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第一采气厂第四净化厂前线保障点消防车库、锅炉房及泵房工程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第一采气厂第四净化厂前线保障点消防车库、锅炉房及泵房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长庆油田第一采气厂第四净化厂前线保障点消防车库、锅炉房及泵房工程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CQYT-*******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工程建设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1长庆油田第一采气厂第四净化厂前线保障点消防车库、锅炉房及泵房工程 项目概况:长庆油田第一采气厂第四净化厂前线保障点消防车库、锅炉房及泵房工程结构类型均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消防车库建筑层数为2层,一层层高为4.8m,二层层高为3.6m,建筑高度为8.85m,基底面积462.82m2,总建筑面积925.64 m2;锅炉房及泵房建筑层数为1层,层高为5.5m,建筑高度为5.8m,建筑面积229.39 m2。 2.2 建设地点:陕西省志丹县。 2.3 计划工期:2013年6月27日至2013年11月23日。 招标范围:招标内容见图建-26804/目、建-26803/目。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已通过长庆油田地面建设市场准入,且准入范围、施工能力、资源配置等满足本工程建设要求。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3-05-26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3-05-30 18:00:00.0 | |||||||||||||||||||||||||||||||
4.1 具备投标资格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法人或其它组织,请于2013年5月26日至2013年5月30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在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第一采气厂地质楼207室持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得拒绝潜在投标人。如果招标人拒绝潜在投标人,可以通过投诉电话投诉。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06-14 08:30:00.0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6月14日8:30 5.2 投标人资格不满足公告要求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人民币 五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或保兑现金支票)。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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