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新汽车齿轮厂棚户区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行新汽车齿轮厂棚户区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江西省行新汽车齿轮厂棚户区基础设施工程
吉市发改招标核字[2013]104号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国家计委3号令、5号令、9号令和30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江西省行新汽车齿轮厂棚户区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绿化、亮化沥青道路、给排水及铺装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造价约200万元。设一个标段。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五、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监督小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
2、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吉安市锦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本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评标工作等。
六、其它
1、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按吉标管办字[2004]05号文件要求向招标监督小组成员单位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3、资料费收取按吉监字【2012】20号文件执行。
二O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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