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经开区科创产业基金合作管理机构遴选公告
海门经开区科创产业基金合作管理机构遴选公告
海门经开区科创产业基金合作管理机构遴选公告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江苏长江口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口集团”)为助力集团公司产业发展需要,增强集团公司的投融资和盈利能力,实现从产业经营向资本运营的升级,长江口集团拟在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设立科创产业基金。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海门经开区科创产业基金合作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管理机构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注册资本金
管理机构须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 万元人民币。
2.管理资质及荣誉
(1)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三年以上;
(2)管理机构及主要人员(总监及以上)拥有良好的合规记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受到监管
机构通报批评或处罚等问题;
(3)拟组建的基金管理团队成员有参与投资上市前企业并在国内A股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成功案例;
(4)近一年内不存在管理团队成员大量离职等情况;
(5)管理机构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决策流程和内控机制;
(6)管理机构拥有良好的稳定性、业内口碑及市场认可度。中基协会员信用信息系统信息良好。
3. 投后服务能力
管理机构具备较深厚的综合服务能力和资源,能够较好地为被投企业提供投后增值服务。
4. 项目储备及落户能力
管理机构拥有较强的行业研究能力,拥有丰富的优质项目储备资源及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落地能力。
二、基金设立相关要求
(一)基金定位
长江口集团为助力公司产业发展需要,通过基金运作的方式进行产业整合和业务延伸,实现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通过基金建立全新的风险、利益共担机制,激发国有企业创新活力。
(二)设立形式
基金应注册在海门经开区,采取有限合伙制,合作管理机构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长江口集团等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基金。
(三)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8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3年。
(四)投资领域
基金主要投资于ICT及大健康领域的未上市公司(包括新三板挂牌企业)。
(五)投资地域
基金原则上100%投资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经开区范围内的企业。
三、合作机构申报流程
(一)机构申报
请管理机构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电子材料(见附件)发送至邮箱(【cjkrzb@163.com】)。申请机构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二)竞争性谈判
谈判小组通知符合标准的申报机构携带申报材料及基金设立方案进入谈判现场,进行竞争性谈判,由谈判小组进行综合评分,确定通过的申报机构。
(三)尽职调查
长江口集团对通过竞争性谈判的申请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编制尽职调查报告,并提出投资建议。
(四)社会公示
在谈判小组履行决策程序后对合作管理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启动相关调查程序。
(五)法律文件的签署和资金拨付
社会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将及时与合作管理机构开展基金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等各项法律文件的起草、谈判、修订工作,形成最终版本后签署盖章。
2021年04月26日
附件1:管理人申报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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