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瑶族自治县加贵乡加作村等3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都安瑶族自治县加贵乡加作村等3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 都安瑶族自治县加贵乡加作村等 3 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 项目编号 | SYH(Z1)ZB*******G | ||
建设单位 | 都安瑶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都安瑶族自治县加贵乡加作村等 3 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一项,该项目拟实施 面积 232.1706 公顷,通过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生产道路等工程设施,预计改造为水田面积 223.6772 公顷。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4月25日11时00分 | 开标地点 | 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阳镇巴谭社区城北新区新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04月2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04月29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立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立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总报价 | 人民币肆仟伍佰壹拾叁万玖仟零陆拾玖元捌角柒分(¥********.87)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 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 理工程建设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 质量评定规程》。 | ||
项目经理 | 赵红桂 注册编号:桂********6553;身份证号:452126********0947 | ||||
专职安全员 | 杨敏 证书编号:桂建安 C(2014)*******;身份证号:450881********418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都安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No1、No2、No3标)-No3标段、玉林市容县松山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阳安村那文屯土地整理项目。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津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总报价 | 人民币肆仟伍佰壹拾玖万玖仟零壹元陆角陆分(¥********.66)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规程》。 | ||
项目经理 | 张玉娟注册编号:桂********0344;身份证号:452223********502X | ||||
专职安全员 | 梁胜锋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5)*******;身份证号:452201********125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四把镇龙马村、石门村片区)、崇左市扶绥县新宁镇等9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Ⅱ标)、南宁市宾阳县甘棠镇南桥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利达建筑有限公司 | |||
投标总报价 | 人民币肆仟伍佰贰拾万零贰仟陆佰伍拾玖元陆角叁分(¥********.63)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规程》。 | ||
项目经理 | 吴春玉注册编号:桂********4805;身份证号:452701********052X | ||||
专职安全员 | 陈远影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9)*******;身份证号:450502********152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容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玉林市容县石寨镇大荣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玉林市容县石寨镇石寨村等5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南宁市宾阳县新圩镇公义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南宁市宾阳县新圩镇公义村等7个村土地开垦项目。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uan.gov.cn、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uanxjyzx.com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都安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 投诉受理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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