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高效脉冲袋式除尘器招标公告1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高效脉冲袋式除尘器招标公告1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高效脉冲袋式除尘器采购项目(GDC-****************2) 网上竞价公告

项目名称: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高效脉冲袋式除尘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2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委托, 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单位: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开始日期: 2013-05-30 16:15:21
联系人: 何奕川 截止日期: 2013-06-04 16:15:21
联系电话: ****-******* 送货地点: 厦门海沧建港路2165号厦门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联系邮件: heyc@xmciq.gov.cn 到货时间: 采购结果公告后 45 天内
剩余时间: 4天06小时 备注信息: 送货前与使用人联系
资质要求: 1.竞价人应在其竞价文件中如实、客观描述所竞价产品的技术性能及参数。采购人一经发现竞价人存有与事实不符的虚假性能描述等情形的,将取消该竞价人的中标资格;存有虚假行为的中标商将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及相应责任。 2.竞价人在竞价文件中,应就采购人的“技术要求”及相应的“设备配置要求”阐述其所投产品的“投标技术规格”,并就偏离情况作出明确说明(技术规格偏离表的格式如下),并应附所投产品“产品说明书”及“仪器彩页”对其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进行佐证。采购人的仪器设备技术参数表中打“*”部分为重要参数,投标人必须完全满足,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价要求。 3.竞价文件需详细列出所投标设备的全套配置清单(包括品牌、型号及数量)、设备或核心部件的制造厂商、产地及价格,须确认为全新仪器。竞价文件的总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设备操作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运输、保险费、含相关进出口环节税的税费、码头装卸等杂费、仓储保管费、安装调试、产品验收的检验检测费、操作人员培训以及售后服务等费用。 4.竞价人应在竞价文件中详细列出所提供的同一型号设备近年来的用户名单表。 5.为确保设备是通过正规合法渠道提供的原厂正品,保证能得到原厂的相应服务,要求竞价人在竞价文件中以附件形式上传以下2项证明文件扫描件:(1)维保人员联系名单和联系方式;(2)竞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年检)、税务登记证等。以上文件原价备查。 6.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中标结果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取消中标资格,顺延下一家。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须先缴纳合同金额的50%保证金,因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未达到招标文件中技术性能指标、未经采购人同意随意延迟交货、更改配置品牌和型号的,一律没收保证金。全套设备全部抵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最终验收合格后,设备若正常运行、无出现质量问题将退还50%保证金。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需求附件: ****************607.doc
采购商品信息
商品分类 参考品牌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基本描述
高效脉冲袋式除尘器 台 1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高效脉冲袋式除尘器采购项目
GDC-****************2

商品名称: 高效脉冲袋式除尘器
参考品牌:
参考模型:
商品产地: 中国
数 量: 1
单 位: 台
服 务: 免费质保期为一年。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将仪器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实验室安装并安排免费现场培训。
备 注: 1、总体要求 *有效清除分样机操作过程中的产尘。除尘系统工作后,分样机所在封闭操作间内有害物质浓度,须符合国家车间空气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GB 8748-1985;GB/T 16018-1995;GB/T 16024-1995)。 2、除尘器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1)除尘器为Nederman FilterBox 10A,任何工况下(工作、清灰时),噪音≤65dBA,风机功率≥0.9kw。 *(2)除尘器需满足国家室内排放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在任何工况下,排放浓度≤5mg/m3。 *(3)除尘器配备覆膜滤芯,使用寿命≥4000工作小时,过滤精度≥99.9%。 *(4)除尘器配备压差警告/显示装置,误差≤1%;以LCD屏幕或仪表显示提醒。(5)除尘器壳体采用≥5mm的阻燃工程塑料或4mm(侧板)、5mm(花板)碳钢板,外涂厚度≥5um的环氧树脂漆防腐。符合除尘器壳体机械工业部标准JB 10341-2002-T。(6)除尘器清灰采用全自动机械式清灰“高原”喷吹阀或符合IP45的震动电机。 3、配置要求(1)除尘器须配备移动小车,至少2个移动轮配刹车,以便定位。 *(2)除尘系统须配备1套原装与除尘器配套的除尘万向手臂及吸尘管,可不借助任何支撑在三维空间内任意移动并定位工作。长度≥3米,寿命≥5000工作小时。 *(3)除尘系统须另加装1套与除尘器匹配的粮食检验分样器吸尘罩和管路,长度和规格视实际情况而定。(4)除尘器和系统配套所有部分都须采用阻燃/难燃材料,防止火灾。



第一章竞价人须知事项一、设备需求项目招标名称主要技术参数数量除尘器详见第二章“技术规格及其配置要求”1台二、竞价文件要求竞价人的竞价文件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1.竞价人应在其竞价文件中如实、客观描述所竞价产品的技术性能及参数。采购人一经发现竞价人存有与事实不符的虚假性能描述等情形的,将取消该竞价人的中标资格;存有虚假行为的中标商将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及相应责任。2.竞价人在竞价文件中,应就采购人的“技术要求”及相应的“设备配置要求”阐述其所投产品的“投标技术规格”,并就偏离情况作出明确说明(技术规格偏离表的格式如下),并应附所投产品“产品说明书”及“仪器彩页”对其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进行佐证。采购人的仪器设备技术参数表中打“*”部分为重要参数,投标人必须完全满足,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价要求。技术规格偏离表序号项目名称招标技术规格投标技术规格偏离说明3.竞价文件需详细列出所投标设备的全套配置清单(包括品牌、型号及数量)、设备或核心部件的制造厂商、产地及价格,须确认为全新仪器。竞价文件的总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设备操作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运输、保险费、含相关进出口环节税的税费、码头装卸等杂费、仓储保管费、安装调试、产品验收的检验检测费、操作人员培训以及售后服务等费用。4.竞价人应在竞价文件中详细列出所提供的同一型号设备近年来的用户名单表。5.为确保设备是通过正规合法渠道提供的原厂正品,保证能得到原厂的相应服务,要求竞价人在竞价文件中以附件形式上传以下2项证明文件扫描件:(1)维保人员联系名单和联系方式;(2)竞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年检)、税务登记证等。以上文件原价备查。三、交货期要求由竞价人提供最短交货期,但最长不超过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竞价结果在网上确定后,供应商不得以无货为由拖延供货时间或更改配置品牌和型号。如出现未能到期供货的情况,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逾期供货商单方承担。四、验收要求1.中标供应商设备供货、安装施工、调试、工程验收、货物运输、售后服务等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中标供应商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2.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要求进行系统安装、调试后,由采购人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确保在使用过程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如在交付使用前发生设备损坏和质量不符合要求,供应商应无条件及时更换并不得以任何原因拖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3.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竞标文件、合同、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具权威资质机构对设备的灵敏度、测量精度等技术性能进行验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中标供应商应同时提供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合格计量证书。因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未达到招标文件中技术性能指标的,一律拒收,不予付款,采购人有权因此终止合同的执行,中标商将自行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同时,采购人将保留向中标供应商因设备延迟到位而造成对口岸检验业务的不良影响追索相应“违约”责任的权利。五、售后服务与培训要求1.竞价人应提供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书。设备整机的质量保证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1年,并提供仪器终身维修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发生故障,中标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原厂商售后维修和更换零件服务。2.竞价人能响应故障处理请求和电话咨询,提供7x8小时,2小时内响应和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维修的售后服务。竞价人应提供常驻福建维保人员名单、联系方式。3.中标供应商负责将设备运至采购人指定的设备操作地点,免费负责安装,免费现场培训及技术应用培训。六、合同及付款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中标结果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须先缴纳合同金额的50%保证金,因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未达到招标文件中技术性能指标、未经采购人同意随意延迟交货、更改配置品牌和型号的,一律没收保证金。全套设备全部抵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最终验收合格后,设备若正常运行、无出现质量问题将退还50%保证金。 第二章技术规格及其配置要求一、设备基本概况:1、设备名称:除尘器及配套系统2、数量: 1套(除尘器、2个配套管路、1个分样器吸尘罩和1个通用吸尘口)3、用途说明:用于粮食检验分样的除尘。二、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及配置要求:1、总体要求*有效清除分样机操作过程中的产尘。除尘系统工作后,分样机所在封闭操作间内有害物质浓度,须符合国家车间空气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GB 8748-1985;GB/T 16018-1995;GB/T 16024-1995)。2、除尘器主要技术性能指标*(1)除尘器为Nederman FilterBox 10A,任何工况下(工作、清灰时),噪音≤65dBA,风机功率≥0.9kw。*(2)除尘器需满足国家室内排放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在任何工况下,排放浓度≤5mg/m3。*(3)除尘器配备覆膜滤芯,使用寿命≥4000工作小时,过滤精度≥99.9%。*(4)除尘器配备压差警告/显示装置,误差≤1%;以LCD屏幕或仪表显示提醒。(5)除尘器壳体采用≥5mm的阻燃工程塑料或4mm(侧板)、5mm(花板)碳钢板,外涂厚度≥5um的环氧树脂漆防腐。符合除尘器壳体机械工业部标准JB 10341-2002-T。(6)除尘器清灰采用全自动机械式清灰“高原”喷吹阀或符合IP45的震动电机。3、配置要求(1)除尘器须配备移动小车,至少2个移动轮配刹车,以便定位。*(2)除尘系统须配备1套原装与除尘器配套的除尘万向手臂及吸尘管,可不借助任何支撑在三维空间内任意移动并定位工作。长度≥3米,寿命≥5000工作小时。*(3)除尘系统须另加装1套与除尘器匹配的粮食检验分样器吸尘罩和管路,长度和规格视实际情况而定。(4)除尘器和系统配套所有部分都须采用阻燃/难燃材料,防止火灾。三、售后服务与培训要求免费质保期为一年。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将仪器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实验室安装并安排免费现场培训。提出人: 复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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