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洛阳分行华阳支行押运及寄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原银行洛阳分行华阳支行押运及寄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本中原银行洛阳分行华阳支行押运及寄库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HLYFW2021-06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原银行洛阳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主要为中原银行洛阳分行华阳支行押运及寄库服务项目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武装押运资质,能够提供款箱寄存服务。
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指年报(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季报(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人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年04月26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4月30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洛阳市洛龙区会展国际2301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7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版递交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7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66号中原银行洛阳分行4楼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委托,就中原银行洛阳分行华阳支行押运及寄库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中原银行洛阳分行华阳支行押运及寄库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ZYLYCGAQBW********9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控制价:120000.00元
五、服务期:一年。
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主要为中原银行洛阳分行华阳支行押运及寄库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七、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武装押运资质,能够提供款箱寄存服务。
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指年报(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季报(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人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九、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报名地点: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会展国际2301室。
2、供应商获取时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本公告“七”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现场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出不退。
十、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十一、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招标开启时间:2021年5月17日9时30分。
十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66号中原银行洛阳分行4楼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中原银行洛阳分行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66号中原银行洛阳分行6楼
联系人:杨女士电话:177*****979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
名称: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会展国际2301室
联系人:韩先生电话:****-********
2021年4月26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中原银行洛阳分行
地址:中原银行洛阳分行6楼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77*****9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会展国际2301室
联系人:龙华洛阳项目部
电话:62220309
电子邮件:186*****87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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