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嘎鲁图镇景观宫廷灯招标公告

乌审旗嘎鲁图镇景观宫廷灯招标公告

乌审旗嘎鲁图镇景观宫廷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DSWSQ-2013-07

乌审旗公共事业管理局就乌审旗嘎鲁图镇宫廷景观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经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乌乌审旗公共事业管理局的委托,根据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均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ZZDSWSQ-2013-07;

二、项目内容:乌审旗嘎鲁图镇景观宫廷灯采购及安装(具体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参数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四、采购规模:92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询价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与整体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与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4、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

5、具备国家级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6、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生产企业;

9、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

10、开标时须持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六、报名登记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13年5月29日至2013年6月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 时30分至18时00分(逾期不待);

2、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乌审旗凯园小区11号楼一单元102室);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一套正本,四套副本;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文件必须在 2013年 6 月 18日上午9时30分前送达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拟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到开标地点,并签到确认,投标文件的正、副本由投标单位保管,在现场递交于招标代理机构;到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拒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3年6月18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乌审旗公共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高长春 联系电话:139*****928

2、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智 联系电话:156*****888



乌审旗嘎鲁图镇景观宫廷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人: 乌审旗公共事业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 ZZDSWSQ-2013-07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目 录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须知6一、说明6二、招标文件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五、开标与评标14六、定标17七、公告与质疑18八、签订合同与验收18九、 评标纪律和注意事项19第三章 商务须知(合同条款)20一、通用条款(签订合同时不再另附)20二、专用条款27第四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28第五章 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要求33第六章 评标原则和方法35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37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乌审旗嘎鲁图镇景观宫廷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项目编号:ZZDSWSQ-2013-07乌审旗公共事业管理局就乌审旗嘎鲁图镇宫廷景观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经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乌乌审旗公共事业管理局的委托,根据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均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如下:一、项目编号:ZZDSWSQ-2013-07;二、项目内容:乌审旗嘎鲁图镇景观宫廷灯采购及安装(具体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参数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三、资金来源:政府资金;四、采购规模:92万元;五、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询价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与整体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与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4、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5、具备国家级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6、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生产企业;9、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10、开标时须持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六、报名登记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13年5月29日至2013年6月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 时30分至18时00分(逾期不待);2、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乌审旗凯园小区11号楼一单元102室);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投标文件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一套正本,四套副本;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文件必须在 2013年 6 月 18日上午9时30分前送达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拟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到开标地点,并签到确认,投标文件的正、副本由投标单位保管,在现场递交于招标代理机构;到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拒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八、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13年6月18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1、招标单位:乌审旗公共事业管理局联系人:高长春联系电话:139*****9282、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高智联系电话:156*****8883、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sq.gov.cn)、《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4、本公告如有变动请与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信息。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 容1项目名称乌审旗嘎鲁图镇景观宫廷灯采购及安装工程2项目编号ZZDSWSQ-2013-073采购人单位名称:乌审旗公共事业管理局联系人:高长春电话:139*****9284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智电话:156*****888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光盘1份6招标文件澄清2013年6月15日下午5:00时前(北京时间)7实物样品无8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30天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6月18日上午9:30时前(北京时间)10开标时间2013年6月18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11开标地点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2交货期及地点交 货 期:七天,采购及安装全部完成具体的参照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1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汇款或现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15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2、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3、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4、具备国家级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5、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生产企业; 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9、持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16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100以下1.5%100-5001.1%500-10000.8%1000-50000.5%5000-100000.25%10000-1000000.05%100000以上0.035%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 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5000-1000)万元×0.5%=20万元(6000-5000)万元×0.25%=2.5万元合计收费=1.5+4.4+4+20+2.5=32.4(万元)。17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标时需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将复印件付在响应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说明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2.定义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人特指乌审旗公共事业管理局。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设立的负责本级财政性资金的集中采购和招标组织工作的专门机构。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特指响应本次招标文件要求,向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也被称为投标人。2.4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3.2“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构成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招标公告(2) 投标须知(3) 商务须知(4)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5)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要求(6)评标原则和方法(7)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8)合同条款(9)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政策和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以被拒绝,或者被认定为无效投标。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 任何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要求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书面形式是指投标人出具正式公函(原件),公函上要有投标人的公章和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件、复印件均不是有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协同采购人对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7. 招标文件的修改7.l 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7.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7.4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澄清、更正或更改公告后,征得投标人同意,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 投标人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的,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8.2 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如果因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提供虚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8.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并使用A4规格打印。投标文件应编写目录,页码必须连续,采用胶订方式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否则为无效投标。8.5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任何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8.6投标文件及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9. 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1)投标文件封面(2)投标文件目录(3)投标承诺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开标一览表(6)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7)技术规格响应表(8)商务规格响应表(9)货物发运计划、安装方案和进度表(10)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11)投标人应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①资格证明材料②资信证明材料③投标货物资格证明材料④投标货物主要技术资料 ⑤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 ⑥不良记录、近来牵涉的重大诉讼案件等说明(如有)○7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2)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13)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10. 投标报价10.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10.2 投标人应按照“第四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的供货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10.3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此表除在标书中提供外,还要将另一份完全相同的“开标一览表”放入密封的信封内,投标时单独递交,在开标大会上供唱标使用。以上内容缺一不可,否则为无效投标。10.4《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报价中;(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费用。10.5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0.6 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1. 备选方案本采购项目不允许投标人有备选投标方案。12.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投标保证金13.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或开标前,递交人民币伍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2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要求和时间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投标保证金交至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乌海分行营业部帐号:154*****1791户名: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行号:********5900联系人:王萍联系电话:150*****114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办理。收款人见银行回执单后出收据。13.3投标现场不接受以存折、银行卡、银行保函、支票、现金等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3.4竟标人按以上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后,需持电汇或转账凭证和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核对,并领取加盖“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的投标保证金收据。13.5竟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出示加盖“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的投标保证金收据,不能提供收据的视为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不能参加开评标会议。13.6响应文件中在竞标人应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中必须有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3.7未成交的竞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公布7个工作日后,如无质疑或投诉,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原额退还。13.8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后,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规定原额退还。注:退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时,需持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原件,到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收据内容必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或编号。13.9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4)提供虚假投标文件的。14. 投标的有效期14.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共30天。14.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5.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5.1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并提供该投标文件office Word电子文档(光盘)1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但需签字、盖章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5.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A4规格打印,应编制连续页码,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15.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投标文件必须用密封袋密封,密封袋外包封标明投标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正本”或“副本”字样,粘贴密封条,加盖公章,每一密封条上注明“于2013年6月18日上午9:30时前(北京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16.2投标人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16.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17.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本次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8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18.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按规定将密封、标记后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委派专人递交到指定地点。递交地点为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乌审旗党政新区7号楼);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并原封退回未按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19.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投标文件递交给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9.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19.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有关规定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0. 开标20.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时需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必要时还将邀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0.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对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若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由采购人调整采购需求,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招标;若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进行采购。20.3 开标时,由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或其推选的代表和现场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开标时宣读的有关内容。20.4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与《竞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之和与总价不符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0.5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纪录,开标纪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2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21.1 评审工作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技术、经济等方面)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1.2评标委员会采用集中办公、封闭的方式进行评审。评标前,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宣布和印发评标纪律和工作规则。评标委员会成员签署《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承诺书》,并遵照执行。21.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标项目应当主动提出回避。21.4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21.5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认真阅读、领会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条款,按照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要求逐项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按照评标原则和评审办法逐一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做出比较和评价;(3)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4)按评审得分高低确定中标供应商。22. 投标文件的初审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议之前,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2.1资格性审查。依据有关法律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和投标货物是否具备有效的投标资格。在资格性检查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将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2)投标产品超出其经营范围的;(3)投标人和投标货物资格证明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过期失效的;(4)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养老、医疗)都未提供证明的。22.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在符合性检查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将视为无效投标:(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牢固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编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格式文件的;(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投标,又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5)一种货物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和投标报价有缺漏项,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7)交货时间或质保期不能满足要求的;(8)投标文件未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而是原文复制采购文件要求的参数充当所投设备的参数;(9)对招标文件重要参数项有负偏离的;(10)投标人为代理商,未提供制造商有效授权书的;(11)有不良经济纠纷记录和违法行为的;(12)有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条款的。23. 投标文件的澄清23.1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必须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重大关键问题投标人未进行答疑和澄清,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可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23.2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此书面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 投标文件的评价24.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必要时需标明评审理由。24.2 评审时除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1)投标文件的制作(是否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2)公司状况(企业资质、财务状况、技术力量,交纳税金、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等);(3)所投货物的制造、检验、验收标准;(4)所投货物的性能、安全、质量、可靠性、完整性。25.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变更采购方式的除外);(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定标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或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26.2 采购人按照评审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6.3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4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和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向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公告与质疑27.1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指定的媒体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更正公告、通知、中标结果公告等政府采购的信息。27.2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7.3 公告期内如有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所有当事人。八、签订合同与验收28.合同的签订28.1 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协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2 由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文件确定采购内容起草政府采购合同书,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并就采购设备的数量、技术指标(规格型号)、服务条款和交货时间、地点等条款逐项进行审核。28.3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持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审核后的合同文本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须经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签字、盖章确认后才能生效。28.4履约验收招标货物交付使用后,应通知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与采购人对招标项目联合进行现场验收。采购人依据合同规定及时支付中标人的货款,采购人、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合同期内按合同要求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九、评标纪律和注意事项29.1招标评标工作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简化和改变应有程序。29.2评委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遵守《评标专家承诺书》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评标标准和打分细则要求进行认真评议,坚持独立打分,不应有任何倾向性,若有违规行为,取消评委资格。29.3评标期间评委及工作人员不得单独与投标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接触,有需要供应商澄清的问题必须采用集体询标的方式进行。29.4评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干扰评委工作,如发现有对评标施加影响的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29.5开标之后,直至授予投标人合同止,有关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资料及授标意向等要严格保密,涉及评标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供应商和其他利益相关人员透露。29.6评标期间,除与外界联系的公用电话外,所有和评标工作有关人员关闭移动通讯工具,交监督人员统一保管。 第三章 商务须知(合同条款)一、通用条款(签订合同时不再另附)1.定义本须知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的价格;(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相关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5)“买方”系指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公共事业管理局;(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实体。 2.技术规范 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以及所附的技术规范响应表相一致。 3.专利权 买方在使用卖方提供的货物过程中,卖方承担第三方提出、追究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责任。 4.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保险由卖方以人民币办理按照发票金额100%的“一切险”保险。6.采购资金支付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付款”的规定。7.技术资料合同生效后,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和示意图连同设备一道交给买方。8.质量保证8.1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并保证其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8.2 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进行保修,保修期不得低于国家规定年限。产品最终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之日起为质量保证期,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质保期限、保修条件等,质保期内正常使用中出现损坏,由投标人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8.3 在保修期内,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用户故障信息后 4小时内响应, 12小时内上门服务,并在一天内修复;如不能及时赶到,用户委托其它单位维修,其费用由原供货单位支付。8.4 在保修期内,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投标方必须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8.5 供货方负责免费安装、调试、培训,并提供详细培训计划(在投标文件中列明)8.6 售后服务承诺:(1)投标人须对采购设备进行终生维护服务。(2)定期进行用户回访,及时处理用户意见。8.7 提供的软件是最先进的,技术含量较高,并提供该软件的升级换代服务。9.检验9.1 在发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要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9.2 买方应会同用户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进行检验,并出具验收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和退货。10.索赔10.1 根据合同,卖方对买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金、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同意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规格要求的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产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10.2 如果在买方发出的索赔通知后7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须知第12.1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重议付款或从卖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11.迟交货11.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1.2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罚款或终止合同。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2.违约罚款12.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以罚款,罚金从货款中扣除,罚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1%计收。但罚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将终止此合同。12.2 上述违约金、罚金尚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12.3 合同有效期间,中标人如没有履行合同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时,采购人对履约保证金有追索权。13.不可抗力13.1 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3.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3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税费14.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14.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14.3 在中国以外地区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15.仲裁15.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合同履约地仲裁机构寻求解决办法。15.2 仲裁应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其仲裁程序和暂行规则进行仲裁。15.3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5.4 仲裁费用除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负担。15.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6.违约终止合同16.1 在卖方违约且买方利益不受损害的情况下,买方有权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16.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8.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17.破产终止合同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都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8.转让和分包18.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8.2 如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所授给的全部分包合同,但原投标书中或后来发出的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19.售后服务19.1 售后服务承诺书19.2 售前、售后服务内容(对有偿、无偿应分别列出)19.3 售后服务网点情况19.4 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及其资质情况20.验收办法及要求 20.1 外观检查(1)检查仪器设备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碰伤、浸湿、受潮、变形等情况;(2)检查仪器设备及附件外表有无残损、锈蚀、碰伤等;(3)如发现上述问题,应做详细记录,并拍照留据;(4)特殊仪器设备要依据设备的特性和合同要求及相关国家、行业、企业标准、进行外观检查;20.2 数量验收(1)以供货合同和装箱单为依据,检查主机、辅机、附件、配件、备件及工具的规格、型号、配置及数量,并逐件清查核对;(2)与仪器设备配套使用的软件系统的名称、软件系统介质形式、数量等;(3)认真检查随机资料是否齐全,如仪器说明书、操作规程、检修手册、产品检验合格证书等;(4)做好数量验收记录,写明验收地点、时间、参加人员、箱号、品名、应到和实到数量;20.3 质量验收(1)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仪器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安装、试机;(2)对照合同技术参数指标条款、仪器说明书,认真进行各种技术参数测试,检查仪器的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达到要求(出具验收数据单);(3)质量验收时要认真做好记录。若仪器出现质量问题,应将详细情况书面通知供货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退货、更换或要求厂商派员检修;(4)进口仪器设备的验收按工商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合同规定由外商安装调试的,必须由外商派员来现场共同开箱验收、安装、测试,安装调试合格后方可签署验收文件;(5)关于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培训,必须保证使用人员能正确操作、能进行基本养护、处理一般问题;(6)软件系统功能项目、容量、节点数、使用时间、知识产权的使用等;(7)特殊、特种仪器设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20.4 验收确认货到安装调试、培训完成及预验收后,采购单位安排货物最终验收时间,由采购单位负责组织货物验收工作小组进行货物最终验收及上报审批工作。21.适用法律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2.合同生效及其他22.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22.2 合同一式5份,以简体中文形式,经采购单位、供应商、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2.3本合同由采购单位两份,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各执一份。22.4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3.履约保证金23.1为保证中标人更好地履行合同,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后,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规定原额退还。23.2在验收合格正常运行后,经采购单位出具验收报告,原额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23.3若中标(成交)人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扣罚履约保证金。二、专用条款专用条款是通用条款的补充和完善,专用条款的具体内容将以招标文件为原则,在开标后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确定。主要内容应包括:1.质量保证;2.售后服务要求和约束机制;3.保修协议;4.其他与招标文件不矛盾,但需双方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第四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一、项目说明1.采购规模:92万元整。2.交货期:已签订的合同为准3.安装和交货地点:乌审旗公共事业管理局。采购清单材料编码材料名称单位数量aa0010水泥 32.5t11.433ac0530中粗砂16.97ac1280碎石 40mm28.272am3152镀锌精制带帽螺栓 M10×100以内2平1弹垫10套0.65am3167镀锌精制带帽螺栓 M8×100以内2平1弹垫10套85.68am4141精制六角带帽螺栓 M16×60套342.72am6072膨胀螺栓 M1010套45.36av0010水0.826ca0330模板木材0.164da1890圆钢 Ⅰ级Φ10以上t0.655ja0331汽油kg394.8********4001基础32.76********1001电缆头制作、安装个30********1001一般铁构件安装kg112********1001电杆组立根56********8001高杆灯安装套280********3001电缆保护管m700********3001挖基础土方61.6********1001土( 石 )方回填28.84********1001电力电缆m2800********4001基础32.76a2-1824路灯工程C20钢筋混凝土基础制作32.76********1001电缆头制作、安装个30a2-749电缆头制作、安装截面100ヒ韵个30********1001一般铁构件安装kg112a2-365一般铁构件安装100kg1.12********1001电杆组立根56a2-1846立金属灯杆 单杆式(杆长5m以下)根56********8001高杆灯安装套280a2-1942LED灯具安装10套28********3001电缆保护管m700a2-549顶管(Φ100)长20m以下)m350********3001挖基础土方61.6t-16人工挖沟槽(深度2m内)一二类土1000.62t-161自卸汽车运土5km以内10000.03********1001土( 石 )方回填28.84t-172填土碾压拖式羊足碾(双联)10000.03********1001电力电缆m2800a2-639铜芯电力电缆敷设(截面70ヒ韵)100m28注:报价中须含混凝土基础材料和施工费。二、工作范围1、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产品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基础制作、现场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技术资料,所有资料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提供的产品须包括以下工作服务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 按采购人和设计需要完成产品的具体设计;(2)按采购人认可的设计方案和材料进行加工、制造、供货;(3)在产品就位、安装之前须提供安装基座预埋件、地脚螺栓、基础法兰、基础大样图等技术资料;(4) 提供产品的详细构造图、设计样本和使用、维护说明书五套;(5)运输:产品运输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并卸至采购人指定地点;(6)根据举出大样图完成基础制作;(7)产品的安装及调试由中标人负责;(8)提供特殊和专用工具;(9)提供产品维护方法及紧急修理措施;(10)供方必须负责所提供的产品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验收,直至取得验收证书。验收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2、这份招标文件只是对一些原则性问题作出要求,并不是详尽的要求,投标人有责任对设计符合技术规范、标准负责。3、整套产品及其主要部件的产地必须明确地标明在投标文件中,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4、投标人需对产品的专利负责,并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所有文字、商标和技术侵权造成的相关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三、技术资格和能力1、制造商须有提供国内用户设备和服务的经历。2、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提供服务用户的产品运行状况和售后服务进行总体评估。3、投标人有在提供长期及时服务的能力,并提供相关承诺及服务计划。四、产品标准和规范1、本招标文件成文时,下列标准和规范均有效。所有标准和规范都会被修订,投标人应达到下列标准和规范最新版本的要求。(1)GB9468-88道路照明灯具光度测试(2)CJJ45-2006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3)GB7000.1-7000.6灯具安全要求及试验(4)GB/T 13912-2002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 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5)GB2694-88热浸镀锌体镀锌质量(6)GB10854-89 钢结构焊接外形尺寸(7)GB9286-1998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8)中国国家标准及其它被普遍认可的中国标准。(9)由采购人认可的其它国家的其它权威标准。2、投标人遵守不仅限于以上标准时,要求及时解释清楚,获得需方认可后供方推荐的标准和制造规范等效或适用于招标文件,需方有可能接受。投标人须阐明其替换的标准或其实际使用的标准并提供所推荐的标准和制造规范。五、制造监制和出厂检验1、在产品制造期间,需方有权在适当的时间到制造厂进行制造监制。在制造监制期间,制造商有责任提供有关产品包括各种数据,产品结构图和部件图的详细中文资料。但采购人监制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2、产品出厂之前,制造商须邀请需方技术人员到制造厂家进行检验。主要部件和电气部件及产品总体的检验都应在工厂内结束。供方须提供由需方工程师认可的一整套检验标准和计划。所有检验应严格按照认可的方式进行。在检验结束后,供方须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和图纸,并提交一份测试报告给需方。但需方的工厂检验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六、产品的防护、包装及运输1、产品内外表面应洁净。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产品的具体防护措施供采购人认可,并对此工作负责。2、所有产品应合理、有效包装,以使其有效防止各种损坏,如受潮、受热、剥落、腐蚀、变形等。3、随机的零部件、备品备件等散件应木箱包装。这些箱盒应适合于储存,储存年限应在包装上予以说明。4、产品的包装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这些包装材料应属于需方所有。5、在包装箱中,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包括灯杆合格证、灯具合格证、光源合格证、部件合格证、材料合格证等)、产品说明书、装箱单、易损件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一整套完整的经批准的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等资料。包装箱外面应注明数量、产品名称、编号、起吊位置、警示标志、外形尺寸、毛重等。所有文字应为中文或中、英文两种,以中文为准。6、供方应对产品的整个交货过程负责,包括运输、装卸的安全等。7、随包装箱携带的文件、资料应防潮密封,并放置在包装箱内明显处。七、到货验收1、供方应派员在所供产品到施工现场时进行到货验收。若发现任何损坏及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妥善处理直至需方满意。此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供方自行承担。2、产品卸至需方指定地点。经需方有关人员、监理单位到货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并负责安装、调试完成。八、验收合格的条件1、运行结果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规格书及合同要求。2、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已被消除并得到需方的认可。3、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和材料均已提交。4、产品在交由需方使用之前已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并可通电运行。5、整套产品图纸及技术文件均已提交并得到接受。九、售后服务1、维修人员需在接到维修电话12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供方应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需方维修需求。2、供方必须对合同中规定的货物提供至少12个月的质保期(货物另有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时间从验收通过、需方接受并使用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供方须免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修好后,供方应将修理报告一式两份交给需方,包括故障原因、解决措施、完成修理所花时间及恢复正常运行时间。3、如制造商委托其境内代理商负责售后服务,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并出具授权书及担保书,如其代理商无法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时,制造商必须按合同要求履行售后服务义务。4、供方应确保有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相关费用汇入投标报价总价中。5、投标人需提供质保期外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书面承诺,包括设备正常运转所需的备件、附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供货价格和供货保证。十、主要技术要求1、双排56基五灯头(54w\盏、杆高3.5米)2、路灯杆表面防腐处理:钢杆防腐处理采用内外热镀锌,镀锌工艺工程经过酸洗、热镀锌、水洗、磷化、钝化等过程,镀锌层表面光滑美观,光泽一致,无皱皮、流坠及锌瘤、起皮、斑点、阴阳面等缺陷存在,锌层厚度达到86um以上,符合国家标准GB\T13912-92,镀锌层附着力符合GB2694-88的要求,防腐寿命大于30年。3、灯杆热镀锌后进行静电喷塑(颜色可选择),喷塑前先磨砂以增加附着力,喷塑工程中严格达到GB9286-880级,表面光滑,硬度大于等于2H.4、路灯杆抗风能力:灯杆的抗风能力按36.9米\秒10级以上设计,抗地震烈度为5级。5、法兰盘:采用优质钢板底座,基座壁厚不得小于18mm,尺寸不得少于40*40,含基座钢筋笼。焊接工艺按照GB\T3323-987111级标。第五章 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罚规定》予以相应处罚。资质证明文件应包括:一、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文件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文件过期失效的,均为无效投标。二、投标人的资信文件及企业介绍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委托代表投标时的法人代表授权书;3. 2011、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和附注);4.本企业近6个月内纳税证明或本企业近3个月内为企业员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凭证;5.能够真实反映3年来投标企业同类或相似项目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等,签章必须清晰,附清单;6.行业主管或相关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7.投标人情况介绍,包括生产、办公场所、机构设置、技术力量、技术装备、服务能力、管理制度建设等;8.其他有利于投标的投标人的证明文件。三、投标货物的资格性证明文件1.生产或销售许可证;2.货物制造、检验、验收执行的标准;3.产品获奖证书;4.产品生产(或经销)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认证证书等;5.产品强制认证许可证。四、投标货物主要技术资料1.货物清单、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和产品性能、功能等方面的说明;2.产品检测报告和鉴定证书;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4.产品样本、使用保养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以上文件除要求提供原件的以外,其它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除在本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不提供为无效投标外,其余均供评委在评审打分时参考,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全,有可能影响投标人的得分。 第六章 评标原则和方法一、评标原则:1.为了做好本次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采购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制定评标办法。2.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预中标人。二、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本次招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办法。2.本次评标内容分为价格、财务状况和信誉、业绩、服务及技术,各部分依据如下原则评定。 (1)价格占50% ,即投标报价占50分。在价格评标项中,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财务状况和信誉占2%,即投标企业的规模、技术实力、财务状况、相关的资质认证、信誉占2分。根据投标企业的审计报告、信誉、相关的资质认证、资信状况做出评价; (3)业绩占3%,即投标企业同类项目或同类产品的近三年的销售业绩和当地同类项目或同类产品的近三年的销售业绩占3分。根据投标企业同类项目或同类产品的近三年市场销售业绩和当地同类项目或同类产品的近三年市场销售业绩做出评价,以中标通知书(附清单)、销售合同为准(附清单);签章必须清晰(不清晰不予评分); (4)服务占5%,即投标企业的售后服务承诺、服务体系、质保期、本地化服务措施占5分。根据投标企业的售后服务承诺、服务体系、质保期、安装调试、培训方案、本地化服务机构和人员等进行综合评价。(5)技术占40%,即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性能占40分。评价内容主要为投标企业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对投标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的响应性;产品主要部件的质量;产品使用过程中的先进性、可靠性、稳定性、操作性及维护性;企业采用的技术、工艺流程、技术装备情况以及设备安装方案等。根据投标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逐项分别进行比较和评价,按照评分细则给出相应的分值。(三)评标委员会依据评分标准(具体分值的划分)对投标企业进行评分,并按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名第一的确定的为预中标供应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格式一:投标文件封面 投 标 文 件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年 月 日格式二: 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承诺书…………………………………………………………(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开标一览表…………………………………………………………( )四、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 )五、技术规格响应表……………………………………………………( )六、投标货物配置明细表(技术指标)………………………………( )七、商务规格响应表 ………………………………………………… ( )八、货物发运计划、施工安装方案和进度表 ……………………… ( )九、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 )十、各类证明材料………………………………………………………( ) 格式三: 投标承诺书: 1.按照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经我公司认真研究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和其它有关要求后,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进行投标。我方完全接受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中标后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我方的最终报价为总承包价,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报价。如有缺项、漏项部份,均由我方无条件负责补齐。2.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货完毕,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施工完毕。3. 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如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4. 我方郑重声明: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全部真实有效。5. 我方接受采购文件所列须知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约定。6.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否则,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函件:投标人开户银行:账号/行号:投标人法人签字: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公章):年 月 日 格式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兹委派我单位(姓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采购招标活动(项目编号: ),委派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委托代理人签署内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于签字盖章后生效,在贵中心收到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五: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名称投标总报价交货(工)期售后服务网点质保期大写:小写:备注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2.价格应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报价。3.此表除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外,还要将另一份完全相同的本表与优惠声明(如有的话)密封装在一个信封中,单独递交,作为唱标之用。4.以上内容缺一不可,格式、内容和签署、盖章必须完整,否则为无效投标。5.优惠承诺属于服务评审内容,不作为投标报价打分的依据。如中标,优惠承诺将列入合同条款。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年月 日 格式六: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分包名称及包号:序号货物名称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234…合计说明:1.提供所投货物详细的供货范围,包括主要配件及生产厂家、备品备件等。2.各项货物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应另页描述。3.价格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有关要求的货物总价。 格式七:技 术 规 格 响 应 表分包名称及包号:编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技术参数、性能指标投标人提供 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响应程度备注说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中确定的技术参数与配置要求,将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逐一列出,以证明投标产品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做出实质性响应。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采购文件要求的参数,为无效投标。格式八:投标货物配置明细表编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指标生产厂家及产地整机进口/散件组装备注1234567891011…说明:此表应根据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型号分别填写一份,应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所有项目,包括所有配套设备,必须详尽。 格式九:商务规格响应表序号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项目投标人响应的商务项目响应程度说 明12345 格式十:货物发运计划、施工安装方案和进度(一)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要建立质量保证体制,在保证进度的前提下,确保施工质量。 (二)投标人应提交初步的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各供货点进行安装的各个关键日期。(三)初步安装进度表可采用横道图,或关键线路网络图表示,说明各供货点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四)安装进度应与安装方案和组织设计相适应。格式十一: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一)售后服务承诺1.在 年的质保期内,投标人对所投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和零配件磨损问题,免费提供维修和更换服务。2.质保期过后 年内,投标人将继续为 (设备名称) 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在此期间不收取维护费,如需更换零配件,只收取零配件的成本费。3.质保期过后 年内,投标人将继续为 (设备名称) 提供维修服务,除收取交通费、住宿费和所更换部件的成本费外,不再收取任何维修费用。4.投标人在接到用户维修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节假日照常服务)。5.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投标人必须保证零部件的正常供应,对所有部件终身维修服务,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6.免费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技术支持。7.定期进行用户回访,及时处理用户意见。8.所有软件终身免费升级。(二)技术培训1.免费培训内容:2.培训日期及地点:(三)售后服务机构和服务体系1.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2.本地化售后服务措施网点分布、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3.售后服务网点分布、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4.售后服务人员及技术职称情况。 格式十二: 各类证明材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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