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村“八位一体”外包工程招标公告
太和村“八位一体”外包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太和村“八位一体”外包工程 2、项目内容:太和村“八位一体”保洁及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两季秸秆清运、园区企业垃圾清运等工程。具体工程量及施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预算金额:238429.35元,该价含所有费用在内。 4、最高限价:226507.88元,该价含所有费用在内。 5、质量及服务期限要求:质量合格;服务期:全年。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劳务等相关内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符合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所有条件; 2、资格预审需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提供近3个月社保); (2)本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内所列要求和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基本账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或证明均应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两套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按上述顺序排列后分别装订成册(二册),文本内容均应打印,签字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全套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等修改。申请人造成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内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有需提供的原件须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同时送达,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要求盖章、签字的;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资格要求的;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一项或多项为无效的;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等修改的; (5)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虚报、瞒报有关材料的; (6)未如实提供违法记录信息,被限制投标情况的; (7)采用多种形式对项目提交了两份或多份申请文件,其中内容不一致的; (8)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到场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方式为银行汇票,金额为4000元(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到指定账户。投标人银行汇票上,须将载明的“标段名称”填入汇票中的“用途栏”:格式为太和村八位一体保证金,未填写或者填写错误的,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开户名称:靖江市新桥镇太和村村民委员会 开户银行: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桥支行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 汇票时间:报名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 汇票有效期:自出票之日起壹个月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七、结算方式:按季度考核发放。 八、报名、投标及开标时间: 1、2021年4月26日-2021年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发售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整,售后不退),地点:靖江市建安路18号2楼,盐城现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2、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29日上午9:30。 3、开标时间:2021年4月29日上午9:30,地点:靖江市新桥镇(园区)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九、违约责任: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十、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
标签: 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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