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振安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信息通告
[ 老古沟村农业土地开发项目]
项目编号:lnhy
********老古沟村农业土地开发项目,已经丹东市振安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该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将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丹东市振安区农村经济局
二、项目名称:老古沟村农业土地开发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文件名称:老古沟村农业土地开发项目招标文件
五、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恒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丹东市振安区老古沟村
采购范围:农业土地开发工程(详见给定的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3年10月31日前完工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优良标准
七、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项目经理证三级或者相关专业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施工管理经验丰富,技术力量雄厚,整体施工能力较高等优势。
八、获取采购文件的方法
1. 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自2013年5月29日起至2013年6月4日止(办公时间)。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2. 领取地点: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609室
3. 采购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本人民币500元。
九、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专业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证、近二年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以上资料除法人身份证外带原件留复印件二份)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6月19日14时前。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止日前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定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电传和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在辽宁恒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定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二、辽宁恒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丹东市振安区农村经济局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我们的采购文件既不为熟悉的供应商“量身定做”、也不为陌生的供应商“设置障碍 ”, 做到起点公平,机会均等。并请进行监督和举报,政府采购监督电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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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联系人:李女士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联系人:马爱国
信息发布单位:辽宁恒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信息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