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投中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路面施工信息化设备采购S1标段
黑龙江省公投中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路面施工信息化设备采购S1标段
黑龙江省公投中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路面施工信息化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公投中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路面施工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交投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公投中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公投中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路面施工信息化设备采购。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对黑龙江省公投中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路面施工信息化设备及相关服务进行采购,本项目招标划分一个标段,主要内容见下表:
标段号 | 采 购 设 备 名 称 | 单位 | 计划采 购数量 | 单项最高投标限价 (元人民币) | 标段总价最高投标限价(元人民币) |
S1 | 沥青拌合站管控数据采集模块 | 套 | 9 | 450,000 | 5,500,000 |
沥青混合料摊铺管控数据采集模块 | 套 | 9 | 900,000 | ||
沥青混合料压实管控数据采集模块 | 套 | 54 | 4,010,000 | ||
CORS定位参考服务 | 套 | 9 | 140,000 |
2.3交货期:接到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后10日内。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设备技术参数表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相应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维修保养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或代理商与制造商的经销协议或代理协议)。
3.2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6年4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高速公路路面施工质量智能管控系统项目业绩(施工质量监测信息化或施工信息化监管或施工智能管控服务)。
3.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或电子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至少具有一个高速公路路面施工质量智能管控系统项目(施工质量监测信息化或施工信息化监管或施工智能管控服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电子工程相关专业包括电子、通信、计算机、电子信息等专业职称。
3.4其他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制造商授权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的不同代理商同时参与本次投标,则其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同一种设备制造商只能自身或授权唯一代理商参与投标,若同时投标,则代理商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必须对整个标段的全部设备进行投标,对标段的部分设备进行投标的投标将被否决。
3.5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0时00分至2021年4月30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一并递交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22日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公投中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761号L-B号楼304-5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6*****537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邮政编码:150028
联 系 人:李女士、赵女士
传 真:****-********
电子邮箱:********@163.com">********@163.com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投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25号12楼
电 话:****-********
附件:
黑龙江省公投中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路面施工信息化设备技术参数表
一、沥青拌合站管控数据采集模块(拌合生产数据采集无线传输终端) 1.数据采集至数据处理结果小于5秒(设备热启动至运行); 2.MTBF运行时间≥100000h; 3.采集软件不与拌合站操作系统、应用软件产生冲突; 4.通信模块支持2.5G/3G/4G全网通; 5.网络支持TCP/UDP透明数据传输。 二、沥青混合料摊铺管控数据采集模块 (一)GNSS高精度定位接收机终端及定位主机线束等配件 ★1.测地型GNSS测量误差不超过4mm; 2.支持BD:B1,B3;GPS:L1,L2;GLONASS:可扩展;Galileo:可扩展;SBAS:可扩展; 3.配合基站定位精度达到平面厘米级; 4.电源支持车载宽压环境。 (二)红外温度传感器及支架等配件 ★1.测量温度170-180℃,误差小于2℃; 2.红外非接触式测量,数据采集频率在1Hz。 (三)LED显示屏及转换器 1.LED屏双色; 2.内置边缘计算芯片,对温度、位置测量数据进行计算,控制LED屏显示; 3.现场配置CAN总线,减少现场设备走线对施工的干扰。 三、沥青混合料压实管控数据采集模块 (一)GNSS高精度定位接收机终端及定位主机线束等配件 ★1.测地型GNSS测量误差不超过4mm; 2.支持BD:B1,B3;GPS:L1,L2;GLONASS:可扩展;Galileo:可扩展;SBAS:可扩展; 3.配合基站定位精度达到平面厘米级; 4.电源支持车载宽压环境。 (二)红外温度传感器及支架等配件 ★1.测量温度170-180℃,误差小于2℃; 2.红外非接触式测量,数据采集频率在1Hz。 (三)LED显示屏及转换器 1.LED屏双色; 2.内置边缘计算芯片,对温度、位置测量数据进行计算,控制LED屏显示; 3.现场配置CAN总线,减少现场设备走线对施工的干扰。 四、CORS定位参考服务 1.支持RTCM3.2(北斗支持),RTCM3.0,RTCM2.x,CMRx,CMR+,CMR差分格式; 2.动态解算精度平面:±(10 mm+1×1ppm)RMS; 3.高程:±(20 mm+1×1ppm)RMS; 4.服务期一年。 五、其它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设备的首次安装及使用培训服务工作,并配备一年的物联网卡服务,实现采集数据的网络传输; 2.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后10日内,并在15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并成功将采集数据对接到“龙江高质量数字化管控平台”、“龙江数字化养护综合管理平台”。 |
注:带★号项为重要参数,投标人拟提供的设备应满足★号参数要求,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设备校准/检定证书。投标人拟提供的设备有一项不满足或无法证明其满足★号参数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 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评分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评分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 第一个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 (1)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交货期、交货地点; (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第一个信封投标函、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人逐页签署了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 ||
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交了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备选投标方案 | 按招标文件要求,未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投标内容 | 投标人投标设备与招标文件中招标设备一致,未对部分设备投标。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 ||
不存在禁止 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权利义务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1份。 | ||
其他 |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2 | 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相应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维修保养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或代理商与制造商的经销协议或代理协议)。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6年4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高速公路路面施工质量智能管控系统项目业绩(施工质量监测信息化或施工信息化监管或施工智能管控服务)。 | ||
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或电子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至少具有一个高速公路路面施工质量智能管控系统项目(施工质量监测信息化或施工信息化监管或施工智能管控服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要求 |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制造商授权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的不同代理商同时参与本次投标,则其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同一种设备制造商只能自身或授权唯一代理商参与投标,若同时投标,则代理商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必须对整个标段的全部设备进行投标,对标段的部分设备进行投标的投标将被否决。 | ||
2.1.3 | 第二个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 (1)第二个信封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项报价、投标总报价; (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分项报价表; (3)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第二个信封投标函、分项报价表等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人逐页签署了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 ||
投标文件不存在 如下任一情形 | (1)未在第二个信封投标函上填写标段、投标单项报价、投标总报价,或投标函总价书写模糊无法辨认; (2)同一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提交了两份及以上投标文件; (3)投标函中的投标单项报价、投标总报价大写有明显错误; (4)投标文件包封的封套与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三者所示的标段不一致; (5)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或两个及以上投标报价或选择性报价; (6)投标人投标单项报价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单项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标段总价最高投标限价; (7)投标函文字报价大写金额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金额不一致; (8)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1)商务标准评分: 供货业绩:10分 人员:15分 企业管理水平:7分 (2)技术标准评分: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35分 设备技术参数响应:13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2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投标总价报价文字报价 如果投标人投标单项报价超过本标段相应设备的单项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人投标总价报价超过标段总价最高投标限价,将不再参与后续任何计算,其投标将被否决。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投标人投标单项报价超过相应设备的单项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人投标总价报价超过标段总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外,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3位小数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审因 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商务评分 标准 (32分) | 32分 | 供货业绩 | 10分 | 满足本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的得6分,加分情况如下: 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4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1个高速公路路面施工质量智能管控系统项目(施工质量监测信息化或施工信息化监管或施工智能管控服务)业绩,加1分,最多加4分。 |
人员 | 15分 | 满足本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人员要求)的得9分,加分情况如下: (1)项目负责人每增加1个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高速公路路面施工质量智能管控系统项目(施工质量监测信息化或施工信息化监管或施工智能管控服务)负责人业绩的加1分,最多加2分; (2)项目负责人持有公路工程或电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加1分,最多加1分; (3)项目负责人持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发证单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加1分,最多加1分; (4)本项目拟投入的其他技术人员: 每有1名持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级别为中级、发证单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人员得1分、每有1名持有软件设计师证书(级别为中级、发证单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人员,得1分。 | |||
企业管 理水平 | 7分 | (1)投标人持有CMMI3级及以上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证书加1分,最多加2分。 (2)投标人持有与本次采购设备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证书每项加1分、外观专利证书每项加0.5分,最多加3分。 (3)投标人每获得1项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加1分,最多加2分。 | |||
2.2.4(2) | 技术评分 标准 (48分) | 35分 | 技术服务 和质保期 服务计划 | 总体计划 (10分) | (1)对施工信息化管控理解及总体思路、总体计划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6~8分; (2)对施工信息化管控理解及总体思路、总体计划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8~10分。 |
技术方案、重点与难点分析及措施 (15分) | (1)技术方案、对施工信息化管控重点与难点分析及措施比较详细、比较合理,操作性较强,得9~12分; (2)技术方案、对施工信息化管控重点与难点分析及措施详细、合理,操作性强,得12~15分。 | ||||
过程服务、 售后服务保证措施、合理化建议 (10分) | (1)过程服务(培训方案、服务方案)程序和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6~8分; (2)过程服务(培训方案、服务方案)程序和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8~10分。 | ||||
13分 | 设备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 13分 | (1)设备所有技术参数均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了承诺或证明材料的,得10分。 (2)投标人提供材料证明,具备接到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并成功将采集数据对接到“龙江高质量数字化管控平台”、“龙江数字化养护综合管理平台,得3分,不能有效证明得0分。 注:投标人拟提供的设备有一项不满足或无法证明其满足《黑龙江省公投中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路面施工信息化设备技术参数表》中★号参数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 | ||
2.2.4(3) | 评标价 (2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20;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项目E1=1、E2=0.5,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1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加分不设年限要求;
3.表中区间分值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包含。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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