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沪杭甬清障施救、轮胎抢修协作单位委托项目招标公告
2021年沪杭甬清障施救、轮胎抢修协作单位委托项目招标公告
一、本次招标条件
2021年沪杭甬清障施救、轮胎抢修协作单位委托项目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沪杭甬高速有限公司,受公司委托,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因部分管理路段车流量较大,根据集团《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标准化手册》的相关要求,故需增设清障施救及轮胎抢修外协单位进行补充。本项目主要是对各路段清障、轮胎抢修、事故施救服务委托外包。主要内容为服务区域内所有事故车清障、拖曳、停放、保管、违法(章)车拖曳、故障车拖曳业务、轮胎拆补和抢修施救、事故施救、驳货、停放、保管及不能拖曳的故障车抢修业务和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时的联勤联动等。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3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区域管理中心 | 标段 | 具体路段 |
杭州北 | 第1标段 | ①杭州段S2(K9+437-K40+264)、G92(K188+024-K204+872)拖车、轮胎车 |
第2标段 | ②S9钱江通道(K56+050-K83+872)拖车、轮胎车、巡查车 | |
第3标段 | ③G56杭徽(K0-K123)拖车、轮胎车 | |
第4标段 | ④G56徽杭(K123-K201+600)拖车、轮胎车 | |
绍兴 | 第5标段 | ①绍兴(G92K205-K252、 G1522K194+860-K259)拖车、轮胎车 |
第6标段 | ②新天段(G1522K260-K336)拖车、轮胎车 | |
第7标段 | ③甬金G1512K185+560-K155+600(不含金向K155+520-K165+610)拖车、G1512K115+813-K185+560轮胎车 | |
宁波 | 第8标段 | ①杭甬宁波段(G92K252+496-S5K16+630)拖车、轮胎车 |
第9标段 | ②甬台温宁波段(G15K1518+451-K1589+911)拖车、轮胎车 | |
嘉兴 | 第10标段 | G60 K65-K143枫泾至临平(含亭枫接线)、S2 K0-K10,拖车、轮胎车 |
湖州 | 第11标段 | ①湖州(G50K111-K199)轮胎车 |
第12标段 | ②杭宁(G25K2190-K2289)拖车轮胎车 | |
甬舟 | 第13标段 | 舟山管理中心:甬舟高速(G9211 K19+930-K66+223)拖车、轮胎车;富翅门大桥(S6K0-K2)拖车 (1)服务区域:各中心辖区互通各匝道、收费站内外广场及高速公路其他责任区域内。 (2)服务内容:①清障施救业务为服务区域内所有事故车清障、拖曳、停放、保管、违法(章)车拖曳、故障车拖曳业务。②轮胎抢修经营主要内容为服务区域内的所有事故车的轮胎拆补和抢修施救、事故施救、驳货、停放、保管及不能拖曳的故障车抢修和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时的联勤联动等,承包人自行提供车辆、设备及场地。 (3)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与相关管理中心法人主体签订合同。 2.3 计划服务期:2021年度。如中标方在合同期内未发生违反合同的行为,并根据考核办法,年度考核为优秀,经双方协商一致,服务期满后,可续签一次,续签合同服务期最长为1年。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三证(五证)合一的须有营业执照),并确保在有效期范围内); 3.2 投标人必须在国内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汽车维修二类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具有3年以上从事清障或抢修的专业施救经验(专业施救经验以营业执照的注册时间为准)。 3.3 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从事过1个高速公路或国省道的清障施救或轮胎抢修作业的相关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复制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信息,则还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4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3.7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 3.8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13个合同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3个合同段;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bidding.cncico.com:9493\/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 4月28日至2021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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