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大院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政府大院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龙港镇政府大院物业管理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3年5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委托,就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CNDL*******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简要技术要求等):

龙港镇政府大院物业管理服务(一年)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

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注册资金要求50万元(含)及以上必须具备国家物业管理叁级(含)以上资质;

3、有能力在龙港镇提供长期后勤保障服务;

4、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5月31日至2013年6月 8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30

地点: 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6 月20日09:30时

六、投标地点: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区(龙港镇西二街行政审批中心(家具市场内))

七、开标时间:2013年 6 月 20 日09:30时

八、开标地点: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区(龙港镇西二街行政审批中心(家具市场内))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

交付方式: 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十、其他事项: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公章);

2、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中所需证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将上述资料整理后装订成册,经核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苍南县灵溪镇东仓路新城供电所六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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