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广告媒体设备设施巡检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地铁广告媒体设备设施巡检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地铁”)拟对深圳地铁广告媒体设备设施巡检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公司积极参与。
一、招标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601室
联系人:方先生
邮编: 518000
二、项目名称
深圳地铁广告媒体设备设施巡检维保项目。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一)项目概况:此次维保范围为深圳地铁1、2、3、5、6、7、8、9、10、11、20号线共260个站点4大个枢纽站和户外广告等各类广告设备设施的巡检维保,为方便管理,分A、B、C三个包。
A包范围为深圳地铁1、2、8、11、20号线及4个枢纽,共有7819个广告灯箱、1373平方拉布灯箱、户外楼宇LED屏3个、华强北站风亭广告牌等。
B包范围为5、9、10号线,共有4592个普通广告灯箱、1706平方拉布灯箱等。
C包范围为3、6、7号线,共有1911个普通广告灯箱、2300平方拉布灯箱等。
(二)招标内容:本次深圳地铁广告媒体设备设施巡检维保项目的工程内容如下:
项目内容包括巡检维保、有偿维修和专项检测三部分。
巡检维保:对各类广告媒体设备设施进行双月巡检维保和年检。
有偿维修:有偿维修费用是指巡检维保服务范围外,有零星的重大维修或大部件更换需另行维修更换的支出项,按实际发生据实结算。
专项检测:每年度各类广告媒体设备设施的光学、力学、绝缘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
(三)项目地点:深圳市。
四、招标控制价格
本项目招标总控制价(含税总价)为人民币1451万元,其中A包663万元,B包385万元,C包403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等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具有地税局或国税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无须提供);
3.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 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广告灯箱生产、安装、维修、维保服务项目(其中之一),且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单个机电安装、维保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4.最近三年供应或服务活动无不良记录和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和其他合作单位无任何形式的仲裁、法律诉讼、其他经济纠纷、不良信用记录。
5.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挂靠。
6.联合体报名
□ 接受联合体报名;
?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只能选择一家公司参与此次招标。如招标人发现有关联关系的公司中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公司参与此次招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所涉及的所有公司参与本次招标的资格。关联方关系主要指: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他企业或受其他企业控制,以及同时受某一企业控制的两家或多家企业(例如母公司、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
(2)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3)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和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上述资质条件均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招标人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招标方式及相关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投标保证金
(1) 每位投标人都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9万元。
(2) 投标保证金提交要求: 招标人只接受现金转账形式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到达招标人指定银行和帐户。投标人转账时请务必备注深圳地铁广告媒体设备设施巡检维保项目投标保证金,转账成功后下一个工作日到招标人财务部开具收据,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注明所投标项目的名称导致未能及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 投标保证金的使用将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投标保证金应转帐至以下帐户::
账户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 号:7559 0492 4410 813 118
招标人财务部地址:深圳市褔田区福中一路地铁1016号地铁大厦2605室
联系电话:135*****128联系人:江乐
退还保证金联系人: 江乐 135*****128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30日止,周一至周五9:30-17:30(北京时间)。
(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601室。
(三)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报名人不为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5月21日10:00时。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地铁大厦26-1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现场递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时间及媒介
1.公告时间: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30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深圳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szygcgpt.com/)、“深圳地铁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szmc.net/)。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地铁大厦2601室
邮 编: 518000
联 系 人: 方先生
电 话: ****-********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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