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百城百园”建设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百城百园”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开展“百城百园”行动的通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等各级要求,现开展第二批“百城百园”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此次项目实施围绕“医疗医药产业”,以支撑落实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稳定就业等重大任务为主要目标。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节能减排、环保、安全等要求,技术上有重大突破,项目实施期内可实现产业化,具备实施条件;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在青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项目申请的经费,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强的研发实力、规范的运营管理、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良好的社会信用;
(三)申报单位须有项目核心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四)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经审核发现申报材料有不实情况的,取消申报单位项目评审和承担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五)申报项目须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
(六)若是联合申报的,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知识产权和利益归属、合作经费(包括自筹经费)的额度和来源等;
(七)前期已获“百城百园”立项支持且尚未验收的项目单位不参与此次申报。
三、申报流程
各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四份,于4月29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报送至创业大厦B座1801房间,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upload/****************47/****************33.docx" target="_self" textvalue="附件1:关于开展“百城百园”行动的通知">附件1:关于开展“百城百园”行动的通知
********/upload/****************47/****************21.doc">附件2:“百城百园”建设项目申报书
高新区科技创新部
2021年4月26日
(联系人:闫琪迟景泽 联系方式:********)
标签: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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