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建设(一期)货运电梯招标公告
彭泽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建设(一期)货运电梯招标公告
[2021-04-26]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彭泽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建设项目(一期)货运电梯采购项目(招标编号:DHJS2021-PZ015)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彭泽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建设项目(一期)货运电梯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网上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5月17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JS2021-PZ015
项目名称:彭泽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建设项目(一期)货运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1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彭购2021B000447578 | 彭泽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建设项目(一期)货运电梯采购项目 | 1 | 批 | 381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6)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载货电梯B级(含)以上资质;所投产品的安装单位(制造商或本项目代理商)须持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新版生产许可证需具有相对应的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7日00:00 至 2021年05月07日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17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一号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出现同时参加的情形,采购人将依据其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时间顺序确定第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投标人提供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3)、投标人提供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泽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彭泽县工业园区
联系方式:13879210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彭泽县山南新区
联系方式:150702263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计先生
电话:13879210303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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