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联通积分兑换服务支撑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联通积分兑换服务支撑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联通积分兑换服务支撑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编号:YZ-2021-02
2.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联通积分兑换服务支撑项目
2.3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成本,由各盟市承担100%。
2.4采购内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为支撑业务发展,实现网点获客引流,拟在邮政网点叠加联通用户积分兑换业务,需要系统功能和日常结算支撑。现需选择一家服务供应商。
2.5本项目拟入围1家供应商。
2.6 服务期限:签订框架协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2.供应商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科目为“服务费”、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供应商近三年内(2018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5.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3.6.供应商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7.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供应商具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业务类型包括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业务覆盖范围应为全国或内蒙古自治区;
3.9供应商承诺: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软件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10供应商在呼和浩特市有研发团队,并在12个盟市有分支机构和服务团队;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4.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于 2021年04月26日至2021年04月28日,每工作日上午 8时30分至 12时,下午 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1号朗德国际九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合格且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即可现场购买采购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缴纳方式现金、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均可
购买招标文件费汇款账户如下:
开户行:建行包头青山支行
帐 号:15001716677059666666
户 名: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报名资料
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按照以下顺序准备有效资料的原件及对应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资料不全或不合格,采购人拒绝接收:
(1)报名表(详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
(4)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局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信息截图(参照招标公告附件3)
(6)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截图(参照招标公告附件3);
(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显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参照招标公告附件3);
(8)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类型包括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业务覆盖范围应为全国或内蒙古自治区;
(9)提供供应商在呼和浩特市有研发团队,并在12个盟市有分支机构和服务团队的证明材料;
(10)投标人承诺书:针对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3.1项、3.2 项、3.4项、3.7项、3.9项、3.11项”做出的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
(11)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材料;
注:A、上述要求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招标人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人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7日09:00
6.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1号朗德国际九层会议室)
如果递交时间及地点有改变,以采购文件内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1年05月07日09:00
7.2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1号朗德国际九层会议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9.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69 号
联 系 人:周岩
联系电话:0471-6983034
采购代理机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1号朗德国际九层
联 系 人:朱昊
电话: 0471-6676523、6676707
电子邮件:nmgzyx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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