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代扣EMS快递费用业务支行所需设备(柜内清)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代扣EMS快递费用业务支行所需设备(柜内清)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代扣EMS快递费用业务支行所需设备(柜内清)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代扣EMS快递费用业务支行所需设备(柜内清)采购项目已由/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采购预算金额:77720元 采购内容:柜内清(三合一读卡器),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 供货方式:一次性供货。 交货地点:我行指定交货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26至2021-05-06,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办公地点: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28号中原商业广场B座10层)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持以下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理商需另提供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3)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复印件(代理商提供); (4)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资格要求第4条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承诺函; (7)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8)企业关联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5-17 09:00 ,地点为 省国资委招待处南楼会议室(石家庄图书批发市场南行200米路西)。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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