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干汊河中学招标公告
舒城县干汊河中学招标公告
安徽省舒城县干汊河中学采购项目公开询价通知书
项目编号:SZCG2013-0223 尊敬的供应商: 受安徽省舒城县干汊河中学委托,舒城县招投标中心现以公开询价方式采购便携式教学电脑,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须有报价产品的生产资质或代理销售授权、提供原厂商针对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三)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费用、运输费(含上下车)、安装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应当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参数优于的为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地点为安徽省舒城县干汊河中学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供应商所报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 2、参与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 3、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六)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中心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八)投标供应商报价时须同时包含以下资料,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投标时需同时传真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3、供应商的品牌授权代理证书(原件备查); 4、业务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报价函; 6、所投产品彩页; 7、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业绩信用状况等情况的其他资料。 (九)本中心询价采购活动在舒城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所有过程录像录音监控。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付款方式:货物安装完毕,经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付款金额为合同金额的95%,余款5%为质保金,期限一年(不计息)。 五、报价截止时间 (一)报价时间:2013年6月14日上午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六、联系方式 单 位: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地 址:舒城县招投标中心(舒城县城关镇西大街,舒城一小隔壁) 联系人:缪小玉(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 ****-******* 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2013年5月27日 附表 安徽省舒城县政府采购项目报价函 项目编号:SZCG2013-0223 (报价必须严格按此格式,其他格式将不被接受)
注:此表内容若单页填不下,可按同样格式扩展,但每页均需盖单位公章;传真件必须确保公章清晰。 合计报价(大写): 元 (¥: 元) 单位:人民币 元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签名):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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