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HN-FW-BJ-BL019-00-2021-0110
2021-2023年工务设备设施类工器具
维修保养委外服务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就本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须按含税价格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2023年工务设备设施类工器具维修保养委外服务。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组织形式:企业自主采购。
4.采购方式:网上比价。
5.供应商类别:工器具及仪器仪表类。
6.服务内容:对工务1、2部设备设施类工器具提供维修保养服务等。(详见附件一:服务量清单及技术要求)
7.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
8.服务地点:沈阳地铁一、二、九、十号线车辆段及正线部分车站。
9.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10.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中选人须按合同总金额的5%交纳履约保证金。
二、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下列报名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基本报名要求(见附件二)。
2.其他要求:无。
三、报价
1.除满足报价原则(见附件二)外,须满足以下要求:
(1)只有符合本项目要求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有权参加现场踏勘(如有)并参与项目报价。
(2)其他要求:服务量清单中部分单项设定最高限价(详见附件一:用户需求),单项报价高于单项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并取消其报价资格,同时甲方有权依据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供应商做出警告处理。
2.答疑及澄清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4月29日11:30时(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3.本项目在线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4月29日16:00时(逾期无效,以网站系统报价提交时间为准)。
四、付款方式
合同价款每年支付一次,中选人(以下简称“乙方”)完成服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根据实际服务量及单价确定当期应付合同款,乙方向甲方提供当期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100%当期合同款。
五、质保要求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货物的型号规格、性能等要求供货或无法按要求实施,要求进行变更的,除非出现以下情形并获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原生产厂家出具了型号规格已停产或替代的证明文件,且停产、替代时间是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
(2)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发生。
六、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完成服务,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延期违约金,每天按合同总金额的5‰计收,乙方延期完成服务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其他违约条款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价公告在沈阳地铁运营物资采购网(cg.sy-metro.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甲 方: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12号沈阳地铁大厦
邮 编:110141
联系人:吴昊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