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新城大院安防监控集成系统维保项目采购公告
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新城大院安防监控集成系统维保项目采购公告
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新城大院安防监控集成系统维保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交易大厅该项目公告下方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5-07 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NCG-FM-*******
2、项目名称: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新城大院安防监控集成系统维保项目
3、预算金额:77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新城大院安防系统维护,依照国家《安全防范工程建设与维护保养费用预算编制办法》GA/T70-201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199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18等规范规定的内容对现有安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使整个系统正常运行,以满足新城大院安防系统的防护要求。新城大院安防系统由视频监控系统、人员门禁系统、外来访客系统、工作证制证系统,LED大屏幕信息发布系统,网络交换系统等六部分组成,传输线路分为信号线路传输、供电系统传输、控制线路传输,网络线路等。
安防系统监控:视频监控系统共包含监控相机共264台,周界电子围栏系统1套、网络传输设备、云存储设备6台、监控中心18块拼接大屏、大屏拼接控制设备1台、安防系统服务器5台、机房精密空调1台、UPS电源1台、管理计算机5台。
人员管理系统:人员门禁验证设备15台,数据库服务器1台,证卡打印系统1套,访客登记机3台,自助访客登记设备5台,系统平台软件1套,信息发布系统LED大屏幕3套。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新城大院安防监控集成系统维保。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5-15 00:00:00 至 2022-05-15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详见《供应商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0年7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0年7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信用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应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若为信息系统采购项目,还需提供投标供应商及其母公司、附属单位未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1-4-27 08:00 起至2021-05-07 09:30:00 止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交易大厅该项目公告下方免费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1、获取方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供应商”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投标成功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SXSZF)。
四、 采购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5-70 09:30:00
地点: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
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投标文件。”
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4、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音响和拾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相关操作培训请关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通知公告栏目。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
5、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多轮(最后)磋商报价时,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在交易系统中提交多轮(最后)报价,并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签章。
6、投标供应商需安装新点播放器,以便观看远程不见面开标直播画面(播放器下载链接为: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Down&SoftGuid=55aa4e06-c384-4005-bcb9-48932d410fd4)。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西安市西新街1号省政府新城大院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老师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1.pdf">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新城大院安防监控集成系统维保项目.pdf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04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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