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母溪自然保护区巡护步道工程招标公告
借母溪自然保护区巡护步道工程招标公告
湖南借母溪自然保护区巡护步道工 程 招 标 公 告
湖南借母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自然保护区巡护步道工程项目已由沅发改招字[2013]2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投标人前来报名。
1、项目基本情况招标编号:湘怀建招字HHCT-YL-13010-3 工程名称:湖南借母溪自然保护区巡护步道建设地点:沅陵县借母溪乡(借下—犁辕潭段)建设规模:巡护步道维修和加固、标识系统、辅助设施和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总 投 资:约789万元承包方式:总承包招标范围:施工图所注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质量标准:合格工程工 期:一年(2013年6月——2014年6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2财务状况良好,企业信用状况良好,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 2.3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4拟承担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或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园林绿化专业,建造师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核准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未承担有在建工程。 2.5近年所承担的施工项目未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3、报名证件及资料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与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以社保证明为准)、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理证原件或建造师注册证书与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凡复印件不予受理),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的规定进行配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证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且无在建项目),湖南省外建筑企业来投标的申请单位需同时提供省建设厅核发的入湘登记证,及在湘分支机构证明(见工商营业执照,且5年以上),报名时需法人到场。备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到沅陵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4、报名企业需在报名期间从本公司基本帐户提交履约保证金到指定帐户,沅陵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借母溪管理局〕帐号:*************** 开户行:沅陵县农业银行,具体情况与业主联系。
5、本次招标不接受企业联合体报名投标。
6、报名地点:沅陵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报名时间:2013年5月29日至6月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8、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怀化市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湖南借母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 系 人:刘雷湘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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