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X350MW供热机组工程B标段桩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X350MW供热机组工程B标段桩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国电廊坊热电有限公司2X350MW供热机组工程B标段桩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国电廊坊热电厂筹建处 招标公告

国电廊坊热电有限公司2X350MW供热机组工程B标段桩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廊坊热电有限公司2X350MW供热机组工程已由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12】200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国电廊坊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注册资本金20%,其余80%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国电廊坊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

建设规模:本期建设2×350MW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7月15日。

计划总工期:88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开始计算);其中冷却塔、烟囱、主厂房及其设备基础桩基工程必须于2013年9月15日前完成。

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10月10日。

为满足工期要求,施工方应制定工期保证措施和计划。

招标范围:

#2机主厂房、锅炉及脱硝支架、炉后、设备基础1、设备基础2、冷却塔;灰库;输煤系统(煤场)

PHCφ600AB 130,总桩长为77997m;PHCφ400AB 95,总桩长为3770m)

说明:根据工程进度及投标人施工进度情况,招标人有权随时调整A和B标段的施工范围。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的企业法人和准入国内建筑市场的资格,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等级及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证书。投标人必须具有两个300MW及以上主厂房区域PHC高强管桩施工业绩,且无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和违约行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该是中国电力商务网(网址:http://www.gdmec.net)的注册会员,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凡与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与中国电力商务网客户服务部联系,联系电话:400-018-4000. 传真***-********

4.2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3年5月31日起-6月6日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

4.3. 网上出售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其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账 号:****************

并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回执确认单附后)和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传真至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或将现金/支票(不填日期,仅限于北京市)送交至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凭中国电力商务网会员的帐号及密码登录中国电力商务网,在费用栏中录入拟购包号和招标文件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现金、支票审核通过,在中国电力商务网发出“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人可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电力商务网上发出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注:在中国电力商务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1、购买招标文件的必须是投标人。2、提交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完全正确的,必须是投标人的。此账户信息将作为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3、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如以上信息提交不正确,将会对整个评标过程产生不良影响。4、若该项目流标,第二次发布招标公告,第一次已经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需再次付款购买,但需要在中国电力商务网上再次递交购买申请并下载新的招标文件。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的电话:***-********/6998

传真号:***-********

联系人:洪宇、周强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6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人: 国电廊坊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建设路96号中国银行四楼国电廊坊热电有限公司

邮 编: 065000

传 真: ****-*******

电 话: ****-*******

联 系人:乔红飞,张金明(138*****360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北京国电接待中心14楼

邮 编:100055

电 话:01-********

传 真:***-********-****

邮 箱:lihongyong @cgdc.com.cn

联 系人:李洪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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