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金牛镇中心学校教学办公用品招标公告

宾川县金牛镇中心学校教学办公用品招标公告


宾川县金牛镇中心学校教学办公用品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包段

序号

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包1

1

学生课桌

595

2

办公桌

78

3

办公椅

148

4

钢架沙发

1

5

铁皮文件柜

7

6

书架

18

7

会议桌

65

8

学生餐桌

58

9

会议桌

6

10

学生电脑桌

33

11

铁皮垃圾桶

5

12

垃圾桶

68

包2

1

台式电脑

30

2

复印机

3

3

一体机

6

4

数码相机

2

5

移动硬盘

2

包3

1

校园广播

3

2

校园视频监控

11

包4

1

窗帘

321

包5

1

电子白板

5

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宾川县金牛镇中心学校的委托对宾川县金牛镇中心学校教学办公用品进行采购,该项目已由宾川县财政局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竞争性谈判内容:共分为五个包(详见下表),每个包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

2.交货及安装结束交付使用期限:合同签订之日20个日历天内;

3.交货地点:各需求学校

4.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谈判供应商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4.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3投标供应商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授权经销商;

4.4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各包中注明的条件:

包一:投标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授权经销商。

包二:具有电子产品经营许可证并具备安装能力。

包三:具有电子产品经营许可证并具备安装能力;具有有效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包四:具有窗帘制作和安装能力。

包五:具有电子产品经营许可证并具备安装能力。

5.报名要求: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30日上午8:30时至2013年6月5日下午5:00时止(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宾川县金牛镇侨乡路206号)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不邮寄,不提供电子文档。

5.2报名时除应满足采购人资格要求外还应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5)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6)提供五个包要求的资质及相关证书副本;以上证件需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采购单位:宾川县金牛镇中心学校(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黄尹

地 址:宾川县金牛镇

采购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赵家智

地 址:宾川县金牛镇金叶路99号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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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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