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方华府G2区项目塔吊及施工升降机租赁采购计划任务招标公告
烟台东方华府G2区项目塔吊及施工升降机租赁采购计划任务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已承建烟台市东方华府项目,现拟对该工程的塔吊、施工电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法律规定及公司制度要求进行自愿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相关招标事宜如下:
一、工程概况
1.1 招标单位: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1.2 招标项目名称: 烟台东方华府项目
1.3 建设规模:租赁设备15台,塔机型号为5610,施工电梯型号为SC200*200根据项目情况分批供货。
1.4 工程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为:塔吊、施工电梯租赁服务。
三、资格审查方式(请在正确选项前面打√,后同)
£资格预审;R资格后审
四、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5月1日;(以实际甲方进度安排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5月1日;(以实际甲方进度安排为准)
六、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对塔吊及施工电梯制作生产的相关规定,需确保5年以内,优选中联、徐工等中高端品牌设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报名方式:本工程采用(R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方式。
7.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0 元(大写: 0);
图纸/技术资料押金:人民币¥0元(大写: 0 )。
7.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gys.cnecc.com)登录报名,报名成功后根据集采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公告截止后25天内)下载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7.4合同形式:固定单价不变。不因任何因素调整价格(除国家税率调整)。
7.5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需根据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详细缴纳账号及金额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人资质要求
8.1 资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无不良记录,具备机械设备租赁的经营资质和起重设备专业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或与具备该资质的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
8.2必须具有完整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三体系管理制度;
8.3财务要求: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8.4 投标人必须具备(R一般纳税人,R小规模纳税人,R其他)资格;
8.5 企业近三年不良记录,且承担过同等或以上规模项目专题报告的编制工作;
8.6 投标人参与投标后,必须通过招标人的供方评价审核后,才有可能成为中标候选人。无论投标人得分排名情况如何,未通过供评,不能成为中标人。
8.7其它:如投标人无塔式起重机安拆资质可选择具有安拆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中标后招标人与联合体签订安拆及租赁合同;安拆费由租赁单位支付给安拆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与招标人无关。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张浩:189*****595
十、其他
10.1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10.2公告截止日期:2021年04月30日14时。
招标单位: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4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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