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盛(招)2021-059:大理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鹏盛(招)2021-059:大理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2021-04-26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理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 | ||
采购单位 | 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大理州 | 公告时间 | 2021-04-26 |
拟采定唯一供应商 | 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
预算金额 | ¥2372.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崔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638 | ||
采购单位 | 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理市下关镇洱河北路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439号(尚品宅配3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名称:大理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项目具备无害化处置固体废弃物的先天优势,具有很强的生态补偿能力,符合国家和行业对固体废弃物处置标准,已经在国内许多地区得到推广应用,并取得良好效果。根据洱海保护相关措施,要求我市新的飞灰无害化处置设施须于2022年初建成并接纳飞灰,彻底解决我市垃圾焚烧飞灰处置环节存在的问题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2372.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项目具备无害化处置固体废弃物的先天优势,具有很强的生态补偿能力,符合国家和行业对固体废弃物处置标准,已经在国内许多地区得到推广应用,并取得良好效果。根据洱海保护相关措施,要求我市新的飞灰无害化处置设施须于2022年初建成并接纳飞灰,彻底解决我市垃圾焚烧飞灰处置环节存在的问题
名称: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大营镇?村村委会洪水塘
2021-04-27至2021-05-09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大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地址:大理市下关镇洱河北路2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孙进
联系地址:大理市下关镇榆华路19号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云南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439号(尚品宅配3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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