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应答人须具有法人资格,或为依法登记的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对于未进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应答人为非营利法人或特别法人的,应具有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上述证件的扫描件。 2.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的页面截屏扫描件,或已开具的能证明为一般纳税人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扫描件。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关系的公司,与本项目其他应答供应商存在相同的自然人持股股东,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提供应答人关联关系等情况申报表,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人代表、股东信息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截止日起向前推算)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存在串标、骗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应答资格的,因违反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定须禁止合作的或属于湖南移动供应商负面行为联动处罚对象的;法定代表人及派遣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人员,因违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供应商从业人员负面行为清单所列行为须禁止采购活动和市场领域合作的。 不存在第五章评审办法第5.3.1.2条款规定的情形。 2.5 信誉要求:应答/投标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应答截止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站: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为失信惩戒对象、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6资质条件:(1)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由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须含废弃蓄电池类(即HW31中包含900-052-31 )。 (2)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湘环函[2018]117号)文件精神,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需对收集区域予以限定。因此,本项目应答供应商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娄底市,以应答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上注明的范围内为准,没有注明的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登记的地址为准。 (3)应答人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供应商将运输业务委托给第三方,则须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运输委托合同及第三方单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述提及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范围或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提供上述资质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照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提供非联合体应答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转包承诺函,格式自拟。 以上资格要求所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比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