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环境保护局环境噪声自动监测及显示系统招标公告

思茅区环境保护局环境噪声自动监测及显示系统招标公告


普洱市思茅区环境保护局环境噪声自动监测及显示系统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思茅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普洱市思茅区环境保护局环境噪声自动监测及显示系统采购项目依法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诚邀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普洱市思茅区环境保护局环境噪声自动监测及显示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C〔2013〕J1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包括城市区域噪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安装以及验收后运行维护工作。

货物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备注

1

噪声自动监测子站

3套

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技术要求”

2

6平米LED显示屏

3套

3

10平米LED显示屏

1套

4

噪声监控管理中心软硬件

1套

含噪声自动监测业务系统、数据库软件、通讯服务软件、环境信息发布软件,服务器、信息发布操作终端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并提供通过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具有独立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3年5月29日至2013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思茅区政府采购中心(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31号)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要求: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上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各一份,经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报名,获取谈判文件。

(2)电话报名:

报名要求:异地投标人可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上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各一份传真至思茅区政府采购中心,经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报名,获取谈判文件(可传真获取,需电子版另行说明)。

四、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2013年6月7日下午14:30—15:00时

2、谈判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交易点招标一厅(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83号普洱市住建局一楼)

五、谈判时间、地点

1、谈判开始时间:2013年6月7日下午15:00时

2、谈判地点: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交易点招标一厅(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83号普洱市住建局一楼)

采购人:普洱市思茅区环境保护局

集中采购机构:思茅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31号

邮政编码:665000

联系人:陈有兵 陈玥晓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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