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堡镇初级中学学生课桌凳招标公告
团堡镇初级中学学生课桌凳招标公告
利川市团堡镇初级中学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团堡镇初级中学的委托,拟就利川市团堡镇初级中学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LCZFCG2013(X)--H0529
二、采购项目名称:利川市团堡镇初级中学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木制课桌、凳800套。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和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生产或经营资质。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书齐全、有效。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五、供应商可在2013年6月5日17时前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须填写《利川市政府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在中国利川网http://www.lichuan.gov.cn/art/2013/1/14/art_998_114660.html下载。
六、通过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应将填写完整并签章的《利川市政府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扫描件于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6月5日17时)前传送到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信箱:********99@qq.com">********99@qq.com,迟到和未按规定传入指定电子信箱的报名资料概不接受,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七、本项目在开标时实行资格审查。供应商资格要求原件【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身份证件、投标单位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证明】作为开标时供应商进场依据。如不能提供或不能完全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料原件将不得进入开标会场,由此带来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单位和招标方概不负责。
八、本项目询价文件于报名结束后以电子邮件方式传至各供应商,请各供应商自行查收,采购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证金2000.00元,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到政府采购中心账户。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6月13日15时。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利川市行政服务中心十一楼1110会议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汤先生
电话:186*****866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电话(财务):****-*******
邮编:445400
开户行:利川市农村商业银行银都支行
账 户 名 称: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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