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环境保护局安家乡垃圾收集、转运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郧西县环境保护局安家乡垃圾收集、转运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安家乡垃圾收集、转运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十堰市浙江路和昌三期(中庚.香山新城)21栋四单元22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ZSY-2021-12
2、采购计划备案号:西采计备 【2021】50号
3、项目名称:安家乡垃圾收集、转运设备购置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00.4(万元)
6、最高限价:100.4(万元)
7、采购需求:
240升挂车桶、中转箱、国六钩臂车、国六雾炮水车、垃圾箱等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申请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6.2(1)申请人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申请人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主体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26日至2021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市浙江路和昌三期(中庚.香山新城)21栋四单元2201
3、方式:
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携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需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现场获取。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5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的生产图片,提供办公室场所及租赁合同);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
(5)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现场查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郧西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城西路37号
联系方式:137*****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浙江路和昌三期(中庚.香山新城)21栋四单元22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孙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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