压锅(大) | | 规格:32cm,容量:16.5L | 个 | 1 | 1、材质:三层复合锅底,铝合金锅体,舒适防烫手柄,燃气灶电磁炉通用; | ||
23 | 电高压锅 | | 规格:370*316*336mm,9L | 个 | 1 | 1、材质:黑晶涂层内胆,耐用、蓄热久,额定功率1000W; | ||
24 | 炒锅(大) | | 特厚无磁60cm带盖 | 个 | 1 | 食品级无磁无锈钢、加厚加粗手柄、双面磨砂工艺 | ||
25 | 炒锅(小) | | 直径40cm | 个 | 1 | 无涂层高纯精铁锅,锅把一体成型 | ||
26 | 液化气猛火灶高压款 | | 外径320mm | 个 | 1 | 双环铸铁炉头、加厚铸铁锅架、加厚支撑支架、加厚脚垫、加厚铸铁双管、精工铸铁双环炉头、加厚铸铁炉框、电子打火头(包含全套配件) | ||
27 | 炒勺(12两) | | 柄长40cm,直径14cm,全长56cm,重量242g | 个 | 1 | 食品级304无磁不锈钢亮面一体特大炒勺 | ||
28 | 锅铲(大) | | 柄长45cm,宽13,5cm,全长57.5cm,重量310g | 个 | 2 | 食品级304无磁不锈钢锅铲 | ||
29 | 漏勺 | | 柄长34cm,直径14cm,全长47cm,重量184g | 把 | 2 | 食品级304无磁不锈钢漏勺 | ||
30 | 汤勺 | | 柄长29cm,勺宽9.5cm,勺深2.5cm | 把 | 4 | 花梨木手柄、食品级304不锈钢汤勺 | ||
31 | 锅铲(小) | | 柄长29cm,铲长10cm,铲宽10cm | 把 | 2 | 花梨木手柄、食品级304不锈钢锅铲 | ||
32 | 不锈钢大盆 | | 外径500mm, | 个 | 2 | 纯色、食品级特厚304不锈钢 | ||
33 | 不锈钢盆304食品级盆子家用厨房和面打蛋沥水篮洗菜漏汤盆饭铁盆 | | 24实盆+26实盆+28实盆+30漏盆+30实盆 | 套 | 1 | 纯色、食品级304不锈钢 | ||
34 | 不锈钢瓢 | | 手柄20CM,总长38.5CM,容量2.5L,304不锈钢 | 把 | 2 | 纯色、食品级304不锈钢 | ||
35 | 不锈钢桶(大) | | 304不锈钢 | 个 | 1 | 桶身为304食品级不锈钢,盖子为201食品级不锈钢 | ||
36 | 不锈钢桶(小) | | 304不锈钢 | 个 | 1 | 桶身为304食品级不锈钢,盖子为201食品级不锈钢 | ||
37 | 菜板 | | 松木、直径400mm,厚100mm | 个 | 1 | 松木 | ||
38 | 厨片刀+砍骨刀 | | 厨片刀尺寸:323*205*95mm,砍骨刀尺寸:295*95*175mm | 套 | 1 | 食品级不锈钢材质 | ||
39 | 筷子 |
| 筷长:25cm,10双装/套 | 套 | 3 | 实木,一套10双 | ||
40 | 茶壶+杯子 | | 290ML6只装+杯架+竹木盘+三角壶1850ML | 套 | 2 | 290ML6只装+杯架+竹木盘+三角壶1850ML,玻璃材质 | ||
注:以上品牌、图片仅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所有设施批量生产前需提供样品,木质家具颜色最终以业主技术交底为准。 |
★1.1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均为正规厂家通过正规渠道销售的产品,是原厂家生产、全新的产品,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交货时,中标人须提供产品所用材料的检测报告;若中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检测报告即可。
1.2售后服务
(1)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2)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1.3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在供应商向采购人交货时须提供该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2.1交货期限及地点
(1)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包含货物生产、备货、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货物安装且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2付款方式
第一笔款项: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第二笔款项:全部货物到场,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安装到位,采购人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至结算合同价的95%(即合同总价的65%);
质保金:采购人预留合同总价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壹年,质保金由采购人于验收合格满1年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给中标人。
2.3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4履约验收
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验收,中标人配合。
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及采购人提出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到采购人处办理采购资金支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第七章 评标办法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人;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资格性检查。
3.2.1本项目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规定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3.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3.3符合性检查。
3.3.1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条规定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3.2 在完成符合性审查后,通过符合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评标委员会应将不通过的原因注明并出具评标报告。
3.3.3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4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
(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七)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六条规定,采购人应优先选择注册在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投标人。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人,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7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后,应当向采购人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书面反映。采购人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9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10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1采购人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采购人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采购人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采购人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采购人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采购人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技术要求与功能配置、项目方案、类似业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扶持少数民族和不发达地区、响应文件的规范性等。
4.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投标人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综合评分明细
4.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对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投标人报价评标,且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4.3.3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 (30%) | 30分 |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有效证明文件。 3.对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投标人报价评标,且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 共同评分因素 |
2 | 技术要求与功能配置 (33.5%) | 33.5分 |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33.5分;每有一项物品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技术要求存在负偏离的,一项物品扣0.5分(每项物品最多扣0.5),扣完为止。 | 技术评分因素 |
3 | 项目方案(24%) | 24分 | 项目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总体实施计划详尽、工期计划合理、进度保障措施可行;②项目实施团队专业,人员分工合理、岗位职责明确;③产品货源组织、运输、安装、调试方案详细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④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保障措施可靠、风险应对措施针对性强。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方案,完全满足上述要求得24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存在重大缺陷的扣6分,每有一项内容表述不够完整或不合理的扣3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评分因素 |
4 | 类似业绩(9%) | 9分 |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每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 注: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共同评分因素 |
5 | 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1.5%) | 1.5分 |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中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每有一个得0.5分,本项最多得1.5分。 注:1.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采购产品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中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3.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提供该产品所在品目清单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共同评分因素 |
6 | 扶持少数民族和不发达地区(1%) | 1分 | 投标人属于少数民族地区或不发达地区中小企业的得1分。 注:1.指投标人注册地在民族自治州、自治县、自治乡的或在不发达地区的中小企业。 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共同评分因素 |
7 | 响应文件的规范性(1%) | 1分 |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共同评分因素 |
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采购人。
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6.2.定标程序
6.2.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6.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人。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6.2.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采购人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人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采购人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采购人): 道孚县消防救援大队
乙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1.合同货物 序号 | 品名 | 规格型号 | 产地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 |
1 | |||||||
2 | |||||||
3 | |||||||
… | |||||||
合计 | 元 |
2.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品备件等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的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2.2支付方式
……
3.技术要求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及甲方的技术要求,并提供货物的厂家测试报告。所有货物不得侵犯第三方版权、专利、税费等。
4.合同货物包装、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4.1交货期和地点:
4.1.1交货期限:
4.1.2交货地点:
4.2合同货物的包装
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磁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3交货验收
4.3.1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
4.3.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4.3.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4.3.4乙方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
4.4合同货物的安装调试
4.4.1乙方负责合同项下的安装调试,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4.4.2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4.5测试验收
4.5.1甲方可对乙方生产或销售的产品封存送检。送检的产品质量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送检的产品质量不达标,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产品质量不达标带来的一切安全问题,甲方将进行追责,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5.2合同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移交所有资料文档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4.5.3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后延。
4.5.4如果合同货物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货物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知识产权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后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6.质量保证期及产品质量问题处理质量保证期为 壹 年,自货物验收合格移交给采购人之日起算。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维修或更换相同产品。保证期之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周内完成通知要求的维修或更换工作,但采购人需支付费用;非产品质量问题的产品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提供有偿维修。
7.技术服务乙方应派员到甲方指定地点配合工作。
8.履约验收8.1验收方式:由甲方组织验收,乙方配合。
8.2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招标文件的要求、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及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验收。
8.3验收结果合格的,乙方凭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到采购人处办理采购资金支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9.不可抗力9.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9.2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10.索赔10.1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1.违约与处罚11.1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总价的3‰的违约金。
11.2乙方未能按时交清全部货物,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的违约金。
11.3非甲方原因,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
(1)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需求:
(2)乙方交付的货物与投标文件不一致;
(3)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条款;
(4)乙方交付的货物以次充好或存在明显质量问题。
11.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
11.5乙方未能交付货物,则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5%的违约金。
11.6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期间,应按照政府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保证防控物资供应充足,防控措施、安全培训落实到位。疫情防控期间,如因乙方管理不当或执行不到位而出现群体感染事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向甲方赔偿。
12.合同变更与终止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13.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提交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有多个的共同协商确定)或依法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诉讼任选一种)。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4.其他14.1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更正文件(如有)、乙方的投标文件、合同范围内货物的说明等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14.2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字并加盖当事人双方单位公章后生效,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
甲方:(加盖公章) | 乙方:(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
地 址: | 地 址: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户: | 账 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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